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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关于申请PR的表格中工作经历这一栏

各位大大你们好
情况是这样的,4年前,我申请EP的时候,工作经历那一栏要填写工资。由于当时拿得人民币,转换成新币实在少得可怜,当时脑子一糊涂,就随便写了几个数字。比如拿3000人民币就写新币1000这个样子,虽然不算离谱,但是与实际数字还是有所出入的。
现在打算申请次PR,想如实填写,但是如果ICA发现数字不同,会不会直接悲剧了啊。
我还有个打算就是,我工作了7-8年了,只填写最近几年的工作经验,工资如实填写。
各位觉得,如何填写比较妥当。
先谢谢各位了。

谢谢。
如果ICA发现不一致,会不会直接悲剧啊。

非常感谢你

不建议更改个人资料,即使曾经在国内薪水这个事儿上有所隐瞒,本来就是一小事儿,又不是学历等重要信息,没必要改来改去。。。
或者你干脆不想将那些改过数字的工作经历放上去也行,之后那些建议完全按照事实来。。。

你来新加坡换过工作吗,如果换过,那应该问题不大。以前填错的就将错就错吧,不是什么核心问题,改过来反而多事了。
如果没有换过,那可能有点问题。我记得申请的时候还要交一份上家工作的证明,如何保持一致,就需要你仔细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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