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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个人纠纷,帮忙出点主意!

有一个组屋一层供清洁人员用的没有窗户的屋子,有使用权的这个印度清洁工于8月10号让我放了好多家具临时存放,总共收了400块,可是等我10月27号去取的时候,发现锁被撬,东西洗劫一空。

经过询问得知,先前那个印度清洁工已经辞工回家,新来的清洁管理员就直接撬开,把里面的东西直接清理掉了。

请问,如果我报警,会有什么地方对我不利吗?有什么地方对我有利吗?欢迎通晓新加坡法律政策的人给个专业解答,谢谢!

据人说,如果政府发现这个屋子被这样使用,会开罚单,如果这样,会开罚单给谁呢?我也是私下交钱存放东西的。


有没有人了解这个的?


有需要打个电话来说吧。


应该先跟市政理事会沟通一下。租屋清洁工是他们管的。警察不管这事吧。。


你可以正常报警,因为你是被盗窃,虽然不是什么重要东西,但是你给了钱,就属于正常的租用关系,你应该有那个印度人打的条子吧,那是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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