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是不是补充材料后,ICA会重新计算时间点。
我是2013年8月份递交的申请, 12月初听说政府也会考量赡养老人的个数,就补交了一份我婆婆的死亡证明。
由于2013年的收入还算不错,平均每月有8K+ (有一部分是奖金),求教各位大神 补交材料有利还是不补收入单等消息好呢?
我是2011年8月来新的,2012年的税单收入总额预计与2013年基本相同。
谢谢!
只是补交材料不会重新计算时间。。。
婆婆的死亡证明…………..
那帖子你也信。。。还去交死亡证明。。。
那个帖子的影响真大。
恕我愚钝,婆婆9月末去世,原本我也觉得应该补交材料的。毕竟跟当时登记的申请表不同。
2013年全年收入单 需要补交吗?
发现楼猪很容易受风言风语左右啊
先是,因为流言补交婆婆死亡证明
现在又,因为流言担心审批时间重新计算。
很负责任的跟你说,绝对不会重置,如果是ICA要求你补交材料,那么审批时间会拖延几天,因为等你的材料。
比如我老婆的DPR,3个半月的时候我换工作,补交新公司信和薪水单,3个星期后批准。
前面也有officer讲过:不要主动补充材料。他们要的话会直接找你
如果2013年收入比2012年有大幅度增加,可以补交,要不然,你何必折腾呢
收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