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一段话有点疑惑“根据中国驻国外领事馆官方网页的表述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前往中国时应申办中国旅行证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前往中国时应申办中国签证。” 谁能解释一下,我觉得两句话好像表述一样啊
那就是说父母一方是SC,一方是PR,孩子就不具备中国国籍了?
泣别就在于PR
如果娃娃生在新加坡,就没有中国国籍。
豆妈,这样看,孩子在国内出生比较好了。
这个东西不必拘泥。理论上来讲,第二条是外国人,只不过今年开始讲究一个是否是PR定居了。以前,肯定算外国人。
所以,那句话不必当真,几十年前的国籍法了,早过时了。
如果要小孩拿中国国籍的,那当然是生在国内比较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