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用其中一方收入贷款额度就够了的话,能不能只一个人贷款,两个人写名?
这样下一套房子,是不是可以依然两个人名字,另一个人贷款?这样第二个人贷款就依然是第一次贷款于是可以20%首付,不用50%。这样可以吗?
谢谢!
不可行,首付额度不是看贷款次数而是看第几套房。
是吗?我理解是看第几个贷款。如果之前的贷款都偿清了,下一套也只要20%。如果没有贷款,也20%。
看第几套房。
我向银行问过,把两个人还贷改成一个人还贷(CPF),银行回复说HDB有规定不可以。第一套是私宅的话有可能可以,因为MAS规定的是按贷款个数算的
不明白為什麼要 买房写两人名字 但一人贷款,
买房一人名字 一人贷款 就好啦 (組屋除外), 但可用occupier(?)
另一人就可以名下無房產 無貸款, 日後可再買房+貸款.
现在买第一套房当然尽可能一个人作屋主和贷款。
在政策推出前,两个屋主共同还贷天经地义的。你如果能在政策推出前就预测到,那就神了,请把今后的将会推出的政策给透露一下。
我是只在當前的條例下,能一人名字 一人贷款(有能力的話) 最好!
以前的話 當然兩人貸款比較好 (額度高, CPF OA可使用) !:)
跟我理解的一样。我也觉得是按照贷款是第一个贷款还是第二个算的。
有几种情况吧。比如首付是两个人一起出的,但是贷款不想把两人的额度都用了,就只想用一个人的额度。另外就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女方觉得比较有安全感。嘿嘿。
如果女方是外国准证时就购买了公寓,后来结婚成为PR, 现在准备转一半名字给老公,他用CPF还loan.这样以后双方买第二套房,贷款情况是否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