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结婚,本来不想去ROM,想拿中国的红本本。 结果首先想到了大使馆, 看了网上要求,居然今年开始双方都要PR才受理。 可是不给结婚证怎么申请PR??? 但问题不在这里, 看了大使馆的另外一个通告更加疑惑了。。。 也就是说,以后夫妻双方有一个加入公民,大使馆就不给办离婚了, 也就是说这婚姻是永恒的了。。。。 太赞了, 以后不想离婚的那位就直接入籍算了, 入了后,怎么都不能办理离婚了。 国内民政局肯定不管这事, 因为没在他们那登记,而且每个民政局只管自己的户籍人口, 新加坡的ROM当然也不好管,因为非ROM注册的。。。 难道要恢复中国国籍, 才能离婚?????????
男女双方在大使馆办理结婚登记后如有任何一方加入外国国籍,大使馆不受理其离婚申请。
详情请看 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fw/zgrzj/hysw/t1197969.htm
请大家来解我朋友的疑惑???? 这样只能不要红本本,或者要去户籍所在地申请结婚, 以后其中一个是PR(算华侨)在国内生小孩还需要准生证吗? 大使馆还给在新加坡出生的中国小孩发证,回去能上户口吗?
孩子的问题我就不能回答你了。关于你帖子里的我略知一二。我以前的房东夫妻,四川那边的,来新加坡久了,入籍了,孩子都初级学院毕业了,要离婚,因为入籍的关系,只能依据新加坡的婚姻法律来打离婚官司了。中国大使馆就不能办理了、并不是说入籍了,就不能离婚了,婚姻就永恒了,要恢复中国国籍才能离婚了。不是这样的。
他们就是四川登记结婚,来新加坡日籍后,要离婚就不是像中国一样那么容易了,要按新加坡法律来,双方请律师搞财产分配啥的。反正蛮麻烦的、拖得时间蛮长的。后来我没有在那边住了,直到我搬出去,他们离婚的事还没有了结。
入籍了怎么再受大使馆约束,挺合理的。
这不是很正常吗?入籍了就要走新加坡离婚程序找律师了呀。
正常
不是不要去大使馆结婚,而是,要能去大使馆结婚,是不容易的事情。且行且珍惜吧。
很正常啊,不是中国国籍了,中国大使馆就不管阿
要离婚就按照新加坡法律来
至于注册问题,大使馆不受理,就去ROM啊。。ROM更容易啊,我就是在ROM注册的
谢谢大家的讨论, 我朋友决定去ROM了, 因为他们其中一位打算以后入籍的。 不想以后麻烦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