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向侨办提供在新加坡的永久居留证明。请问有人办过吗? 怎么证明?谢谢。
没人问我们要这个
做什么用途?如果是办理华侨证明,提交蓝色IC就可以啊。
办理华侨定居。蓝色IC没有“永久居留“字样,侨办认可吗?
REP上有“永久居留”字样。提交经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蓝色IC+REP足以认定华侨身份了。就是不知道领馆肯认证REP吗?毕竟是打印件。
其实如果是原来出国学习工作(非定居)注销户口的,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口,比华侨定居简单多了,不需要提交经认证公证的定居证明,也不需要侨办审批。
有一个Entre Permit的白纸,拿去看看是要在国内翻译还是要在这边公证并翻译
刚来的时候当然非定居,我是来工作的。可以直接恢复户口?手续是怎样?有没有网页链接?
谢谢。
REP 不能认证。
一向认为Entry Permit 是永久居留的证明。
如果仔细读一下内容,Entry Permit is vaild up to Journey Performed. 入境后那似乎已经无效了。
想当年,Entry Permit还是黄色的
不完全。你要读完整了。应该有“入境以后永久居留”的字样。
Entry Permit本身包括一个VISA,必须用这个入境才能成为永久居民(已在新加坡的除外)
是的,俗称“黄纸”。后来变直接A4了,搞得不正式了
各地细则略有不同,这个是上海市的
http://zwdt.sh.gov.cn/zwdtSW/bsf … ;ST_TABLE_NAME=guid
(一)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提交恢复户口申请书;
2、交验申请人护照,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原本市常住户口注销证明;
4、提交拟定居地的租用公房凭证或私房产权证明或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复印件,交验正本核对;
5、提交拟定居地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同意的证明(申请人系产权人之一或承租人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可以免交);
6、提交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出具的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