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童鞋很有意思
像写小说一样啊,如是,赢得机会很大
还是顶一下good99
利用人的贪念,引诱卖家犯罪的确是一个好办法。
不少骗子集团就是用类似的手法,比如,先故意放风愿意高价收特定的货品(e.g.紫砂),同伙供货商表示有关系帮助商家拿获,商家贪于差价,买之,付费,买家跳票,失踪。。。
小心卖家也是狮城的网友啊,你的帖子将作为呈堂证供。。。:lol:lol
本来我是个善良的房屋买家,一直以来都很顺利, 但这里的一个贴启发了我, 我想是不是可以尽量利用合法的手段,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请各位大律师, 大法官帮我看看, 我的做法可行吗?有漏洞吗?有的话漏洞在哪里?
这个帖子里的讨论启发了我, 我刚了解,签了OTP就可以不用损失option fee, 太好了, 我有很多的选择余地和讨价还价空间
我在买房中遇到的意外情况:网上转帐失败卖家没有收到钱http://bbs.sgchinese.net/thread-4593030-1-1.html
我们先不要假定, 卖家邪恶还是买家善良,或者卖家善良买家邪恶–没有意义的想当然, 主观臆测
— 在足够的利益诱惑面前,很难说的–“在买卖中,一人一把刀,都是在算自己最大的利益”,商场就是战场,
希望各为老大,大律师,大法官,帮帮俺啊–我今天要做个坏的买家, 为自己争取到最大利益。
眼下房价还在涨, 俺木有太多钱,所以想找价廉物美的屋子,我来做个邪恶的卖家 我准备如下操作:
看中了 15区一套在我budget 之内的房子, 基本满意, 马上放1%支票,屋主签了OTP, 俺也马上签了, 交给俺律师做tittle search。。 等一切工作, 但和律师说俺目前流动资金紧张,下周五(OTP expiry day)下午,才可以交4%支票(deposit); — 这期间,俺也不断为支票户头转入资金, 到星期5时, 保证支票不会跳票。同时俺也找银行拿in principal approved。 (提醒一点,做 银行的 approve 需要具体到单元的门牌号码)。
在签了OTP后, OTP失效前的2天 我发现16区离我要买的15区房子不远处, 有个单元出售, 更大,更新, 还便宜了10%, 我想换了, 以前不敢,拍损失1%(不少啊 1万多),现在我敢! 因为签了OTP我就有保障, 支票不付也没问题, 可以拿回的。
哎哟, 原来离俺15区房子两条马路以外, 14区的房子,更大, 更新,更漂亮,交通更方便,还便宜20-25% — 也拿得到贷款,
这样我就要我朋友找到我15区的卖家, 说出比我高5% 价买他的房子 — 并且放下新价格1%的支票, 但这时不可以有另一个OTP, 所以我朋友一直和卖主说, 一搞定(取消当前OTP)就通知他啊,很急的样子, 这样, 15区卖主就一直和我商量退1%甚至再加点给我,取消OTP, 俺当然不干, 而且全程录音为证。而且说我急用房子, 如果卖主单方面cancel, 我就花高价买他楼上, 他陪我一切损失。
我在交支票的expiry date是周五下午, 所以, 卖方要到3-4(星期一或者星期二甚至星期三)天后才可以知道是否跳票, 而星期六我太太不小心用netts买了个电话,这样账户里的钱少了几百块–跳票了! — 星期3接到卖主电话,说支票跳票, OTP失效,我一再央求, 他狮子大开口,要加价8% ( 当然要高于我朋友的出价啊) –我说不可能, 我budget不够, 所以卖主坚决取消OTP, 没收我的1%; 这时 我就只好 买14区更便宜的好房子, — 一切正常, 将于 9周后成为屋主。
当原卖主这时找我朋友说接受offer时,我朋友已经取消掉支票, 出国, 不提供OTP–理由是太久了, 买了别家。
现在, 我要去打官司–因为OTP签了, 应该有效, 卖方无权取消, 由于他的取消, 我只能买比较差的房子, 他要赔偿我
我准备打官司,要回我的1%, 堂费,律师费都要他出–俺刚刚买房, 木有钱, 买了差房,心理不平衡
幸亏有给位的案例和辩论, 我觉得我有 80-90%把握了–各位大律师。 大法官,大学者再帮忙看看,有松木漏洞, 俺好早点堵上, 要来个瓮中捉鳖,十拿九稳!
谢谢啊! — 狮城网真好, 帮我大忙了!
只是不知道这样做好不好–卖主房子没卖, 还要陪堂费,律师费, 我只能希望房价一直涨(当然希望涨,因为俺也是屋子了啊),他将来可以卖得更高, 万一下跌, 俺就会良心不安, 不知道他是不是急用钱啊?
漏洞在哪里呢? 执行了的OTP会回到原点????????想不通!
———————以上原文——————————————-
虽然商场如战场,但是这样未免也太损了吧。。。
自己投资不慎,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还要让别人承担。尤其用这种利用人性弱点,请君入瓮的方法。让他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同请您的卖主。
同时,真诚的建议您,真的实在要做的话,到卖主建议还您1%,取消OTP, 您就见好就收手吧。
以为这个类型的话题已经结束了,没想到又开始了。
估计这个帖子要被封了,呵呵
搞笑版的出笼了!新战场有了,新一轮论战势必开打,有的瞧了!有人上千贴的来攻了!
这个案例在这楼复活了。
在所假设的前提下,
只要设套摆局的证据不被卖家找到,那是应该可以要回1%的。所以要:
1、不能被发现你和你朋友的关系
2、你OTP执行后就不要再去看房子了,只有和卖家谈判破裂后才去进行第二套房子的交易
还要假设卖家非常贪,并且不够谨慎坚持先收下第二个买家1%后才和你讲中止OTP,否则的话你就有可能要吞下第一套房子。
–回点评–
在一系列假设为真的前提下:OTP就是限制卖家收了1%后不可以轻易中止合同,只有确定买家无购买意愿才可以中止。
漏洞在于时间差
1,桌底交易大家都很警惕,如果15区原屋主发现/怀疑你的朋友卖家OTP跳票,他就会及时申诉,很可能判决回到执行otp的原点,继续交易。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你是无法完成14街的交易的。
这样的话,最多就让屋主赔付给14街的otp费,屋主出血,你也得不到什么
也需要屋主足够贪足够傻才行
2,另外一种情况,你买了14街的房子,未必能便宜多少,更好的话就更难了,不现实的。要法院判决原屋主赔付你差价什么的,也是一厢情愿,怎么估算你的“损失”是法院定的。很可能机关算尽,忙里忙外打官司担风险,也得不了几个子儿,小心得不偿失。
奉公守法比较稳重
北方老狼 俺没说卖家犯错啊,只是我依法争取自己的利益 发表于 半小时前
—————————————-
卖家也会争取自己利益的啊
老实话,我是最不待见自以为是理论派的了(希望你不是),有种就拿去真实生活试试
把屋主赔付的十几万的收据亮出来让大家开开眼
喜欢LZ以诙谐幽默的方式让这个话题又蹦达出来了
虽然看起来很像马甲~~~~~~~~~~~~~、、
漏洞在哪里?支票未兑现。只要卖家给了你机会、你就完蛋了。
这个在506楼有明确的回复(我跟你们说,我的理论几乎是滴水不漏、并且是完全预见性的):
另外一个思路是,OTP执行有效,但大家包括过去的所有法官都认为支票兑现是下一个立即需要解决的步骤。买方无意承兑(那篇里面说到要求补交银行本票、这是一般的跳票以后的合理要求),那么就是在OTP完全生效以后,有意不遵守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是OTP执行以后、合同对双方都产生法律效力以后、买家不遵守合同。卖方有完全理由认为合同被对方中止、卖方可以自由处置、同时保留追诉4%的支票的法律问题、并保留追诉其他损失的权利(这最后的一条是业界通用的执行OTP以后买家放弃的惩罚)。在这种思路下、买家的风险无限大、不敢想象
我老早说过:买卖双方是信息不对称的,只有卖主玩买家的,不可能反过来。更何况,没收的一半要归中介。要玩的人多了,就是没有买家
把1%放在虎口里然后跟老虎玩?大傻?
不用折腾了。算了。
我才写了一个我的“跳票“经历,大家捧场!
特别鸣谢:
lz394 — 的问题启发俺的思路
good99 — 的雄辩, 让我充满信心
ratemouse — 的案例让我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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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人的马甲…
我赌不是,赌金一毛钱,估计你输了…
呵呵,要是卖家是个厚道人呢,比如俺:_haixiull
回复下面的, 有关系啊,要是卖家是厚道人,你还怎么进行下去啊。。。
你在买房之前,也不知道卖家是不是厚道人啊。。。
好像给我的email有问题
email发不出去。。。
你查查
不过例子中, 假设的东西有点多,一个不成立,买家就亏了。。。
所以,这种事,可遇不可求啊。呵呵
累不累?
我看了一半都累到看不下去了,更何况去做:Q
我老早说过:买卖双方是信息不对称的,只有卖主玩买家的,不可能反过来。
——————————————–
同意,很难。
商业领域里,买的没有卖的精,已经是大多数的例子
实践出真知,楼主还是把打赢官司的支票贴出来比较有说服力。跟论坛里的人辩论赚不到钱的。
因为原lz是真实案例
童鞋是逗大家玩
呵呵
那就不需要你朋友当托了。嗯,假设很好用。假设跳票后另有买家愿出高价并给定金。假设卖家看到价钱更高的份上,不给你机会再过一次支票。那卖家就“入套”了。
等等,你没有用托,那卖家就不是“入套”。有人愿出高价买,说明你之前是捡了便宜,但你想另一个更便宜的。卖家房子卖给第2家卖了高价,可能非常开心愿意还你1%。一个不想买一个不想卖,商量一下给容易把1%还给你,大家都没啥损失,不用打官司。
但如果你还想要赔偿损失,这个卖家就不愿意了。你买第2套更便宜,是赚的呀。打官司就算你赢了,律师费也不是对方包的。高庭打官司律师费1天1万…
计划里太多假设不好实行,关键部分都是卖家掌握决定权的
我觉得你完全没有理解两个案子的差别。我不需要知道是否设计
这个在506楼同样给了你合理的解释:
即使法官仍然判定OTP有效,那么他一定会判定支票跳票造成的后果(卖家已把房子处置给了别人之后的赔偿)。这些都是跳票的后果,即使你赢了前面,后面跳票的后果你照样输,输得更多(因为卖家要赔你多少、你都得赔回去!)
当然,这个中间,会考虑支票跳票是否有合理理由、就算买家输、你跳票的责任仍然在那儿、你想claim,可能性绝对大打折扣
说道这里,我觉得大家真的对合同的法律精神缺乏。OTP可以算一个合同,我们要完整地尊重它;支票也是一个小合同、并且是无条件的。你以为你玩对了第一个合同、能玩第二个?我早说过,原楼主的风险不是OTP本身,而是支票!
最多你把房子买到了,但所谓要赔偿,可能性太低了。除非你有钱没事儿在哪里玩、首先把4%也付了?
引用: 我准备打官司,要回我的1%, 堂费,律师费都要他出–俺刚刚买房, 木有钱, 买了差房,心理不平衡
便宜房子就是差房?你说心理受损、你以为你去一趟板桥医院就行了?这个设计的绝对失败,
机会太小,我可以友情赞助$10。原楼主的案子,$1000
初庭估计你能赢,收获不大,前面说了
最大败笔是,你已经签了另一个OTP,就凭这个,到了上诉庭,只有律师查到了,你全部赔光。要知道,上诉庭要20万。如果您不差钱,绝对有的大。我再押 $1
看了半天才看懂,楼主好贼啊~~~有心人骗无心的,虽然卖家有贪念,也不应该利用啊~~毕竟是你自己做决定前没做好research先的,把自己的过失加在别人身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总结: 楼主不厚道~建议删贴,别再误导人了~都学坏了,哎~
啊,老婆要生孩子了,没房子就只能在大街上生了。
这个必须有房子的理由应该能打动女性法官
结果被发现发假誓,坐牢7天
我和ratemouse作为大律师级愿意收费赞助,但发现太多漏洞,要求楼主自己补充,结果发现漏洞太多、欲望太多,最后我们决定退出:老狼可能会破产,到时候10万律师费可能收不回来!
lz 被拍的体无完肤啊,呵呵
同情下
都已经说了,漏洞越来越多,大律师不收了。小律师你可以问一问。
不要小看小律师,当年我也是替一个很类似的、大家都认为会输的案子再上诉庭翻了案,从此发迹!给他们一点机会!
啊,山谷小弟啊,你自己的案子还让我来接?
你坑我啊?我这种大律师会被你这种律师骗?小心我告诉你上司!
哇赛,你绝对厉害,你怎么知道那是山谷的马甲?
引用: good99 — 的雄辩, 让我充满信心
ratemouse — 的案例让我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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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人的马甲…
你怎么人云亦云呢?是马甲,不过是山谷,哈哈
我怎么不是大律师?你在一个帖子里穿两个马甲上窜下跳,凭这个,大家就知道谁是大律师、谁是蹩脚律师。
当然,连带损失是你的粉丝要失望了!:'(
在一个案子里你特意多买,那法官只好。。。
漏洞全在你自己编的故事里
您有法律常识,基本的。我大律师当然是只知道高级的、对基本的确实寥寥。但我有最起码的做人准则:不在一个帖子里用两个马甲装神弄鬼。
真的是马甲?要水了哦,呵呵
还装?前几天的你的PC是不是现在借给他用了?
没有过硬的证据我会指证你?大律师面前啊,你在这儿装个茄子!:lol
刚好这时有其他买家找到我15区的卖家, 说出比我高5% 价买他的房子 — 并且放下新价格1%的支票, 但这时不可以有另一个OTP, 所以新买家一直和卖主说, 一搞定(取消当前OTP)就通知他啊,很急的样子, 这样, 15区卖主就一直和我商量退1%甚至再加点给我,取消OTP, 我当然不干,15区的房子,热点啊, 我全程录音为证。而且说我急用房子, 如果卖主单方面cancel, 我就花高价买他楼上, 他要陪我一切损失。
楼主上一段如果改成下面的呢:
刚好这段时间房价又涨了,15区卖主不太想卖了,正好碰上我支票跳票(跳票部分见楼主原文),卖主就拿我支票跳票说事,要终止执行OTP,同时还不厚道地要没收我的1%,如果我还想买他的房子,就得多出5%的价钱。估计有之前的其他买家又找到我15区的卖家, 说愿意出比我更高的价钱买他的房子。 我口头当然不干了,虽然我本来打算放弃这1%,但看王巴蛋这么贪心,不但想卖个高价钱,还要昧下我的血汗钱,你不仁我不义,房产市场上我摸爬滚打几十年,什么人没见过,什么情况没碰到过?不玩死你我就不是XXX。我装作跟他交涉数次,当然交涉过程都录了音。
呵呵,这样写就和 原楼的案子差不多了
有违lz举这个例子的本意
呵呵
学妹,要不要我告诉你怎么看他们两个是不是同一人?
来了,就要学点东西。有些东西是要用来防身的,我不会轻易告诉给他(当然,我相信他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loveliness:
看来,这个lz394也是马甲,我也要来证明一下
呵呵,这么厉害,看ip??
私下告诉我吧,俺保证保密
这楼要歪成 马甲 技术贴喽哦,呵呵
目的不一样,行动力就不一样。
那个$520K的案子,买家主要目的是打官司要回$130K的个人贷款,那就顺便要一下$5000的option fee,顺带有些赔偿那更好,反正是extra的。
原楼主目的的是继续买,如果当时签的房子真的很便宜,值得花律师费,并且花的律师费比卖家勒索的要少,再查一下房子caveat看到没卖出去的话,并且相信有赢率的话,是可以考虑的。
但如果目的只是要回1%和没谱的赔偿额,还不够还律师费呢,这个就不值打官司了,想打的话纯粹在折腾。
这样啊,那俺级别差远了。。。。
那隐身是不是指 用户名旁边的那个 在线/隐身 选择,是不是 隐身了, 他们就看不到ip 和电脑信息了啊?
技术性围观
太技术了
俺give up了,还是裸奔吧
呵呵,有空的话,看看这个帖子
http://bbs.sgchinese.net/thread-4593030-1-1.html
看楼主的看得头疼,不知道楼主要表达什么,说一大堆买这房子,买那房子的。意思就一个,某人吃饱了没事干,先交1%,然后开个4%的空头支票,这时卖家要没收定金,买家要打官司要回1%。你自己想想,整个一圈兜下来,你得到什么了?你付出了1%,你付出了很多的时间,最后就算你赢了,你只能拿回1%。你只亏不赚,难道你指望卖家还要对你进行额外赔偿阿???要或者你赢了,判卖家继续卖给你,你买吗?什么你买了多好的房子,说那么多废话,真是混淆视线。我觉得发这个帖子的人脑子不清醒吧?
楼主,你出来总结一下,你说这么多,你付出了什么,你期望得到什么??就说下这两点。
你买14区的好房子,你买了你走火,关我们什么事阿?难道14区的房子免费送给你了?你赢了官司,卖家付堂费,堂费付给你了?
啊,对不起,我确实想错了。我在54楼已经写了,我们三个都不是马甲,结果后面怎么又说你是了呢?sorry
引用: 自己投资不慎,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还要让别人承担。尤其用这种利用人性弱点,请君入瓮的方法。让他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同请您的卖主。
同时,真诚的建议您,真的实在要做的话,到卖主建议还您1%,取消OTP, 您就见好就收手吧。
老铜,你现在知道人心险恶到如此地步了吧?
弄一个马甲上来放一个帖子,然后自己再在后面装神弄鬼。搞得您都真诚地发话了。其实需要这样么?
如果有这种买家,神经病自己设计,还妄想得到不应得到得到好处,那就出来试试。我们拭目以待。它山谷aka老狼不是已经全部出货了吗?全是现金,可以一玩!希望看到同样黑心的卖主,两个人搞一下!
可惜,世上好人还是多数,就怕他山谷一时找不到黑心卖主。说真的,如果坏人那么多,您一定会看到很多打官司。实际上没那么多,而且,合同很公平,只有特殊情况,坏人有机会是、一定要做恶的,所以,我们不要给机会就是了
到现在他还不承认,他和楼主是一个人,偶滴天呐!您相信山谷是这样的人嘛?
让他去设计好了,像我们这种大律师没他用的那点常识、我们只懂揭露坏人!
刚进来。
就看见这个楼这么高了。
看了第一层,就知道是聪明人以一个假设的案例来反驳那个引起争论的帖子。
真没有想到还有这么多人以为真。
原来狼真的很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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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cid 没有认真吧?我看楼主帖子都说了是假设这种情况 发表于 1 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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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看了几页,以为大家认真,
看到后来,才知道大家都明白了。
有意思的帖子呢。
呵呵,看俺的沙发
不知道lz是不是弃楼了。。。
你的沙发在哪儿?
纯粹就是一卖醋的 成功的忽悠了一群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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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谷无回声 明白什么,俺现在才真糊涂,不知这些人头脑怎么想的–1楼和6楼,不一样吗? 发表于 2 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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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完全一样。
只是大律师不陪着玩了。
知道真相,就不赔着玩了。
我是看官。看看就好。
忽悠的好啊。终于让山谷露出自己的真面目。
其实,他一直用那个马甲老郎就算了,忽悠一下也没什么,最多也就是一个人来疯。结果,自己的原来名字照样上来,两个马甲一起上,太不上路子了!
看来你更聪明。
一眼就明。
佩服,佩服。
这楼的设计和大家的一面倒的分析充分说明我前面讲过的“没有人利用的漏洞不是漏洞”,引申一下就是“成熟领域极少漏洞”。
因为如果有一个漏洞可以给人带来丰厚的利益,大家就会一窝蜂的去利用,这个漏洞很快会用各种方法给补上。如果一个漏洞不能给人带来什么利益,也就没有什么人有兴趣去利用它,所以留在那里不补也行。没有人认为楼主设计的这个刻意利用“漏洞”去打官司的方案有的赚,所以也不可能有人会去实践。这样看来,这个“漏洞”比较保护坚持要买的人,而对轻易放弃的买家没什么好处。这样的话,我倒认为这个“漏洞”是个好漏洞,希望它是存在的。
再联系案例。小马哥认为卖家搞了个小贷款就可以白赚5%(好像小马哥计算到自己会损失12万?),这种方法简单回报高并且看起来是合法的方案,根据“成熟领域极少漏洞”,小马哥的猜想一定是错误的。
这个高屋建瓴。
漏洞已经被补了两次了,回归到原来。如果确实还有漏洞,等下一个判例之后再说吧。我们只要不黑心、怎么也不会上这种当的。大家记得兑现支票就可以了。
再说了,谁让黑心屋主黑心在先呢?碰到设计陷害的买家,活该!这不是现世报
新加坡买房子漏洞还是有的。
比如说,父母买房子,儿女来贷款,
其实这就是漏洞。
按理说,父母买房子,就应该父母付贷款。
可是在新加坡父母买房子,子女付贷款,变相为一个人可以同时买组屋和公寓了。
这就是漏洞。
原来8是真滴~~我们是打酱油的,又被忽悠了~~还气得很咧!
lz相当的不厚道~
我们一群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完善新加坡的法律当成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病)?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病)!
就是这种病衡量出了人的水平,以及人性的善恶
我主要是指交易漏洞,两个人之间的零和游戏,一方获利另一方就要受损。
而政府政策只是资源分配问题,从政府的角度它只需要关注宏观面,并确保个别漏洞不会影响宏观面就行了,反正作为规则制定者是随时做出修改的,保证好游戏规则对所有人都一样,并且不会引起很多人去报怨,这样政府就已经做的不错了,就算有漏洞也不要紧。
对啊,你下面那句话太真知卓见了!我光顾了发现楼主北方老狼是山谷的马甲,合起来忽犹
但本质上他跟我们原来要求的是差不多的!只不过,他说的世界都是坏人,并且坏人设计坏人,太好了,我们赞成!
他终于回到替好人说话的路上来了!黑心的坏人被惩罚了,太好了!我们需要管他山谷是不是坏人?We dont care!
如果屋主不是那么贪心、如果如我前面说的给买家两天时间补钱、那怎么也不会受损失啊?!
哈哈,坏人被惩罚了,大家欢呼!
并且,坏人买家设计痕迹过于明显、漏洞百出(看他不断改以补漏洞),我们相信:坏买家肯定鸡飞蛋大,和坏买家一起两败俱伤。
!爽啊!坚决支持!原来坏人会自己打架!亏山谷能把这种极不可能却能让大家爽爽的东西给搞出来!
这真是:在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呵呵,俺帮忙顶到100楼把
:lol:lol潜水很久了,101楼是我的了…
呵呵,超过300帖,撒花
因为你老兄最喜欢写小说。。。:)
这些情况的原因之一是房产交易以支票为支付方式。
假如法律规定:当房产交易用支票支付时
1)买家deliver 4%的支票时,尽量确保支票可兑现;
2)卖家应在收到支票后规定的期限A去兑现支票;
3)发现支票跳票,有义务立即通过律师通知买方;
4)如卖家未能去兑现支票或跳票后未通知对方,则买方免责,即使支票跳票,双方仍应继续合同,4%部分视作延期付款在期限B前支付;
5)买方在接到卖方通知后,应采取积极措施在规定时间C前解决跳票问题;
6)如卖方有通知支票跳票,但买方未能做到5),或跳票但卖方没按时通知,但买方未能在4)中的期限B前支付要求金额,则买方违约,卖方可没收1%,并可终止合同且要求4%及其他赔偿。
就可以减少争议,但这个过程对卖方来讲责任增大了。
哇塞,还真的连马甲也不要了,赤裸上阵了。好啊。但几位高人老早指出你干的好事儿
对啊,您上面那句话太真知卓见了!我光顾了发现楼主北方老狼是山谷的马甲,合起来忽犹
但本质上他跟我们原来要求的是差不多的!只不过,他说的世界都是坏人,并且坏人设计坏人,太好了,我们赞成!
他终于回到替好人说话的路上来了!黑心的坏人被惩罚了,太好了!我们需要管他山谷是不是坏人?We dont care!
如果屋主不是那么贪心、如果如我前面说的给买家两天时间补钱、那怎么也不会受损失啊?!
哈哈,坏人被惩罚了,大家欢呼!
并且,坏人买家设计痕迹过于明显、漏洞百出(看他不断改以补漏洞),我们相信:坏买家肯定鸡飞蛋大,和坏屋主一起两败俱伤。
!爽啊!坚决支持!原来坏人会自己打架!亏山谷能把这种极不可能却能让大家爽爽的东西给搞出来!
网络原来可以这样让有些人自我爆炸,使我们相信:在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祝福好人一路平安!祝愿坏人都受到惩罚!
其实,支票是一定可以兑现的,最多是晚两天。
问题的关键是:卖主黑心,就想借机没收那1%。4%他们根本不想要!所以,关键的关键,是小人在这里。
小人其实一直有的,只是没有机会。一旦跳票有了机会,就下手. 可恶!
“北方老狼”或是“山谷”提出来的案例,好,真的很好!肯定是两个人都被法官训斥,因为是两个坏人!
您的偶像厉害,不但写的小说邪乎,而且自己弄两个马甲同时上阵。我自叹不如
有一种情况下,卖家可能很冤:
卖家是法律小白,卖家经济是草鸟;
卖家急需用钱(比如要1%+4%的钱救人命),所以想卖房子
买家来了,交了1%,卖家声明救命钱要按时到位,并签了OTP;
买家第14天交来了4%支票,卖家兑现几天后发现跳票,通知买家
买家估计怕房价下跌想反悔,口头答应但始终无行动,卖家口头连催几次都是如此,可惜卖家没录音,没书面证据,就是什么证据都没有;
4%是救命钱啊,好几天了都不到位,事都耽误了。卖家怒了,书面痛斥买家没有诚意,决定合同终止,1%没收;
房价实际涨了,买家起诉,卖家败诉,人命没救成,房子还得卖。。。
哇,几小时不看,楼这么高了。
我当然99.9%怀疑楼主是在借题发挥,引发论战。(铜牌还是有一点点智商的)
谁的马甲没想过。
只是,我认为,一个人,正直,诚信是最重要的。
无心之错可以原谅,故意欺诈则罪不可恕。
所以我觉得必须表明立场。我反对这种做法。
同时,为了0.1%的可能性有人真的要这样做,为了保护那可能的卖主的利益。把原文收录存正。just in case 呵呵。。。
谢谢楼主给我这个机会义正词严一番。
引用: 同时,为了0.1%的可能性有人真的要这样做,为了保护那可能的卖主的利益。把原文收录存正。just in case 呵呵。。。
不会的了,这种心机的买主,一定会被法官看出来的。他是白日作梦
当然,请严正警告那些屋主,不要贪心!
鉴于这种情况,建议要么在法律中,要么在合同中规定支票兑现的最终截止日期,买家过了截止期则丧失购买资格且需支付赔偿,卖方截止期前不得没收卖方订金,双方都别想钻空子。
good99 不可能,卖主等了几天,有律师作证,法庭上一定赢,最起码赢5%,而不是1%。我赞助$10000 发表于 2 分钟前
———
1)关键这个几天是多少天。
2)前面说了,卖主不懂法,经纪是菜鸟,要是之前的联系都是在卖主-卖主经纪-买主经纪-买主之间进行,没通过律师呢?当然这种情况极少,但也有可能发生。
3)买方除了拖(没到规定的最后期限,但过了口头约定的最终期限)之外,没有“证据”表明他不执行OTP啊。
好了,我的问题提了,观点说了,从现在转入旁观状态。
你是通过律师demand,两天足够让法官相信买家无诚意
不用担心,买家绝无可能玩
我建议山谷无回声不要回应有关马甲的问题,因为一般围观群众无法确定是还是否。你承认了也可能不是,只有老狼知道。只有那些有兴趣有精力和有能力(或在本网有一定权力)的人才能搞清楚。
讨论马甲,只会模糊本帖的论点。讨论观点最重要,直接回应疑点就好鳓。否则,评论观点变成得先看他/她是哪一国的,白色恐怖似的。本人已经觉得本来严肃的论题,变得有点像台湾的选举了:阿扁错了吗?东算东算!!!
不认输,才有双赢,因为没有败方。不认错,就会输得精光。
大家继续吧。
法律上有漏洞的地方,谁来堵上? 法官,官字两张口,怎么说都行.正是法律上有很多模糊处,法官们和律师们才有生存的空间,要不然全部都白纸黑字写清楚(主要是肯定写不清楚),那他们还混什么,还会那么贵吗? 一成名大状说:”这世上没有包赢的官司,铁案都有的打.所以再一次鄙视那些还没上战场就投降的律师,不用说永远成不了大状,连基本的职业素养都没有.
我还是认为之前那个案例的买家有的打.也劝大家不要被纸面上的条例误导而做出错事.虽然很多人都是死读书,但是那些”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手法能忽悠的过法官们?
晚上老鼠来了要晕倒了,昨天刚封了帖子,今天又是100楼,占发帖量1/3.
搞吓咪东东,俺的偶像是李宇春:curse:
1)关键这个几天是多少天。
2)前面说了,卖主不懂法,经纪是菜鸟,要是之前的联系都是在卖主-卖主经纪-买主经纪-买主之间进行,没通过律师呢?当然这种情况极少,但也有可能发生。
3)买方除了拖(没到规定的最后期限,但过了口头约定的最终期限)之外,没有“证据”表明他不执行OTP啊。
好了,我的问题提了,观点说了,从现在转入旁观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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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394的问题很好。
OTP中双方同意了过期的期限。如果双方同意的白纸黑字的条款都无法履行,那双方新的期限得重新谈判确定。新的期限之后,还有更新的,卖方永远在等那4%……..
他怎么回应?笑话。他自己默认了你都感觉不出来?你真是有一个超级粉丝,糊涂还是装糊涂我就不知道了
风紧扯呼,米奇:lol:lol:lol:lol:lol要来了。。。。。。。。
严肃?
好吧,心术不正的人或黑心的人,最后肯定是两败俱伤!这种东西有什么讨论的意义,恶意的臆想
你们简直是太闲了。
一山难容二虎,除非一雌一雄: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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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关于OTP、关于支票跳票,已经讨论得太多了,让人看厌了,看腻味了。
凡事,留点想象的空间比较好,适可而止。
还有,对于网上讨论,请某些网友:请你含蓄点,谦虚点的好,不要太过锋芒毕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