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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

误杀非裔的华人警官处境不妙, 世界华人已经发起白宫请愿!

白宫请愿签名链接:https://petitions.whitehouse.gov/petition/demand-brooklyn-district-attorney-kenneth-p-thompson-withdraw-indictment-against-asian-minority-officer-peter-liang-177
注意: 签名后要到电子邮箱里确认一下才有效.


这有什么好求情情愿的?


不该因为同是华人就纵容犯了错的


他是犯错了,但没主动杀人。你没看到白人警察怎么把黑人活活打死却啥事没有?
陪审团里跑掉的三个华裔估计就是你这种心理去。


还差19752票。


还差很多票啊,英文我可搞不来。只能心里默默祝福他了!真是很倒霉啊!


三言两语前情介绍:  2014年11月,纽约警察(NYPD)两个新警察在纽约犯罪率最高的地区之一的一栋黑暗大楼里巡逻。这个时候,梁警官听到楼下有异常响动,一个新警察,在最危险的地区执勤,经验不足和慌张之中,手枪走火。不幸的是,子弹打中墙壁反弹打中一位非裔男子格里,导致对方枪伤致死。这是一件再简单明显不过的误伤/误杀事件了,但是之前因为美国白人警察在执勤过程中枪杀非裔的事件发酵已久,最后白人警察的无罪判决,让整个政治环境在等待一次平息族裔冲突的机会。终于,历史上最无害最与世无争最谨小慎微的华裔出现了,于是梁警官被起诉包括二级非预谋杀人(Manslaughter)和渎职(official misconduct)在内的六项控罪。2016年2月11日,六项控罪全部被判有罪!这个在五岁目睹了妈妈被抢劫后就立志要当警察维持社会治安的亚裔年轻警官当场抱头痛哭。


  首先科普一下,为什么我们认为这是一个不公正的审判,这是一个被政治绑架了的审判!  纽约警察2004年跟梁警官最相似的意外走火打死人案,警察被大陪审团免于起诉。那个白人警察在政府房的房顶上巡逻,跟梁警官一样拿着枪,手指放在扳机上,当他正打开通往楼井的门时,一个人突然推门而入,他吓一跳而走火打死此人。大陪审团认为这是一个意外而免于起诉。    梁警官的枪击更意外,是从墙上弹射过去打死格里的。两个案子比较可见,梁警官完全是被当了黑白冲突的替罪羊,因为政治原因被起诉的。如果那个警察都无罪,为什么梁警官要有罪?这是最好的case law,梁警官可以据此辩护。https://en.m.wikipedia.org/wiki/Shooting_of_Timothy_Stansbury      一位跟了所有新闻报道和查了相关纽约法律的网友完整总结了:


希望他不要成为替罪羔羊


很简单,打开白宫那个页面,右面有要填姓,名,邮箱地址,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直接用新加坡的也可以。
然后在你的邮箱里确认一下。
肯定会过10万,去年请愿过,O8没做什么。


请愿真的有用么?


越多影响越大, O8到时最低要对这事发表意见。


太不公平了,梁警官拿性命去维持治安结果换来的是牢狱之苦。勤劳有个屁用,勤劳的被害惨了


我觉得还是人种歧视作祟的原因~~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老美连这个都不能保证,这个下坡路是走定了。


95年时美国还有个著名案子,OJ辛普森案,简单地说,就是人人都知道他杀妻,逃跑的路上被警察追赶,直升飞机现场直播到全世界,最后无罪开释。


对,表面上说司法公正,其实这世界有权力就是有法律。。小心走自己的路就好了


资讯不正确,请google。白人警察被判决坐牢的也有。


有没有犯错由司法决定,一些人爱以种族观点看事情是不好的。
其实以其请愿,不如捐款给该警察家庭聘请大律师为他辩护,应该更实际有效吧。


看新闻 好像蛮多人去游行示威的。上帝保佑!


FB上传李昌钰的说法: 警察入职两年内属实习期,出错了也不能被起诉。


华裔在美国受到歧视是事实,要求公平对待并没有错。 但以披特梁的这个案件判决作为切入点,其实并不妥当。 毕竟在这起案件中, 梁的所作所为, 有太多明显的失责之处。 如果一定要以白人警官的无罪判决作为标准, 那么,当以后有白人警员无故射杀华裔时, 现在这群请愿的人,是否也同意应该遵循旧例,让白人警员无罪呢?


政法权力是分开的 去白宫请愿有什么用 应该给法院appeal啊


其实:1, 美国登月不存在.
            2, 美利坚合众国根本不存在
     

你有亲眼看到了,就是亲眼看到了,你能确定不是庄周梦蝶?


收到了白宫的回信,他们的立场就是不作为,还写了一堆理由说他们没有立场表态!!!~~

今天看到网上,在美华人有举行示威活动来继续努力~~~

为全世界不断努力的华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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