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我的老婆是公民,去年12月由她出面担保帮我申请PR,3月底我收到PR批准信。但是我老婆3月底回国了,估计4月底过来新加坡。她不在新加坡期间,我可以拿着PR批准信去ICA提交材料,办理PR吗? (我看了所需材料表,都没有提到需要我老婆的材料)
诚心请教大家。谢谢
他她可以把所有的手续都办好了你才来
办的时候随便问问她是否需要在场,应该不用
再次请教,PR的批准信已经出来了,她还有需要办理的手续吗?
按批准信上的办就是了。不就是领取Entry Permit, Re-Entry Permit
不需要你老婆去,但资料上却需要有担保人的签字!
:victory:
明白了。谢谢大家。
LZ自身条件可否分享一下?
自己去吧,担保人没关系的
我们的情况和楼主十分相似。如果楼主一个人去办理完成手续,可否告知一下?多谢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