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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这样的工作合同合法吗??求助熟悉新加坡法律的大拿

最近签订了一家公司 规模不大,当初由于找工太着急,所以没仔细看合同就签订了,现在做了一个月 很不喜欢 说是工作时间8点半到6点 可是天天做到八点也走不了 就这老板还说对我很愤怒 说从来没看过我加班到十点。再加上家里一些别的原因,我没办法继续这份工作,想辞职 可是又不被允许。 老板说只有管理方有权辞退,但员工无权辞职。如果辞职,他们会采取法律行动。所以现在想请教一下懂新加坡法律的同胞, 这样的合同是合法的吗?因为感觉如果要是合同不合法的话 即使签订了也无效吧。我把合同摘抄如下:
You shall serve a probation of 3 mths to enable the management to assess if you are suitable for the position. During the probationary period, the management can terminate the contract by giving 1 mth notice.
you are required to serve the company a continuous period of one year without default. Written notice of temination of service upon the expiration of one year shall be three mths of payment in lieu thereof without any reason being assigned.

希望热心人能帮忙 现在真的是头大了。整天加班又要被骂 想走还不行。
在这里先谢谢了。


每天按时下班就是了,管他干嘛,他不爽,就炒你呗


而且公司的帐 现在都11年7月了 还在做09的 全都是手工的 每天就是一推很旧很乱的东西 而且每一样都跟我说是urgent 必须做完才能走。有两次我八点走 老板就坐到我的桌子上 丢过来一大摞东西 让再开机继续做  不过我很气 就走了。


他不放我走 我说那我就保证不了天天加班 给不了那么多东西出来。老板就说 那他就会减少薪水 虽然本来也不高。


没有人了解吗?:)


我了解,你可以直接走人,新加坡法律规定员工可以炒老板鱿鱼,越快辞职越好,拖到3个月后,一旦给你confirm letter,你必须做完一年,否则赔钱。


这种不平等条款应该无效的,合同有没有效是建立于双方平等的条件下的,比如你如要辞职的话要给公司3个月NOTICE,那们公司要辞退你也必须给你3个月NOTICE。
建议打电话问问MOM确认一下。


你公司够狠的,这个霸王条款。。真是无语、、、 吃一堑长一智,以后签任何合同都要看仔细咯
打去MOM问问吧


条款很不合理呀, 一般试用期都是最多一个星期NOTICE, 没听说过一定要做满1年, 不许辞职的.
不过你既然已经签了合同, 就代表不论多么不合理的条款你都接受了.


打电话去MOM吧,或者直接拿着合同去MOM找OFFICER
合同很多地方都不合法,老板自己都不知道违法了吧


即使是合同也应是建立在符合新加坡劳工法的基础上生效的。我记得之前学这一科的时候老师明确指出辞职/辞退是双方都有权利的,即使你老板不想让你走,也没权阻拦,除非他以加薪或者升职之类的挽留你,注意,是挽留,但是他没任何法律依据不放你走。只要你给足了notice period就可以走人了。都什么年代了,又不是卖身契卖给他了,敢敢走。他说采取法律行动,要么他就是个法盲,要么,他就是吓唬你。你可以咨询MOM,他们会建议你怎么做。


是啊,我觉得楼主可以反过来吓唬老板,如果你不放我走,我就把合同拿给MOM看,去告你犯了劳工法


感觉这个老板跟我当年的老板很像很像啊……楼主是在新加坡公司工作么?


合同并没有触犯劳工法律,我之前做hr的,不过lz的情况不想做了话等3个月试用期后逼老板炒你吧。
因为你的合同不是permenant contract, 是1 yr contract,lz不是pr的话 本地公司都是给这种合同的,因为合同期限不能超过mom给的准证使用期,以前mom都给2年准证,到我离职之前开始出现很多只给1年期限的状况,所以合同都改1年再续约了。

不过过三个月试用期后要离职需要给3个月薪水赔偿过分了点 一般的话是一个月提前通知或者赔一个月薪水。
如果公司不接受提前通知离职那你就只能逼你老板炒你了 老板炒你也需要提前通知 可是合同里面没有写的话你就拿他没办法了 因为你工作少于26周的话公司只需要提前1天通知你 但是你试用期过了没有拿年假 记得和老板要 一年14天年假的话 你做3个月至少有3天 所以老板要补三天薪水给你。

其实问mom没有多大用处 因为它的合同并没有违反mom的法律规定 具体可以去mom下个employment act看看
再说 其实MOM也不会怎么帮雇员,除非是公司对你做了MOM明确规定不可以做的事情,而且还一定要有证据 没有白纸黑字mom不认的
如果你的公司是大公司还每年给新加坡政府捐款的话他们根本就不怕你这一个小投诉。
你的合同都写的清清楚楚 公司没有在合同上写明要对你负责的东西你就只能靠employment act了。除非你证明你每个月加班超过44个小时并且出示证据 公司还不给加班费 那你就可以告老板了

你的合同只有一年而已 如果不是pr的话 忍忍就过去了 反正至少还有个收入 现在找工作也不容易


同意seilu 看法。所有老板不会请员工来享受冷气的。加班到十点很平常。
如果工作上没有机会学习,鸟他的, 就在那里晃来晃去, 逼他解雇你。最好是先找工,逼他解雇赔你一个月工钱。
别想到劳工部投诉。所有政府部门都是偏袒公司的。公司的revenue contribute corporate tax。 你那微不足道的income tax cannot fight.
其实你那合约很普通,正常。只不过,老板好不好,只有你自己感受到。 不要怕法律条文,只需顾虑有没有浪费自己时间就好了。


合同期限不能超过mom给的准证使用期的具体法律条文在哪里可以找到啊,谢谢指点


不允许辞职就让老板疯掉,辞掉你!


技术上来说,没有人可以逼你上班。。。。最多是赔钱吧了~

赔多少呢?这要看你的replacement cost是多少了,我记得报纸有刊登过,某专业人士签合同后上班两天就辞职,公司要他赔3个月,法庭只判赔了一个月。。。。


他的replacement cost 多了。要算得话,他老板会说请他回来清理09年到11年的帐,刚好1年的工作量。
lz 已签了这不同等的合约不代表无效。因为没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签合约。


replacement cost的定义是指请个和lz同样qualification和skill sets的人所需要花费的人力,时间和财力成本。。。和工作量无关~


如果你是老板,你是不是要请回lz一样的skill & qualification?
如上法庭,你是老板,你是不是会和法官说这一年的合约就是刚好解决09到11年的帐?


fair and reasonable。。。合约赔偿的原则就是把被毁方带到如果合约没有被毁的status。。。。老板可以和法官说他请人来是要做100年的账,可是如果lz的职位只是一般学历,一般经验,登个报纸就有n多个人来应征的职位,replacement cost (也可以说是recruitment cost)不会高到哪的。。。。法官不是笨蛋。。。


对啊,法官不是笨蛋啊。
因为合约1年,做3年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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