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ICA网站发现现在只能给自己父母申请LTVP, 对于岳父岳母,只能由老婆DPR申请,
老婆的目前是自由职业,没有稳定职业,这种情况能给她的父母申请下来LTVP么?
如果有cpf和NOA可以尝试申请下,没有的话,就没有什么希望了
什么叫作NOA?我们今年6月份刚刚申请下来的PR, 老婆CPF还没交,来新加坡不到3年,这种情况不能给老婆父母办么?
另外,我父母的ltvp都已经办下来了,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
ica的网站一直都是这么规定的,自己的父母自己负责。
你老婆只有月薪达到$6000,或者你是公民,希望才比较大一些。
一直都是这样滴呀
这标题起的,跟内容完全不搭边啊
NOA,Notice of Assessment,就是你的每年的税单,你的父母的都拿到了,那你岳父岳母就更难了,现在本来LTVP就难
DPR除非有工作,现在薪水要超过6K以上才有可能给自己的父母申请到LTVP,不然基本上是不可能申请到LTVP的。
公民只能给自己的父母申请到LTVP。
我一个朋友DPR,给自己父母申请LTVP申请一次拒一次,ica直接告诉她现在除非sc,不然申请LTVP给父母基本是下不来的。
如果Pr薪水不到6K,配偶是公民 可以吗?
有一边给ltvp算不错了,楼主想2边都给,太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