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男子新加坡嫖娼未遂误伤路人 被判囚2年打6鞭2012年03月02日 10: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庄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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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2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一名中国籍男子,深夜醉酒后到红灯区寻欢,付了钱竟遭拒绝交易,非常恼火,跟Ji~NV和“护花者”发生激烈口角,随后双方互斗,混战中持铁杆击伤一名旁观者,1日遭判坐牢24个月兼打6鞭。
被告林永财,43岁,在本地任职清洁工。他被控于今年1月23日深夜12时左右,在惹兰苏卡持铁杆击伤与事件毫无关系的马占德南(35岁),抵触刑事法典第324节使用致命武器伤人的罪名。
主控官叙述案情说,肇事时,警曹莫哈末阿立夫与一名同袍正步行巡逻芽笼24巷,突然接到通知附近的惹兰苏卡有人打架,马上赶往现场。抵步时,他们看见被告右手持铁杆,左手拿木棍,猛攻伤者的头颅。警曹上前阻止,并召救伤车。
医生发现伤者的后脑、右边颈部都有伤痕,左手也红肿。
调查显示,当天晚上,被告在家喝了很多酒,随后独自到红灯区寻欢。他挑选了一名流莺,付了费用,女方突然反悔,要求终止交易,被告听了非常冒火,和她吵起来,流莺的几个“护花者”走过来,随后他们把被告赶到后巷,被告拾起地下的铁杆木棍回身跟几个人互斗。
被告求情时,表示后悔铸成大错,他说他当时实在是醉了,混战中把伤者看作是对方的一伙人。(庄裕诚)
嗨 安心在监狱过吧
这种打架在中国不算什么
在新加坡可不行 新加坡法律就是严
在人家地盘 就在听人家的
法治社会 也是有好处的
实在搞不懂在一个嫖娼合法的地方居然非得找野鸡,难道野鸡香么
莫非你想知道?
不想知道,恶心
haha,提醒你一句,人都犯贱!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家花不比野花香!
他那是嫖娼,还家花野花呢,有安全的花不采,非要涉险。
都是好奇惹的祸啊!有冒险精神,值得赞扬一下!哈哈
最讨厌这种人了!害的想去牙笼吃个饭还得和朋友拉帮结伙的去,三两个女孩子一起走还上赶着问要不要一起玩
我们穿T恤牛仔裤连妆都不化的像小姐么?满大街爆乳的才是啊,眼瞎吗瞎吗瞎吗瞎吗瞎吗瞎吗瞎吗!!!
那就找个男朋友,嘿嘿,或者叫上单身的我 陪你一块去!
屁股本来长2片肉。。。。。。
2变4
4变8
8变16
16变32
32变64
64变。。。。哈!
成了梁山伯108条好汉。
不知道会不会像以前美国那个毁坏公物的小伙?
挨完鞭刑后回过,写自传然后发了一大笔财,也说不定哦。。
美国那个只是挨了3下鞭刑,能出一本。
他挨6下,应该能写出两本分上下集吧?
安全的花,没有时间采啊,要做工,还要加班。。。也没有花愿意插在牛粪上。
做错了,就要受罚
你该不会不知道有合法的小姐吧?
亚龙很乱啊,有机会得去见识见识。
这种人在监狱带着吧
比喻一下而已。谁要那么多女的不接受男士的追求呢!
我同意,带个男的去,护花,哈哈哈
野花便宜,温室的花太贵了,买不起
同讨厌
跟俺们男人丢脸滴
哼哼
我笑了,还上下集。哈哈
可怜的人儿。
无语。。。。
吃飽了
你该不会暗示我去找小姐吧?
不想找的别人怎么暗示也米用,想找的自己就去了~
是不是因为中国人所以判这么重呀
妈的,做鸡的也太没职业道德了,收了钱不办事!也就是只野鸡,还想变凤凰啦!想变凤凰别去做鸡啊!既然做了鸡,就得好好的做。看过《金鸡》没?
上帝给我们这种需求,是让我们能快乐并 传宗接代。唉,到了新加坡,却因此而煎熬着。。。我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