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是SC,父亲是外国人,给宝宝申请PR的时候妈妈暂时没有工作。
现在等待了3个月了,妈妈也找到了不错的工作,下个月底开始工作。目前能提供签好的合约。
想请问大家:
1)这种情况需要和ICA联系update最新的情况吗?
2)要是将来宝宝的PR批准了,仍然需要找未来的雇主出在职证明么?这个在职证明是一封信,还是要填那种关于公司基本情况的表格?
先感谢大家啊!!
1.写email去ica update你的新工作给ICA就可以了,最好把合同也给他们
2.帮宝宝申请PR,如果批准,批准信上面写的很清楚,要你交什么材料你就交什么材料就好了
谢谢您的回复。
我会写信给ICA,附上合同的扫描件。
希望会对申请有些好处啊。
为什么不呢
谢谢豆包妈妈的意见。
之前是有点担心现在提交新材料会不会使得申请时间变长很多,因为可能需要尽快把孩子送去Infant care,价格还是相差蛮多的。
不过,如果没工作,估计批准也有困难啊!
Sc妈妈,小孩直接申请sc
是呢。已经同时申了,但是面试要等好久。我们只能是ltvp, pr, sc全申了一遍。
婴儿不用吧,很快的
妈妈是公民宝宝报出生纸就是公民了,还需要申请?除非公民是宝宝出生后的或是入了别的国籍
或者宝宝不是在新加坡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