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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

网络不可能成为随处喷粪的垃圾场

       作为新兴社交工具的网络,在极大促进普通百姓参与社会事务讨论、促进信息流动和意见表达的同时,也给有空子就钻的谣言者,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但网络不可能成为随处喷粪的垃圾场。造谣涉及到诽谤,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治,特别是在对受害者造成实际利益侵犯的情境下。即便是在国外,凡涉嫌网络谣言和诽谤的案例,也会得到政府和立法机构的重视和惩罚。
  比如发生在美国马里兰州的普林斯案,就是相当典型的案例。2010年1月14日,年仅15岁的少女菲比-普林斯因不堪在学校受同学欺负和网络上遭遇语言暴力在家中上吊自杀。普林斯在当地高中因颇受男生欢迎遭到学校两伙女生团体的欺负。在其Facebook主页上,有同学留下大量污秽的不实留言,这给普林斯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无法消除内心的痛苦,在一次放学途中被同学将易拉罐丢在脸上后,普林斯在家里上吊,结束了生命。
  普林斯自杀让校园霸凌现象得到了全美关注,马萨诸塞州议会通过了菲比-普林斯反霸凌法。当地法院对6名南哈德利高中学生提出从强奸、侵害民权、骚扰和跟踪等多项重罪指控。
  普林斯自杀后,其Facebook主页后的很多评论被删除。全球最大的社交网站Facebook也注意到这个问题,开始大力推进实名制。公司CEO马克-扎克伯格和COO谢莉-桑德伯格在多个场合强调,尽管此举会招致反对者的批评,但为了制止网络犯罪和在线霸凌,Facebook将坚决推动实名制。
  “你必须对自己在网络上说的话承担责任”桑德伯格说。
  从普林斯案可以看出,在世界头号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尽管宪法充分保护居民的表达自由,传统的民主理念也相信意见市场有自我修正的内在机制,这也绝不意味着恶意谩骂和造谣可以肆无忌惮地生存,司法部门和立法机构对待网络谣言对人权的侵犯,跟线下发生实际案件一样,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惩戒标准,造谣者须面对法律的审判。
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就是在扰乱社会秩序。别以为在网络上可以传播不实言论,就能制造混乱了,其实网络跟现实一样,侮辱他人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造谣者和传谣者在恶意中伤和诋毁政府、组织、网站、个人形象的同时,请先做好为此付出代价的准备。


这是为facebook 上市 造势么?


个p啦。。。。不要当自己要实现实名制时就和先进国家比。。。。。。然后其它事情时就说国情不同不能比。。。。。


很显然不是哈!


没有担当的媒体企业无视社会公共影响~

必定遭人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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