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EP,在新工作3年半,basic 3K,gross6K。两年税单,因为是2012年3月初才加薪所以以前2年的税单缴税额不是很多,几百块。
我的PR申请是2012年6月初提交的,一直审核中。
于2012年10月底结婚,想问去ICA补交材料的时候:
1.是否允许把我老公的资料提交作为副申请人? 他sp在新3年半,大本学历,薪水2k-3K之间
2.大家觉得我们以家庭为单位是否几率会大一点?
3.如果不能以家庭为单位,补交资料时是否只需补交结婚证?是否需要提交老公的护照,学历证书等?
请大家多多给出宝贵建议。
已经提交资料,顺便把老公的资料交上了。
1.护照,准证可以不需要原件
2.结婚证,出生证明,毕业证书要看原件及翻译件的原件
3.填写的form4的家属一起申请那项原件。
希望尽快有个好结果。
个人观点, 不论是否添加申请, 都需要补交结婚证 配偶出生证明 学历证明等。
Spouse’s educational certificates, birth certificate and identity card,
如果添加申请需要额外提交配偶护照 准证,以及申请表格关于配偶的部分。
至少从ICA的相关材料上能得到这些信息,其他的需要你和ica确认了
非常感谢
肯定的告诉你,可以加。直接填好Form 4A里关于配偶的那几个表,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去ICA补交材料。
觉得不要
第一,可能使申请重来
第二,本来申请老公是很困难的,可能会拖后腿
忽然发现楼主的分红好给力,10多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