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达人,我老公EP,我DP,大宝在国内生的,二宝马上就要生了,结果今天听人说EP的孩子(第二个孩子)大使馆不给办理护照,需要回国去办护照。今天在大使馆网页上没看见这条规定啊,不知道是真是假,着急啊,请知道的给说说啊,多谢!
应该是的。。。以前看过ep是受计划生育限制的。。。
只给办旅行证,回国缴纳超生罚款上户口之后才能领到护照。。。
祝你PR申请早日批准,那就不用担心这个了
明天才去交资料,二宝下个月就出生了…好悲催啊,如果不过办护照二宝岂不是只能呆42天就必须得回国啊?回国
tmd这大屎馆真是专门为难国人的
应该没问题,开始有同事也这样说,否则孩子怎么回国; 我家也是第二个,去年11月份去办的护照,没有问是不是第二胎之类的。
以前确实不给 现在貌似可以。
旅行证是一样效用。在美出生的全都是拿旅行证。没问题的
多谢楼上各位,昨天很紧张以为得回去生了,现在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