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准证

中国新婚姻法的颁布,引发很多人做婚前财产公证

我在中国有自己的房子,没有贷款,现在想和新加坡的男友登记结婚,想要把这个房子留给我将来的孩子,最好做个婚前财产公证,由于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落后,又没有翻译,老公又不认识中国字,公证员建议说在新加坡做比较容易又简单,想问问大家有没有知道这个事情该怎么做的?谢谢各位热心的帮助啊!


按中国现在的婚姻法,不公证也是你的吧。


1. 这房子婚后是你的,那是一定的,你将来无论离婚与否都对这个房子有绝对的支配权。
2. 你和你老公买了公寓或者计划买公寓么?要知道,买HDB是要求夫妻双方在海内外都没有房产的,否则HDB有权收回组屋。


是我个人财产,我很清楚,只是如果以后我卖房子的话,是需要他回来签字才能卖的,因为他有居住权(我咨询过公证处,卖房子必须夫妻都签字才可以,不论财产属于谁的,如果有婚前个人财产的公证,上面写明完全由个人行使对此房屋的权利,那就不需要他来中国签字)做个公证远比机票便宜多了,再说卖房子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弄完的,他也没那么多时间在中国办理这个事情,所以考虑一下还是做个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就简单多了。请问新加坡有这样的办理机构吗?
关于你说的第二个问题,我暂时还没考虑过,还不明白组屋是什么意思呢,但是将来有孩子的话,应该得在新家坡买房子吧,如果以后买的话,我在国内的房子卖了,是不是就可以在新加坡买了啊?


国内的房子是你的,如果以后婚姻有问题,也是你的,因为不动产按所属地法律,我们通常称为属地法。
我建议你不要卖房子,因为卖了再结婚,以后就说不清楚了。
不卖,这个房子是婚前的,根本不用公正。
至于新加坡HDB,建议你买公寓。HDB一定要卖国内房子,对你不划算。
HDB2个人供,婚姻有问题,钱2个人分?


到大使馆办理公证:他全权授权你自由处理那个房产


您给的意见好像跟大使馆网页写的差不多,呵呵,等我再继续问问,谢谢啊!国内因为离婚时财产的纠纷太复杂了,所以必须要俩人一起去签字才可以卖房子,说白了就是以防万一,公证处当然要做到万无一失才可以啊。即使房子是你个人的,但是你一旦结婚了,就必须他和你一起去公证处签字才成,就是怕以后有人钻法律空子啊,这样让俩个人同时放弃对要出让的房屋的一切权利。这年头可能是不讲究的人太多的原因吧。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