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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求救,关于申请PR后补交父母资料。

请问申请PR后,ICA发信要求补交父母兄弟工作资料,信里附带一份表格,说要填上然后在2个星期之内上交。
请问这是不是好兆头呢?还是ICA发现有问题?因为申请表格里已经写了。还有就是填写这些资料的时候,可以用拼音吗?还是要把上班单位翻译成英文?比如某某管理站某某局。
谢谢各位。


我也是收到这种信,
不知道好坏 肯定要全写成英文阿


拼音也是英文字母啊。你意思是要翻译?


名字就是拼音,工作就要翻译成英文,楼主什么条件啊。


不好说。收到这通知的有批的。也有拒的。 good luck!


呵呵,百分之九十九都会是好消息,资料当然是要翻译成全英文的哦!


豆包妈妈呢?帮忙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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