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开始把故事说清楚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很会赚钱的房屋经济。他听说租客想要修改租约,就告诉租客:“修改租约,抵押金没收,一律不退。“
经纪人找到屋主,对屋主说:“我的客户委托我提前通知您,要修改租约。按照合同,提前通知,应当退还押金。请您把押金退还给我,我再转交给我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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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三方都在场处理的,中介作为见证人比较好,不要作为代理人,除中介费外,任何钱钱上的往来都不要经过中介滴手
避免这些头痛事的最根本方法是自己买房子,自己做屋主。
自己买屋子好了
我更惨,我要提前解约(签合同时跟中介口头约定,中介说租了很久的本来就有权力中途解约),中介说了,提前解约可以,条件是:立即搬走,打扫干净,油漆,一切恢复原状,房费交到原定合同期结束,另外赔偿中介费。
太恶心了。还是自己买房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