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楼已经够高了,该说的该辩的都表达得差不多了,总结两句关掉完事。
我的观点无非两个:
第一,赵女士自述因为误判而下车,赵家付出一条半人命的代价。公众并不同情,反而把她当做全民公敌。对赵女士的反感,无非是基于她故意破坏规矩下了车。而这个“故意”是基于网上的传闻,当事人并不认可,于情于理也不难推断。赵女士自述她是被环境误导,以为出了虎园才下车。这听上去有点不可思议,所以公众不接受。无独有偶,2012年另一组游人也是在同样的地点被误导,以为出了虎园而下车,造成一人受伤。从另一个角度说,都认为赵女士下车是作死,难道赵女士就不怕死? 从她母亲的拼死相救,可见她是不想死的。那么她自述是误判下车为啥不可信?
其实,公众对赵女士的看法,很大程度是受网上那些流言蜚语的左右。吵架说,小三说,作女说,医闹说,接二连三地出现。其实要搞清楚真相并不难,政府完全有能力查明这些所谓的“知情人”,“战友”,“李医生”都是些什么人,还有移花接木的辽宁电视台,看看背后的推手到底是谁。那样是非曲直自然大白于天下。可惜我们的政府和警方只关心政治正确,不喜欢操世俗的心。
第二,不管赵女士是什么原因下的车,动物园在营救过程中暴露出了一系列安全问题。尽管怀柔区政府牵头做的调查报告否认是安全生产事故,但报告也同时指出了动物园的若干问题要求整改。这在客观上已经肯定了,动物园并没有尽到安全责任。而咱们国家侵权责任法第81条明确规定,动物园里动物伤人,动物园负责,能证明动物园尽到安全责任的,可免责。既然动物园有这么多安全问题,动物园拿什么来证明自己尽到了责任? 那么从法理上来讲,动物园就应该负责。部分网友老是把赵女士下车,和动物园责任混杂在一起,认为有前因后果,赵女士有错在先,动物园无责,其实这是误解。
以上就是我这个帖子要表达的观点,我认为如果只认法理,动物园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但是,中国的法制还远远谈不上完善。地方保护主义,官官相互,还有社会舆论都会影响这个案子。至少一审赵家赢不了。咱们就吃着瓜看着吧。
用脑子想一想,得花多少钱能把99%的网友都买通?中国的网民至少过亿,就算一人给5毛,也得几千万才够雇这么多水军的。
动物园连100多万的赔款都不打算给,难道会花上千万去雇水军?有病吗
动物园错在哪里呢?
错误大小承担责任大小,再说听说动物都吃不饱,还有100万可以赔吗?
有道理。。。
我也是那99%的网友中的一员,且一分钱木有收的网友。。。
这个事情不需要水军。。。
非常不喜欢标题为老虎伤人案。。。
明明是作死碰瓷案。。。自己作死连累家人连累无辜的老虎。。。
一个挺有文化的人儿,咋连这最起码的常识都不削一顾,害人害己害老虎~可悲~可怜。
任性~让她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妈妈是她永远的痛。
虽然一边倒的呼声,人道主义考虑,应该给一定的赔偿吧。
老虎不人道,其实违规了还要人道是最不人道的要求。
是啊。
因为人民是善良的。
99%都在讲陈女士下车找死,这个跑题了,受害人下车肯定是有责任,而且责任很大,这个毋庸置疑。现在要说的是动物园方有没有责任。
首先,作为有高度风险的野生动物园。以盈利为目的推出自驾游,是不是可以用一纸协议就推掉安全责任,答案当然是NO。第二园方是否做足了安全警示呢?这是问号。第三,园方是否预留了安全冗余? 也就是在非正常情况下的预案,显然没有。第四,安全设备,安全责任,安全演练是否齐备? 也没有。也就是说,园方的所谓安全,都是基于游客循规蹈矩,这就是问题所在。旅游法规定,旅游单位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配备和预案。并且特别规定,要有资质的单位给出安全评估,这点动物园是事后才补做的。况且,咱们国家侵权责任法说的很明确,动物园里动物伤人,动物园要负责。如果动物园尽到了安全防护义务,可减免责任。那么动物园尽到了吗?三辆吉普车,在现场徘徊20多分钟,束手无策。很难让人相信他们有完备的预案。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尽到责任,这就是赵女士要告的法律依据。
游客下车,虽然荒唐,但这种情况时有发生。所谓安全冗余就是针对非常情况。赵女士算是鬼打墙了,还有车坏了,小孩淘气了,游客犯病了,喝醉了,甚至动物发狂,拍碎玻璃等等种种情况都有可能。真出了这些状况,园方应该有办法把伤害尽量减低,而不是只能踩油门,吓唬老虎,这才是问题的焦点。
事实上,自驾游客被猛兽攻击的事情这绝不是第一起,济南野马岭野生动物园曾发生过游览车车头玻璃被老虎击碎,如果不是司机果敢,将车头牢牢顶在铁丝网上,整车几十人都不堪设想。而全国几十家野生动物园,只有北京八达岭和秦皇岛两家开放自驾游。而这两家的创办人是同一人。还是在八达岭动物园,前几个月还有人被熊所伤,这说明风险是真实存在的。
赵女士有错,但错不当死。纵有天大的错,代价也够了。现在谈论这件事,是要检讨动物园有没有责任,而不是愤愤不平地指责伤者违规,在不讲规则,后果自负这个问题上打转转。
动物园不能赔,一定不能赔!
此例赔偿一开,作死的奇葩将层出不穷。
您这是转论还是评论呢?
如果是老虎攻击汽车,车烂掉,可以提诉动物园和汽车商,她是自愿买票入园,也是自己跑下车,而且是在她已知在危险的情况下刻意而为之。这也要别人承担责任?
感觉无理搅三分,老赖行为。
至于该项目危险性评估,在审批时相关部门应该已经考量过。
我觉得这种情况保险公司都要考虑一下,是否赔偿以及赔偿比率,这行为完全是求被(自)杀呀。
完全同意!
可以停掉这个项目也不能怂恿无赖行为。
只能说不知廉耻。
言重了,一码是一码,赵女的错不能掩盖动物园的错,动物园这已经是第四次出事了。连饲养员都被老虎咬过,说明问题很大。
成年人,明知道危险存在,不顾全家人安危,违规操作,如果在飞机、游艇、热气球上呢?
那个要开舱门的奇葩是被空乘制服了,象这个招虎奇葩是家人制不服她,受她连累了。没有罚她是人道了。
动物园的错是钱不够,没有把老虎喂撑了,这样看到她就反胃了,不会咬了。
所以一百万留着给老虎们吃饱肚。
还是跑题。现在不是在讨论责任划分。是说动物园有没有做足安全措施,还是把所有的宝都压在来客不犯错上?
咱把问题简化一点,专家说,老虎一巴掌,能把牛头骨砸碎。假设老虎发狂了,把车玻璃砸了。把人从车里拖走了,动物园该咋办?
事实上,后来怀柔区政府牵头做的调查报告尽管态度暧昧,却很能说明问题。那个报告虽然说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却闪烁其词地提出四条整改措施,而这四条,正是赵家控告动物园违规的内容。
那么为什么怀柔区政府要偏袒动物园呢?原因很简单,按照安全生产法,地方企业安全事故的监督责任人,是所在地县一级政府,对直辖市,就是区政府。也就是说,怀柔区政府是对动物园有监督责任,现在由他们来说算不算安全事故,这就叫既当选手又当裁判。如果认定老虎咬人是安全事故,怀柔区政府就有责任。况且这个动物园的法人,原本就是怀柔区下面一个乡的领导。你还能指望区政府怎么说? 而当区政府的报告一出来,动物园的态度马上由软转硬,父母官给撑腰了,原本答应一定负责到底的话也不算数了。这就是为什么赵家要求异地审理。
作为中国人,我们都痛恨不守规则的人和事。但凡事都有两面,如果说赵女自己下车,不守规则是找死,那动物园为了赚钱,有法不依,拿人命当儿戏又该当何罪?
赵女士算是鬼打墙了,还有车坏了,小孩淘气了,游客犯病了,喝醉了,甚至动物发狂,拍碎玻璃等等种种情况都有可能。真出了这些状况,园方应该有办法把伤害尽量减低,而不是只能踩油门,吓唬老虎,这才是问题的焦点。
凡是高风险的运动旅行,都签有免责协议,现在就算园方的安全措失不够严谨,也只能判罚款,而不是赔偿!
针对你的焦点,鬼打墙,小孩淘气、喝醉酒、车坏什么的是不是参予者本身的责任?你知道参加这种高风险活动,你是不是得做足本身的安全防范措施?
如果是车坏,又遭遇动物发狂(这得非常倒霉才会碰上两件同时发生的事),这也给园方有个营救的时间,至少车坏,你还在车里,拍碎玻璃也得时间,躲避也拖延了时间,这些都是给园方留有你所谓的安全冗余。谁能及时阻止得了一个突然爬上高楼就往下跳的寻死者?
看来你不理解安全冗余,所谓安全冗余就是指非正常的情况下,也有应对措施。的确,喝多了,小孩淘气,车坏了,这些都不是动物园造成的。再说极端点,女司机把刹车当油门踩了,把车玻璃撞碎了,这种事常有吧?那游客是不是就该认命等死? 退一万步说,就算踩错油门的有错,被撞的呢?有错吗?这些五花八门的事,无论游客有没有错,作为业者都要尽职尽责,尽最大可能保护客人安全。这就是安全冗余要考虑的问题。
就拿你说的例子来说吧,有人要跳楼,现在在窗台上坐着。大楼保安救不了,至少应该报警,没报就是责任。消防队接到通知,能不能说他跳让他跳去,关我啥事?不能吧? 还是要尽快赶到,马上排放气垫,组织营救。不来,或者迟来,消防队有责任。来了,没带气垫,或者气泵坏了,充不上气,那摔死人消防队照样有责任。跳楼是个人决定吧? 消防队冤吗?不冤,因为你就是干这个的,他要怎么样是他的事,你该做的一点不能少。
游客再混蛋,没有老虎也死不了。动物园养猛兽挣钱,就要有足够的措施控制猛兽。所以侵权责任法才说,动物园里动物伤人,动物园负责。
引用: 不来,或者规定时间内不来,消防队有责任
自己找死跳楼还是消防队的责任?你这口气可真够大的。另外,按你说的逻辑,那些跳楼死者的家属们应该去法院起诉消防队呀。怎么没人去呢?是不是消防队也得赔偿她们150万才好呢?
干水军收入怎么样呀?她们家要是给钱多的话可以私信联系我。
楼主没看完整过程是吗?动物园本来跟这位作死赵女士已经谈妥赔偿事宜,但是这位赵女士不知道哪位高人(有可能律师)指点之下,公开说动物园对她的作死行为负全责,赔偿款提高到100多万,动物园不干了,你要告动物园奉陪,且经过安全检查之后,司法机关认定动物园在这件事情上没有安全责任。然而,赵女士已经从最初的100多万,刚刚又提升到了200多万,简直是碰瓷的典范。。。我支持动物园不让呛。。。
楼主举的例子,譬如饲养员也受伤,那是意外,跟作死行为导致的受伤是两回事情,莫要混为一谈,混淆视听。。。
就像司机酒驾的疲劳驾驶的死了无数,这些都是因为汽车的出现导致的安全隐患,难道要告发明和改进汽车的那些人么。。。
非得拿动物园案件 跟 跳楼自杀 做对比的话,动物园也相当于那个楼,而不是消防队。
一栋大楼就算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也拦不住想要做死的人跳下去;
同样,一个动物园就算做足了安全措施,一样也拦不住做死的人。
对于那些跳楼人你不去指责大楼,那么对于这一家喂老虎的人你凭什么指责动物园呢?
如果跳楼自杀可以怪消防队救援不及时的话,那这家喂老虎送死的只能责怪110出警不及时喽。
在窗台上坐着,这就是要人来救他/她呀,所以虽然折腾了消防队,救下来了,他/她要承担一些后果责任。
消防队所有因营救不得力的行为,因而获得的责任惩罚都与跳下来的人无关,比如罚款、扣薪、降职、失职处分。。。绝对不会对跳下来的人来作什么赔偿,对不对?
跳楼的家属还可以向物业索赔偿?你们为什么建高楼?
说跳就跳下来的人,你会说消防队为什么来得不及时?
按照新加坡的法律,胆敢自杀的都会被抓起来。这个法律实在是好
由于这位女士不守规矩擅自下车,造成一人死一虎死的恶劣后果,建议按过失致人死亡把她抓起来关。
如果动物园存在安全警示不到位的地方,也可以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整改。不过罚款一分钱都不可以给那个女的。
这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判决
当然不对,如果是营救不及时,或措施不当,或敷衍了事造成本应得救的人出意外,消防队照样要负责。
消防队是国家机构,动物园是经营部门,也公益机构,两者有差异,但在保护群众安全方面,都负有责任。
你刚才说游览野生动物园属于高危险活动。如果是这样,那就更离不开风险评估和安全预案,而恰恰就是这方面,是动物园的软肋。
你编辑得好快,来不及回复原帖。
你确实有些极端,为什么是女司机撞坏玻璃?
就按你说的,撞坏玻璃,然后呢?与此同时老虎就发狂了?还是司机撞到老虎碎了玻璃?
只有这样才会让人措手不及,但还是在车内,在车内,在车内,重要的事描述三遍!
还是那句话,双方签了免责协议的,先不说要有契约精神,每个签这种协议的人都应该有风险意识吧?
风险评估,安全预案再全面,也救不了突然下车寻死的人。
你也只是看到网上一部分的传说。其实动物园的态度才是180度大转弯,前恭后倨。在怀柔区政府报告下来之前,跟孙子一样,说一定负责到底,又说赵母是英雄。报告一出来马上翻脸。再就是一大帮人在网上黑人家是吵架女,富二代,医闹,先抢舆论。无论怎么说,只要你看看完整的录像,就不难看出园方面对突发事件,根本没有应对措施。这个事实谁也否认不了。
就是她寻死,你园方也得救。你咋就不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
呵呵, 那个被熊咬的人自始至终都在车里,没了玻璃下不下车有啥区别?就算你守规矩不下车,老虎还守规矩吗?你多念几遍我在车里,在车里,在车里,老虎就不咬你了?老虎信佛吗?
顺便给你普一下法律常识,经营单位与顾客签订的免责声明或协议一律无效。你可以现在到动物园看看,协议上还有没有后果自负这种话。
救不了跟根本不知道该咋办是一回事吗?假如一个人拉开窗户就跳,谁也救不了。假如他困在窗台几个钟头,保安,消防都不来管,或者来了就等着他跳,那就是失职。
引用: 只要你看看完整的录像,就不难看出园方面对突发事件,根本没有应对措施。
动物园面对作死的人确实缺乏应对措施,就好象大楼面对自杀的人也同样缺乏应对措施一样。
如果跳楼的人不起诉大楼,那么下车喂老虎的也不该起诉动物园。
如果跳楼死亡只能归咎于跟大楼没有关系的消防队救援不及时,那么也请赵女士去起诉110出警不及时。
是失职了,那需要赔偿吗?
救得救,救不了,拒绝给寻死的人做赔偿。
当年新加坡mrt给第一个跳轨的人赔偿,数年后又一例自杀者出现在碧山,死了,分文不赔!
对作死的人也有安全措施,这就叫安全冗余。没有就不行,你能明白这个道理就好。
如果动物园的安全措施不足,就经营高风险业务,那就涉嫌违法经营。这跟赵女下不下车是两回事。
但是所有地铁站还是安装了安全闸门,来保证没有人主动或被动地掉进轨道。赵女被咬了以后,动物园还是增加了电网,增加了警示牌,客观来说,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人付出血的代价,才能使我们其他人更安全。亡羊补牢,就是这类事件的意义。
如果真是渎职失职,岂止赔偿,坐牢也说不定。该负啥责就是啥。
动物园看不到后果自负,肯定也看不到后果园方来负,那么各自道珍重?
再重复一遍,这里讨论的,不是赵女的问题,而是动物园的安全问题。我们不能把赵女士的行为,或者我们个人对赵女士的好恶掺杂到里面去。假设救赵女的不是她妈,而是一个别的游客,见义勇为,勇斗老虎,结果被老虎咬死了,那动物园该不该赔钱呢?为啥是赵女士的妈就活该呢?这说得过去吗?
对于寻死的人,没有赔偿一说!更不要说救人救不到的要坐牢了,你有相关例子?
寻死的人是一条命,救人的就不是一条命,有危及自己生命的,就让该死的去死!
不对,出了事还是动物园负责,因为客人是花钱来消费的,不是来玩大冒险的。
除了自己的妈,会这样舍命相救!
就算是游客舍命相救,也不足取!动物园也不该赔偿,不要有不良示范!
那么人家坐mrt也是进去消费的,自杀了,也是因为有消费而可以要求赔偿?
首先,你问的就是个伪命题。你有啥根据说赵女就是故意寻死的? 按赵女本人的说法,她是误判,以为不在虎区。这里就延伸到虎区的环境设计,警示设置等等问题。退一万步,就算她知道在虎区,也最多是以为没有老虎在跟前,没有危险才下车。这最多就是麻痹大意,谁都有犯傻的时候,低头族撞电线杆的多了,难道都是跟电线杆过不去? 为啥非要给人家一个寻死的罪名。
安上了电子闸门,就是做了安全冗余,即使人潮拥挤,也不至于掉到轨道上。这不是为了避免赔偿,你太小瞧SMRT了。
赵女士去野生动物园,本来就是玩冒险的意味。
普通人去普通动物园,中规中矩的,有突发意外,园方当然责无旁贷,就没有99巴仙网民的支持率了。
那回到刚才的问题,车子被追尾了,玻璃破了,又没人该来救,只有等死对吗?
这又是你的主观判断。我相信赵女士百分之百不是冲着冒险去的,尤其还带着家小。是你你会吗?
安上了电子闸门才算是安全冗余吗?
那在没有安全冗余的时候,人家成功地拒绝了赔偿,也因为这样,我才十分推崇smrt,绝对不敢小瞧!
我会去冒险,但不会下车!
车子被追尾了,在野生动物园里?然后刚好在老虎区?然后刚好老虎发狂了?这得多倒霉才会碰上?
好吧,就算碰上了,还在车上,没有突然就暴露在老虎的眼皮下。
赵女士是误判,那也是赵女士的错!
话说那得有多气愤才会导致那么大的头脑空白。
赵女士是下车游荡多久才碰上老虎的?
她妈是让女儿游荡多久才去救女儿的?
毫无疑问,赵女士不是想寻死,她只是一时懵懂,造成了终生的懊悔。她的错她自己,她的母亲都付出了代价。
但通过这件事,暴露出野生动物园自驾游这种形式的巨大风险。作为公益设施,首先就是要在安全上做到极致。而不是没事只管挣钱,出了事就想着怎么把责任推掉。如果动物园当初有安全评估,有安全预案,有安全装备,有人员培训(以上是怀柔区政府报告中的四点改进意见),那么事情就可能不是这个结局。即使救不了人,赵家人也无话可说。既然没做到,那就不能怨人家挑毛病找理由。
至于一味地黑人家人品,或者骂人家找死都不足取。
撞上电线杆,电线杆不用赔偿。
但你如果说,他就是想撞电线杆,你自己信吗?
自己的错自己承担。不要转嫁代价。
给她赔偿就是在纵容各种作的奇葩。
多久你不是看过录像吗?前后十秒。你咋还是相信她是吵架生气才下车啊?谁跟你说的这个话啊?
自驾游,走走停停,东张西望,猛兽就在身边,格外紧张。为什么不可能出错追尾?
一旦没有了玻璃保护,在不在车里还有多大区别?你不下来老虎就不敢吃你? 老虎吃你很轻松,根本不必发狂。
我现在就想问一句,赵女士到出多少钱呀?
你分我一半,我来帮你。肯定比你一个人顶着好吧。
刚有人发布的时候看的视频。
十秒之内的步程有老虎,赵女士误判?谁跟你说的?
这点破事没完没了,没钱我就不回复了
你要这么说就没劲了,讨论问题而已。你没兴趣可以不发言。
那你就免开尊口。
一看你就没有仔细看过事情的来龙去脉,当时车子在路上,路边十多米外是一个两米多的高台,三只老虎趴在高台上,车里的视角低,看不到台上的老虎也正常。再说,要是她想死,下了车就冲老虎去了,干嘛过来换座位。
但你如果说,电线杆会赔偿,你自己信吗?
难道就该纵容经营者违规,把风险留给大众?
你在偷换概念,我意思是,赵女下车,就是想找死,这个逻辑不成立。就跟没有人故意想撞电线杆一样。
录像里有时间,至于为什么下车,她自己说的还不行吗?你说她生气下车又是听谁说的?
我就想问你,你得有多么作才会在凶猛野生动物区内走走停停?让野生动物们轻松地吃你?
为了索取赔偿而说的话,只有1%的人相信。
她对你说的,不是生气下的车?
我是说车子走走停停,你想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赵女和她丈夫在电视访谈时候都说了,你否认的根据是什么呢?
违规经营?经营没有执照?也别给动物园抹黑嘛。
你的意思是她故意下车,让老虎咬到破相,再把她妈也搭上,最终为了讹这区区一百来万?
这就要看法院向着谁说话了。严格来讲,按照旅游法,没有风险评估报告就经营旅游点,那就是违规。说非法经营也对。要不怎么动物园着急忙慌地赶紧补上。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到,三人成虎,先入为主,是多么可怕。从第一时间,网上就把赵女下车说成吵架赌气。其实判断一下,就能知道这种说法靠不住。当时赵母已死,赵女在抢救,唯一知道真相的赵女老公否认吵架,那么这个吵架说,必定是他人揣测,或者是蓄意散布的。以这个吵架说为起点,网上开始把赵女说成作女,富二代。说她颐指气使,行为霸道。说她老公不够男人,自己不敢冲上去,反而让丈母娘上去送死。说赵父是高官,医闹。把赵家都说成不守规矩的坏人,一切都按照既定的逻辑来演绎。在此同时,动物园却在极力安抚赵家,承诺一定负责到底,让赵家不要发声。实际上是让赵家放弃话语权。
后来赵家人出来澄清了,还有辽宁电视台断章取义,移花接木地让赵女说出我错了,然后大加渲染。尽管种种手段十分拙劣,一旦形成先入为主,当事人再怎么澄清公众也不肯接受。宁愿相信她找死,也不接受她是误判。理由呢?对不起,就因为我觉得你是作女,才符合我原先接受的故事脚本,仅此而已。公众反应是如此,至于赵女作死论的始做蛹者,反而讳莫如深。
在中国,打官司告状,最讲究占领舆论制高点。无论有理没理,先在舆论上彻底摧毁对方,从而为诉讼赢得先机。这件事如此,雷洋案也是如此,说不出雷洋死因,就开足马力,上网,上电视,先把雷洋嫖娼坐实。只要让每个人觉得雷洋是人渣,那他怎么死的就不再重要。这就是抹黑雷洋的好处。
还有彭宇案,事后查明法官“说不是你撞的你为啥管”这句话纯粹是子虚乌有,但是舆论已经形成,尽管彭宇已经承认就是他撞的人,为了缓解舆论压力,就是不能处理彭宇,还是政府出面买单。事后,谁是谁非没人再关心。这就是所谓的后真相效应。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这件是不是也如此? 因为先入为主,当事人怎么解释都是越描越黑。赵女故意找死这个观点根深蒂固。连最直观的录像都不能改变看法。当时赵女下了车,不紧不慢地转到车的另一侧,打开车门,然后等老公给她让位。如果是明知是在虎区而冒险换位,那么老公应该在她下车的同时就换到副驾的位置,给她腾出空间迅速上车。很明显,赵女和她老公都没有意识到老虎就在附近.。如果故意找死,那赵女应该是直对老虎而不是背对。至于碰瓷说就更扯了,试想,除了佛陀,谁会有勇气以身饲虎? 还搭上自己的妈,然后回来讹点钱? 平心而论,只要冷静地分析,不难发现这些说法都很荒谬。正是由于大众心目中早已把赵女定位成作女,不管这些说法多么荒谬,只要能让我气顺我就接受,反之再合理的解释我也不信。无它,先入为主。
普罗大众,本应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对经营者横挑鼻子竖挑眼,以维护我们的权益。可现实是,大家对经营者的错误视而不见,反而对一个因一时疏忽,已经付出惨痛代价的消费者义愤填膺,喊打喊杀。典型的“看见怂人压不住火”,完全被谣言舆论所裹挟,这正是谣言背后的推手所期待的结果。要追朔谣言的源头很难,但它的得利者显而易见。
都不纵容,你是说野生动物园违规吗?证据?
赵女士违规,视频就是证据!
退一万步,就算她知道在虎区,也最多是以为没有老虎在跟前,没有危险才下车。这最多就是麻痹大意,谁都有犯傻的时候,低头族撞电线杆的多了,难道都是跟电线杆过不去? 为啥非要给人家一个寻死的罪名。
要说偷换概念也是你在换,没有人故意要去撞电线杆,但撞上了能怪电线杆吗?赵女士不是故意下车找死,但就是下车了,能怪动物园吗? 找死是网友根据她的行为而言。
我的意思是:被老虎咬到破相,把妈搭上,是赵女士的违规行为造成,不应该得到任何赔偿!
至于是不是想讹诈,这是人家的心理活动,我不作揣测。
无论什么原因,赵女都不该下车,这是她的过错。我一再说,这里不讨论赵女的错,因为法律规定很清楚,动物园里动物伤人,其责任者就是动物园,而不是游客。动物园能做的只是证明自己尽了安全职责来减免责任。具体地说,一要看事发前,是否具备旅游法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条件,具体内容前面我已经说过了。二要看事发后动物园是否按照安全规范和安全预案实施有效的营救。前者不具备,算违规经营,后者没做到,算责任事故。
严格来讲,上面两点动物园都有瑕疵。
你和很多人都以为,赵女有错,动物园就不该赔钱,可是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该不该赔钱,赔多少,主要是看动物园是否有责任。
撞电线杆当然不怨电线杆,但如果电线杆位置不合理,横亘在人行道中间,经常有人不小心撞上去,那就是市政的问题了。
同样,赵女下车了,能不能怪动物园那可不一定。这就是涉及到动物园是否放置了足够的警示标志之类的。根据赵女士所诉,她被事发的环境误导,才误以为已经出了虎园。这正是本案在审理的内容。是非曲直不能靠我们主观来说,要法庭评判。
25年前,美国一位79岁的老妇在麦当劳买了一杯热咖啡。随后她不小心打翻了杯子,导致腹部大腿烫伤。后来老妇把麦当劳告上法庭,理由是麦当劳把过热的咖啡卖给她,没有顾及到可能对顾客造成的危险。最终陪审团判麦当劳赔偿大约290万美元,双方事后和解,具体赔偿金不详。这就是著名的热咖啡案件。
可能在旁人看来,老妇纯属讹诈,你自己打翻了杯子,怎么能怨店家呢?但是美国的法律专家是这样解释的,法律的精髓,是要保护弱势群体,只有通过诉讼,才能迫使商家不断地改进服务,不断地减少消费者的风险。后来全世界麦当劳的咖啡温度都降低十华氏度,这就是消费者得益的体现。
赵女士的案子有类似之处,都是消费者本身有直接过错导致伤害,但这并不妨碍追究业者的过失。只有在法律框架内,更加严苛地要求经营者,才能让普罗大众享有更安全的服务。这其实是符合我们每个人的利益的。善恶是非,要站在不同角度去考虑,不能为舆论或媒体所左右。
多说一句,赵女士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坚持走司法途径,犹如秋菊打官司,这是中国消费者法律意识逐渐成熟的体现。作为消费者之一,你永远无法确保类似的灾难不会降临到你自己头上。事件发生后,动物园已经加强了安保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说,赵女士家用一条半人命,为每个消费者争得了现实利益。即便你不领情,也不应该人身攻击,更不应该诋毁谩骂。
不小心打翻杯子 跟 自己把咖啡往腿上倒,完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
如果赵女士是不小心翻了车子导致被老虎攻击,那么起诉动物园还情有可原。而她却是自己打开车门走下车去喂老虎的。
至于她狡辩说车开了很久以为没有老虎了,就好象老太太自己把咖啡倒在腿上之后狡辩说咖啡放了很久以为不烫了。
我相信如果美国老太自称 是以为咖啡不烫了所以打开杯盖往腿上倒咖啡的,就算被烫伤了美国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这种讹诈行为的。
你说这话就是典型的主观主义,人家明明说以为已经出来了才下车换位子。你咋就一口咬定她就是主动去找老虎咬的? 你当她是如来佛吗?事实上她确实是在等着上车时候被老虎叼走的,不是冲着老虎去的。
你自己看看视频再回复好吗?
我为什么要管她是怎么想的,她心理怎么想的你也不会知道。法律从来都是论迹不论心的。
老太太打翻咖啡是意外,而赵女士下车并不是意外。
她自己说的以为没有老虎了,就下车了。很明显下车是她的自主行为,而不是意外翻车。
如果老太太是以为咖啡不烫了,就往腿上倒。哪怕她不是故意想自残也不可能打赢官司,难道不是吗?
假如有人以为二楼不高摔不死人,结果自己跳下来就死了。哪怕他并不想寻死,难道能找大楼索赔吗?
假如有人以为剧毒农药喝的少就死不了人,结果把自己毒死了。哪怕他并不想寻思,难道能起诉农药厂吗?
总之,意外 跟 自找 是两码事。
说来说去你还在纠结她是主动找死。你既然都不管她是怎么想的,那又凭什么替人家下结论呢?
法律论迹不论心? 你这话是哪个书上教的? 法律上主观故意是断案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故意杀人和误杀能一样吗?
老太太能不小心打翻杯子,为啥赵女士就不会不小心判断错? 你都知道老虎在身边,下车是送死。那么赵女士要是知道老虎就在不远处,还会下车吗?人家说误判有啥不合理?
这个案例,是典型的,为争夺家庭领导权,不顾当前危险,任性胡为,而造成的悲剧。多少的,中国式家庭悲剧,就这样产生了。眼睛集体盲了,全世界都看不到这一点。
你说人家家庭如何这个话,有什么根据吗?是你听说的还是猜的?
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
什么恒不恒,这种事只有她家人有发言权。道听途说,你就恒信,人家当事人说了,你就恒不信,对不对?
你一直强调不讨论赵女的错,明明就因为她的过错而直接造成的事故,却来对动物园吹毛求疵,翻查漏洞?
翻出漏洞,然后讨论漏洞,赵女的过错由于不讨论,让人们渐渐忽略了最主要的过错方?
支持楼主,动物园至少有一半的责任,完全没有应急方案。
司法机关调查了动物园,没有安全上的责任。
她是不是主动找死谁都不知道,但是至少可以肯定她是主动下车,这一点连水军都没法否认吧?
老太太打翻咖啡是意外,而她自己下车并不是意外。不论你再怎么舌灿莲花也不是意外。
那些喝百草枯吓唬人的也没谁是真想寻死的呀,只不过误以为百草枯是低毒性,死不了人。最后无一例外都死于肺纤维化。难道他们去起诉农药厂?化工厂?
生命要珍惜,自己的行为自己负责。
电线杆本没错,撞的人多了,就有错了。
动物园本没有错,下车的、开窗喂熊的人多了,就有错了?
我就不相信动物园在跟他们免责签协的时候,没有提醒不可以在园区随意走动,不可以与猛兽接触(互动)。
你咋就是不明白呢,赵女士下车有错,所以才有官司打。但动物园的错跟赵女士的错不能互抵。这不是两个人打架,你打我我也打你,谁都不占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这个案子的关键就在于,动物园有没有尽到责任,而不是赵女士有多少过错。
我前面已经说了,所谓的免责协议是违法的,所以无效。而且动物园入门处只花不到一分钟时间念一遍协议内容,就认为尽到了告知义务,也太草率了。
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你说的司法机关是哪个? 刚开庭就有结论了?如果你指的是怀柔区政府搞的事故调查报告,我前面已经说了,那是明显的袒护。所以赵家申请异地审理。再者,事故报告不代表司法结论。
总之,赵女士下车是重大过失,赵母故意下车救女儿
所以这里面才有的打,赵家的理由是,第一,动物园的环境设置有问题,没有足够的警示,造成误导。第二,动物园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援救。而且动物园无紧急情况预案,几辆警卫车和几十名安保手足无措,不能及时隔离动物。造成赵女士母女被老虎撕咬长达20多分钟。并且报警不及时,耽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第三,动物园既无风险评估,又无预案,没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更谈不上必要的安全演练。这些都是旅游法规定所必须具备的。
所谓打铁还得自身硬。动物园有没有问题,那不是光拿赵女士下车说事就能盖过去的。
你这不是主观认定动物园没有尽到责任?
没有提醒?没有营救?
不要老讲赵女认为开那么长的路了,产生误判也可以赖动物园?那是野生动物园,猛兽们是自由活动的,你在车里的视线看不到老虎,就可以下车?在鳄鱼潭边看不到鳄鱼,你敢下潭吗?哪怕鳄鱼的提醒告示在很远的潭那头,如果遇到鳄鱼袭击,你有理由辩解警示牌离这边很远了,我以为出了鳄鱼的活动范围?
动物园里的老虎在高台,赵女看不到,以为没老虎,那告示会不会说,我坐在车右边,看不到南边的告示?反正看不到,就是动物园的错?
赵女士说的误判是以为自己已经离开虎园了。误判当然有主观和客观两个因素。为什么事后动物园做了整改? 没问题改什么?
你还真不要抬杠,如果警示标志看不到或不明显,那就是设置问题。
调查报告出来就说是袒护,又是你的主观认定。
不是我主观,这是赵家的意见。作为动物园的安全监管单位,怀柔区政府是此案责任单位。为了避嫌,怀柔政府法院应该回避,采用异地审理才公平。
不是我要抬杠,我是说赵女可以有许多说法,只要有利于她的索赔。
赵家的意见就更加不会客观了。
你说的那条是指普通人饲养动物伤人,比如养狗之类的。与动物园不同。
客观不客观都是赵家的诉求。最多人家上诉呗。最终还是异地审理。
打官司当然各说各的理,动物园要是本身没毛病,随便赵家怎么说都不怕。
改是为了更安全,就象smrt,没有电子阐门的时候没有过错,事后安了电子闸门也是为了更安全。就象你说的,不是为了避免赔偿。本来就不该赔偿。
该不该赔偿要看动物园有没有毛病,不是赵女有没有错,更不是你觉得如何就如何。在法院结论还没有之前,你先判了不该赔。这不是主观又是什么呢?
不是没有问题就可以让人家随便说的。
赵女要是没问题,就不用这么费劲查漏洞了。
不要把赵女说得那么伟大,告动物园是为了普罗大众的利益,动物园这一赔出去,喂熊的,熊抱的,奶老虎的勇士们将会更加积极地作死。
你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没有说赵女士是为了普罗大众打官司,我是说,客观上,动物园因此改进了安全设施,就是对大众有利。
我跟你看法不一样,我不觉得动物园赔了钱,就会吸引更多人来喂熊喂老虎。反而,动物园赔了钱,才能吸取教训,认真抓好安全管理。你还是跳不出赵女是故意碰瓷那个框框。这就又扯回去了。
我没拿动物园的五毛钱,也没有判决权,我只在是呼吁不能赔偿,一定不要赔偿!
我是99%网民中的一员。
呵呵,你别激动。现在都在说,不能让舆论绑架司法。你这样呼吁算不算试图影响司法呢?
你就是百分之百那里的,法院判案也不该听你的。同样,我也没说法院就还判赔。赔不赔还要看事实,不是有多少人呼吁。
我没有说赵女碰瓷,你老凭自己的主观臆断把我往火上架。
什么小看smrt 啦,躲在车里喊三遍老虎就不吃你啦?
“在车上 在车上 在车上”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火遍网络的句子,难道会让你更能理解成“念三遍就不被老虎吃”?
你没有说赵女碰瓷,好。那么你说赔了钱会更多熊这个熊那个来作死是啥意思? 别人都是要钱不要命的?
重要的事说三遍我当然懂,说一百遍又如何? 前面我说的那些可能出现的情况下,在车上又如何?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动物园的警卫还是手无寸铁,连麻药 枪,电棒这些必要的安全设备都没有,游客在车上还不是一样等死。
你别激动才对,你这样为赵女洗白,是不是要误导民众?只要有漏洞,你就有获赔的机会?
我呼吁是有图谋影响司法?你就是这么臆断的?
你咋不认为,我是在呼吁司法不能因为漏洞而被利用成转嫁代价的媒介。
我有啥激动,我只是说,司法判决不是靠舆论呼吁。而舆论影响司法这本身就不正常。
我只不过站在赵家的角度摆摆他们的观点,对不对大家讨论,你说我要拿赔偿那就太扯了。
要都照你这逻辑,替杀人犯辩护的律师岂不是都该死了?
对,赔了钱,就有来碰瓷的!
也有要钱不要命的,没有说过都是。
开窗喂熊的就是作死的意思,这样再问什么意思,回复也真没有意思了。
那个跟赵女士的案子没有关系。只不过多个不安全的案例罢了。不送。
你没啥激动,为什么就认为别人激动了?
你站在赵家人的角度就是站在想获赔偿的立场。
哪句话说你想获赔偿,我又不知道你是不是赵女士或赵的什么人?怎么会直接去讲别人想获赔偿,除非赵女现身说法,我们就直接对话。
有很大关系,对不良示范者作赔,就是在鼓励犯错。
还有,你送过谁?何必画蛇添足。
又一个急了的,还我为赵女洗白。她是黑是白关我啥事。清者自清,我又能洗得白吗?
常言道:话分两头说,理要掰开讲。有话说话,有理讲理。怎么能就凭着各人好恶评判是非。
你这个话,赔了是不良示范,不是已经把不良安在人家头上了?如果动物园有错,却不用赔,那又是什么示范?
你这样为赵女洗白,是不是要误导民众?只要有漏洞,你就有获赔的机会?
上边的话不是你说的? 我洗白啥,我获赔啥,你倒是说说看。
你是从哪个角度来臆断别人急与不急?
赵女是黑是白不关你事,也没人说关你的事。
你自己不是说站在赵家的角度说事吗?
赵家人不是一直在为自己洗白吗?
人家本来也不黑,为啥要洗白。是网上有人一直在给他们泼脏水罢了。
你洗白啥? 洗白赵女的错误。
你想获赔啥? 你站在赵女角度,就是站在赵女的立场,你是希望获赔的。(难道这就是你认为别人在说你本身想获得动物园赔款?那,那么多的帖子里,你说老虎照样咬死你,这个“你”大家也应该理解成是你在诅咒我?)
这难道不是故意歪曲事实真相?
嗯,人家本来没下车,网民硬泼脏水说下车了。
下车是错误,就是黑了,洗白就是,要把下车下成完美无瑕。
那你就接着黑吧。
你说的你就是赵女士呗。明白了,获赔不获赔看着吧。
那句话难道你会理解成,我在说你想获得赔偿?
如果你不是歪曲,我真是高估了你的理解能力。
这句话难道不是说误导民众,你只要抓漏洞,你就有获赔机会!
如果你实在想理解成讲你要获得赔偿,自便。
都说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咋还在纠结?
没有人在黑她,好吧,你继续洗吧。
我是回复慢了,不存在纠结。
明不明白是个人的事。
我说的你,是民众中的某个你,就象你说老虎吃你,被咬的某个你。
没有人在黑她? 吵架女哪来的? 富家女,医闹哪来的?
行了,我都说知道你说啥了,你还要重复几次?
没办法,想洗白
你赢了,你够白了,怕了你了。OK?
嗯,谢谢!
真的是不能跟女人讲道理。
唉,好好的帖子,给水成这样。
呵呵,这里好像有许多男网友,也没认同你所谓的“道理”。
水库嘛
你咋还没走? 他们都说不过我,唯独你赢了。你还要纠结到啥时候。
回复我的帖子,说不能跟女人讲道理,所以提醒你一下,你不止是跟女人讲不了道理。
走与不走,让你纠结了,不好意思。
我不是输给道理,是输给你的耐力。这么点破事,硬是跟我掰扯两天。
哈哈,破事!确实是破事!
最终赢的是那个在前面N帖里就说是破事的。
逻辑自洽的,才是道理。三句话之内就自相矛盾,叫做掰扯。
你就别跟着掺和了,你看看你说的那两句,我都懒得搭理。
这个官司不管谁赢,只是在法律上输赢而已,在老百姓的心里,谁对谁错一目了然。
这傻逼,搞个回帖仅楼主可见,那就自己慢慢欣赏吧
你才是傻逼,没事找骂
把这傻逼给炸出来了
我很不理解的一个问题就是,
为什么那些不守规矩的都不被惩罚,还要讲什么人道,这是鼓励大家不守规矩吗?比如碰瓷的,恶意诬陷别人的,为啥不能让他收到百倍,千万倍的惩罚
你太情绪化了,你还要咋惩罚她?
现今所有的认为赵女是作死的观点,都是基于一个谣言,吵架说。公众宁愿相信网上的谣传,也不愿相信当事人的澄清。因为只有赵女是赌气下车,才有作死,破坏规矩,无理索赔这一大堆毛病。
不管吵不吵架,作为成年人,而且在精神状态正常情况下,她下车出事故就应该负全责。
不能这么绝对化。从常理分析,如果明知道在虎园里,正常人都不会下车。就像正常人不会故意去撞电线杆一样。那么赵女下车,为什么不可能是误判已经出来了? 如果误判成立,那么动物园是否设置了足够的警示,就成为问题。这就是焦点之一。
焦点之二,出了事,动物园不能用免责协议来说事,因为免责协议是违法的。动物园只能力争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责任。但是,动物园明显缺乏安全预案,安全设施和安全演练,所以当赵家母女被老虎撕咬长达21分钟,而束手无策。这就不能说动物园尽到了安全责任。
不能拿赵家的错,抵动物园的错。好比说人行道上有个井盖不见了,市政在旁边设个牌子,警示路人。结果有个低头看手机的人不小心掉下去了,那么市政有没有责任? 你可以说,谁让你走路看手机。但人家也可以说你光设牌子不足够。所以市政还是不能完全免责。
你这个例子根本不对。应该是过街天桥有人作死翻栏杆跳下去摔死了,结果还要找市政索赔,难道把每一个天桥都封起来吗?
你非要较这个真,那么我告诉你,国家对安全护栏有严格的规范。栏杆设置不合理导致出事索赔的例子太多了。栏杆过矮,缝隙过宽,材料不合规格,没有及时维护,更换等等,这些都是事故隐患。出了事都要负责。
没错,护栏不合格导致事故确实要负责。
可是,再合格的护栏,也不能防止你作死翻过去吧。除非直接到顶做成笼子。
小孩子爬阳台栏杆,摔死了,监护人有责,不能怪建筑商。但前提是栏杆必须符合安全规范,比如高度1.1m+,密度0.1m以下。否则小孩子可能更容易爬或者漏下去。这个道理跟动物园出事一样。动物园如果该做的都做了,那就不怕人家告。光黑人家找死那是胆虚。
现在的问题就是,动物园必须证明他们的安全设施没问题,就像证明护栏是不是合格一样。如果动物园处处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去做了,那么无论游客是有意还是无意出了事,动物园无责。
至于说人家是不是找死,那是另一回事。何况人家也不是要找死,找死是根据谣言说的。
这不是医疗事故举证倒置。动物园没必要证明什么,谁主张谁举证,赵女士需要举证说明动物园安全设施有问题。
你就是不懂法,前面我提到了,现在不妨再说一遍。国家侵权责任法里明确规定,动物园里动物伤人,动物园负责。动物园如果尽到安全防护责任,可以减免责任。也就是说,动物园必须自证安全无漏洞,否则就是动物园负责。
赵女下车,属于突发事件,这只是动物园减责的理由之一。面对突发事件,如果动物园及时启动安全预案,按照演练过的营救方案施救,那么即使后果一样,动物园也无责。遗憾的是动物园没有预案,更谈不上有效施救。那咋能说明自己无责?
自己作死你让动物园怎么准备预案呢,再说巡逻车不到一分钟就已经赶到了,还想要咋地,天底下人都围绕你一个人转吗?每辆入园的车都配个持枪保镖吗?
新加坡动物园去过吧,人和狮山也就隔着一条几米宽的河,要是有人跳下去,救援人员也是来不及反应的,难道也需要担责,这就是笑话了。
你还是在纠缠赵女找死这个事情。无论何种原因,猛兽与游客直接面对,这是连普通动物园都必须预估的最坏情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势必对游客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动物园必须有足够的手段控制这种风险,随时准备把伤害降到最低,包括及时封闭园区,及时控制动物,及时救治等,这就是预案的作用。如果没有这种预案,等于把风险责任转嫁到游客身上。
你问的好,自己忽然下车,怎么做预案? 如果风险评估认为找不出行之有效的预案,那就说明自驾游这个形式风险太大,不应该批准。这就是风险评估的作用。
赵女下车这个行为,有可能故意,也很有可能是非故意。跟有意爬栏杆,跳河有本质区别。姑且不论她是不是找死,动物园都有责任救,救了没有用,可以不用负责,而不救甚至都不知道咋救就是动物园的事。巡逻车来的倒快,20多分钟时间里,只是按喇叭轰油门,毫无其他办法。这样能说是有效施救吗?
新加坡动物园如果有人跳河,动物园也必须马上救。不能说你故意跳的,我就不管,任凭狮子老虎把你吃了。他跳他的,你救你的。这么简单的道理咋就这么费劲。
生活中类似的事太多了,比如有人玩穿越,专捡荒无人烟的地方去,结果迷路了。是他自找的吧?那么作为公安消防,接到报警要不要救? 不但要救,如果出警不及时,施救不得法,造成失踪人伤亡,还要负责任。因为救人是他们的职责。
工作人员不能随便下车,希望这事依法依规解决
对于赵女士一家的突然发声,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负责人曹先生表示,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情,一死一伤的结果对于任何家庭都是灭顶之灾。但是园区确实尽到了安全注意提醒的责任,在猛兽区,不管任何人因为任何原因都不能下车,不管是游客还是工作人员。
曹先生表示,赵女士下车时,园区的巡逻车是第一时间最快速度赶到驱赶老虎,也对当事人做了警告。在老虎拖走两位当事人时,巡逻车也第一时间呼叫了邻近区域的巡逻车赶来参与救援。但是工作人员不能随便下车,园区没有配备[关键词屏蔽],是因为[关键词屏蔽]也属于管制枪具,而且即使有,也不可能第一时间发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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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动物园回应赵女士说动物园救人不给力一说。
如果动物园什么都没做,赵女一家都不够老虎当餐点。
人家巡逻车发出警告,你不理睬。
工作人员不下车是遵守规则,不能随便下车。
赵女对网民指责不守规则回应,知道了不遵守才叫不守规则,我不知道规则,怎么叫规则啊。
那么多死囚也可以这样辩护:人家知道法律,杀人才偿命,我不知道呀,也得偿命呀。
天,你咋还在这。我都说了耗不过你。
不能下车这个事不用说了,谁不知道面对老虎不能下车?现在就是说,不管出于啥原因,下了车咋办。下了就得死?
前边我说过,不能把安全的全部希望,寄托于没有人下车。必须做到即使有人下车,还是能控制风险,而不是听之任之,这就叫安全冗余。如果做不到,那就不能认为自驾游是安全的。
现在很多的车都是自动控制,一个按钮,玻璃可以降下来,车门可以自动打开。万一小孩子淘气,或驾车人不小心按错,或者车子出故障,游客都可能暴露在猛兽面前。这种风险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没有进一步的防范,仅凭游客自觉,总会有意外情况发生。如果真发生了,动物园仍然什么都做不了,那时候还能埋怨谁?
天,你怎么还这么认真回复了?谁在乎你耗是不耗?
我只贴出园区的回应与自己的看法,没有针对你的说法反驳。
不说赵女下车,只找动物园的碴?这是这帖的核心?
那你找吧。
我没有说工作人员该下车。园方既没有给他们培训怎么应对这种意外,也没提供处理这种意外的必要设备。比如[关键词屏蔽],电棍之类的,至于这些设备起不起作用,多久起作用,需要评估。就算按照[关键词屏蔽]15分钟起作用,也能多出六分钟宝贵的抢救时间。不能说没用,来不及之类的话。
我一直说赵女士下车肯定是有错,但她的错不能抵消动物园的错。你非要把两件事混在一块有意义吗?
动物园说麻最抢是属于管制枪具,所以不配备其实是忽悠外行的做法。
首先,我国动物园技术管理规范规定动物园需要配备“麻醉捕捉设备”,这里包括[关键词屏蔽]和吹管麻醉注射器。
[关键词屏蔽]的申请不复杂,只需向县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再向上级政府备案。那么为什么动物园不愿申请[关键词屏蔽]呢?一句话,怕麻烦。因为[关键词屏蔽]的管理等同其他枪支。动物园一旦领了[关键词屏蔽],必须设立专门库房,专人管理,建立严格的使用和养护记录。还要随时准备应付上级的检查。所以,动物园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会主动申请配备[关键词屏蔽]。
没有就是没有,还拿出什么枪支管制来挡枪,动物园才是不要脸。
规则首先是要基于法律。动物园入门时候让游客签的免责协议就是非法的。要是讲规则,动物园第一个就违规了。
过马路闯红灯被撞死了,是不是要起诉lta呢,即使乱闯红灯也要有预案对吧,闯红灯也罪不至死嘛。
从录像不难看出来,当赵女士下车换坐时候,她丝毫没意识到她是在虎口边。警车的喇叭,还有别的车鸣笛,她都没反应过来,还茫然地东张西望。很明显她是一时懵懂糊涂,而不是故意不听劝阻在虎园下车。
退一万步,就算赵女士是故意下车,动物园最多能免去发生这种突发状况的责任。至于后面发生的事,还有随之暴露出来的问题,动物园咋洗也洗不白。
以为出来了动物园,动物园难到没有阻隔可以自由出入吗?如果没有,那动物还不都跑出来,谁敢把动物园做成开放的,任由你车辆出入,动物出不来?
人都死了,现在说啥都没用了。
你除了抬杠没有别的。你要是想辩咱就辩。发生了任何交通事故,交警都有处理程序,保护现场,调查取证,呼叫救护车,维持交通。当然不能说因为伤者闯红灯就看着他死。
你说的那是正常情况下,可是谁没犯过糊涂呢?为啥非咬定她是故意的呢?
正因为人死了,才不能这么糊里糊涂过去。赵女士家已经付出了代价,动物园该负的责任也躲不过去,不然以后还得出事。
从录像也可以看出来,赵女士一家就不是什么好鸟,路不宽,停车想停就停,停路中间,连靠边停车都不知道,直接堵住了后面的车。其实如果靠边停车的话,后面的车从左边超过去,可能还能把老虎挡住。
no zuo no die!!!这大姐纯属zuo的,可怜老太太了。
母爱是伟大的
这件事和南京徐老太那事基本上是一个性质,对社会有着极大的影响。
如果动物园赔偿超过一万元,那就是谁弱谁有理,谁惨谁有理,社会风气还会继续倒退若干年。
那你说说南京徐老太太事件是咋回事?
这能说明啥? 别的车也在一边停着。他们只不过想换个人开而已,你咋就能看出来是什么鸟?
又是一个信谣传谣的。
什么谣言?赵大姐在危险区自顾下车是谣言哈?
动物园自己都说承担15%,合74万。你这一万的限额又是哪来的?
人家说是以为出来了才下车,最多就是糊涂呗,为啥咬定人家是故意作死? 为啥只相信人家吵架,任性,霸道,小三,医闹,官二代。。。。就不肯相信人家的解释?
开车车祸那么多,也没看有什么预案防止车祸嘛。 都那么多年了,车祸还有:说明车这种危险的交通工具就不应该生产出来。
以为???这话你信吗?
看不出问题,说明你自己也是这种自私自利的人。
停车的时候,需要考虑是不是挡到了后面的车,那条路,如果为别人考虑,靠右停车,后面的车可以超过去,而路中间一停,谁也过不去。
这种人就是不考虑他人的渣渣,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只不过这次踢到铁板了。
蛋疼,如果我有的话。
你咋知道没有预案? 有信号牌,指示牌,有限速标志,有紧急停车带,交警有车祸处理程序,有紧急求助电话,有救护车,修理车,拖车等等,都是围绕预防和处理车祸建立的。你没留心就是了。
只能说你无知主观加自以为是,你去看看八达岭动物园自驾游须知。本来那条路就是时走时停的,限速20公里,而且还规定不许离开道路,怎么停到路边去? 没有理由黑人家还非要搅出理由。
我为啥不信? 要是知道还在老虎园,你肯定不会下车。为啥她会下? 合理的解释就是她不知道。
网上铺天盖地都说她吵架赌气下车,人家两个当事人都否认了,你为啥信?
必须禁止家庭自驾游,大部分的家庭存在着领导权争夺问题,领导权大部分的时间不是握在有理智的那个人手上,握在敢于无理取闹的那个人手上。
碰瓷的也常说这话,说是车撞的ta,不是ta撞的车。
小孩都知道乱冲马路有生命危险,还是有很多人横冲直撞。
小孩子都知道酒后驾驶危险,还有很多人喝潮了还超度驾驶。
明知故zuo的事情太多了,我手机没电都打不完。
对赵女一切的不满,都是基于一个个谣言,她吵架,她官二代,她作,她不讲规则,她碰瓷。
吵架说是怎么出笼的? 是在事发后一天,一个所谓的知情人在网上散布的。当时赵女还在抢救,赵母已死,赵女老公又否认,那么怎么可能有其他的知情人?
还有那个所谓的北医三院的李大夫,说人家是医闹的,后来也证明是子虚乌有。这整个事件就是一个局,把赵家人往黑成恶人。
所以你们才信赵女士是碰瓷这种鬼话。
那么你又是根据啥断定人家是碰瓷的呢?有找老虎碰瓷的吗?还搭上老妈? 你说这个话自己先过一遍脑子。
楼主这是要以 1% 挑战 99%呀。。。。。东方人文化讲究 自律, 古时说自作孽不可活,现金时髦no zuo no die
楼主这是在挑战人类的正常思维呀 —- 高速路上,路人横穿马路的人被车撞死, 楼主是否认为政府有过错? 比如,为什么政府没有在路边挂满铁丝网,防止行人爬过去?
楼主把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当成了弱智,如果世界要像照顾弱智一样的,照顾每一个人,那这个世界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
你别扯这个淡,我不挑战任何人,也没把谁当弱智。但是,死咬赵女士下车是故意作死的,确实有点弱智。你怕老虎,她就不怕? 低头走路撞大树的多了,哪个是故意的? 我反对的是舆论左右审判。赵女下车和动物园违规是两个概念。各是各的错,不能先一口咬定她找死,然后推论死了就活该。
路人横穿马路,出事当然有责任,但要是车辆超速呢?要是司机酒后驾驶呢?如果撞完后司机不管,直接开走了呢? 有没有责任?
这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我的意思是分开来看。不能抓住一面的错就认定另一方无责。
其实我在看到这帖之前,只看过视频。
没看更多的关于赵女的任何所谓造谣:官二代、小三、医闹。。。 这些谣言是这帖里看辟谣才看到的,真话 。
至于夫妻吵嘴,负气出来啥的,有看过。至于是不是谣言,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下车了。
签免责协议,至少已经在提醒顾客该怎么做。
赵家讲,一路上都没看到老虎!孩子还问老虎在哪?赵母说,可能天热,在草丛里。
(这是赵女为了说明没有老虎而讲的)
然后又说,晕车想换位开车。。。在附近没看到老虎,误以为出了老虎区。
(你一路上都没看到老虎呀,不会想一路上都可以下车?你母亲还跟孩子讲,可能在草丛中)所以没看到老虎就产生误判,难以自圆其说。
你还是要把两件事混在一起,赵女士下车肯定是有错,不管她是不是故意的,都是错的。
我一再说,赵女士的错再大,都不能抵消动物园的错。这个话很难懂吗?
为什么我说不讨论赵女士的错,因为这个案子不是普通的纠纷或伤害案。法律明确规定,动物园里动物伤人,动物园负责,动物园尽到安全责任的,可减免责任。这里没有提到游客的过错。也就是说赵女士的过错,不能免去动物园的责任。只有动物园自己证明自己安全上没毛病,才能免责。你从一开始就下车下车下车,没完没了,根本弄不明白问题的焦点在哪里,老是拿普通邻里打架的标准来判断是非曲直。咱俩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
没有下车,就没有一系列悲剧。
现在这个帖子不是在讲赔偿官司吗?
赔偿不讲赵女的错,专挑动物园的错,就象一个罪案里面,只有从犯没有主犯?
就象地铁公司没有安装电子闸门的时候,没存在过错,你能指责他们还没安装电子闸门是在非法经营吗?安装了,只能说更加完善而已。
不要把自己的错强加在别人头上。
是,要不是赵女士自己下车,要么就没这事,要么动物园肯定要天价赔偿。现在就是在说赵家告动物园安全不足那部分。你还一直说赵女下车有用吗?
法律规定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动物园里的伤害案就是动物园的责任。你不服也没用啊。
为什么法律要这么规定呢? 因为猛兽是动物园豢养的,并非在完全自然环境中。动物园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和手段来控制猛兽,避免对游客的伤害。在这方面,动物园与游客并不对等。游客对动物的危险性,还有动物园的环境不可能完全了解。游客花钱是来消费的,作为经营一方,有责任确保大众的安全。
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如果动物园该做的都做了,并不是只要出事动物园就要赔。所以法律还有一条,如果动物园尽了安全职责,可减免责任。
动物园的伤害案和普通伤害不同,法律上有专门规定,这点还要讲多少次?
经营权是相同的吧,都是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允许才经营的,这要说人家非法经营,是不是自己去告那批准经营执照的单位试试?
这又涉及到其他法律的的问题了,旅游法和安全生产法规定旅游点必须做安全评估,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做好安全预案,并定期培训和演练。
严格来讲,动物园在上述项目都有瑕疵,也就不能说完全符合经营条件。
显然,赵家背后有懂法的高人指点,能专门针对动物园的软肋出击。现在动物园勉强站的住脚的自证只是尽了告知义务。除此以外,全都值得商榷。
法个毛线,她妈妈的买命钱。
尽管挑尽漏洞,动物园只要拒绝赔偿,针对不足完善设施,这才是真正民众从教训中得益。
罚可罚,赔莫赔。
这就矛盾了,动物园要拒绝赔偿,就要证明安全措施已经足够了。既然都足够了,你还指望动物园自觉改善设施? 这不是矛盾吗?
打官司总有输赢,输了就要赔,谁让你被人家抓到短处呢?你反对赔偿,理由呢?
你还是从个人好恶考虑问题,因为讨厌赵女士,所以即便输了也不认错。
要是没有法律基础,买命钱也要不回来。
碰瓷只是举例子,不是重点。
讨论一下,酒后驾驶送命和横穿马路致死吧。
你要讨论什么?
就像你讨论碰瓷那样呗
都致死了还说是碰瓷? 有这碰法吗?
都说了不讨论碰瓷
用你的逻辑讨论一下酒后驾车至死,横穿马路致死。难道这些人不知道危险?
说个题外话,我认识一对夫妻。女的背着老公在外面找男人,结果有个朋友就告诉她老公了。老公把那个男的一顿打后,和老婆又重归于好了。却反过来说他那个朋友无中生有,败坏他老婆名声。
不矛盾,地铁公司拒绝赔偿也说明了自己够安全的了,但还是安装了电子闸门。
我的逻辑? 我还没明白你想说明什么。有话就直说,没工夫跟你兜圈子。
不存在拒绝赔偿的问题。已经在诉讼了,赔不赔偿是法庭说了算,关键你要打赢官司。
你指哪一场官司?那一个碧山自杀男没有获赔!
赵女这个案件,就算是你打赢了官司,只能讲你钻赢了漏洞,鼓舞了那些犯错者的士气。
我真的搞不懂,赵女士除了一时犯糊涂下了车,她还有什么地方让你如此敌视? 你的恨从何来? 就算她有错,一死一伤的惩罚还不够吗?
什么叫钻漏洞? 于理于法,谁的错谁承担,如果法院判动物园有错,为什么不该赔偿? 不鼓励消费者索赔,难道该鼓励商家忽视安全,偷工减料,拿人命当儿戏?你究竟希望看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为什么网上一边倒骂赵女士,原因很简单,这种不守规矩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就是非常令人讨厌的人,但是悲哀的是这种人往往还是得利的一方,法律很难管到这种没素质的人。这次踢到铁板了,相当于老虎替天行道了,大家叫个好,也是一种情绪发泄。
几年前成都发生的那个暴打女司机事件,也是一个道理。
所以说网络不是讲理的场所,只是发泄的地方。太多看见怂人压不住火的。看什么事只凭自我感觉,不问是非缘由。我认为你是不守规矩的人,你就是坏人。管你为啥下车,反正我看你不爽就开骂,骂完爽了就好。
痛恨不守规则没错,然而却没有多少人质疑规则。对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所谓规则也逆来顺受,甚至当做理所当然。这也不能说是什么公平正义。
女司机变道,别车,肯定是有错。可以投诉她,打人怎么都是不文明。至于后来网上挖人家开房记录之类的隐私,大加渲染,那就涉及犯罪了。
我真搞不懂,你是怎么看出我的恨?
对不守规矩者,大家一致鄙视才对,那么算不算敌视?是对这种行为敌视吧。
讲你洗白赵错你又跳脚,为什么总把下车下得那么无辜?
赵女是一时糊涂下了车?老虎一时口痒咬了赵?
什么叫做就算她有错然后怎么怎么,那么我能讲,就算动物园有错,她不下车就什么事没有。
毕竟老虎出现的时候,那么多车在园里,车里的人都在完全地观赏着?
那你为什么观念那么偏激呢?打官司输了,也不让赔,还说人家是钻漏洞。
不守规则当然不对,但也分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你咋就不能相信人家是误判呢?认死了赵是故意下车面对老虎?就算她无视规则,她敢无视老虎吗?
要说守规矩,动物园该不该守规矩? 合同法,旅游法,安全生产法,侵权责任法,样样都能找出动物园的毛病。出事以后态度前恭后倨,表面慷慨承诺大包大揽,背后却千方百计造谣抹黑。怀柔区政府区,罔顾事实,公然包庇护短,更无视回避原则,这些你咋不鄙视?
就算是什么都没发生,动物园的错还是错。只是没有人去较真而已。是麻烦迟早都会来。
鼓励消费者索赔?我们不会没有原则地鼓励。
现在我们没看到所谓的那个商家养的老虎窜出栅栏闹出虎患,所以没有偷工减料之嫌。
忽视安全视人命为儿戏?这个帽子大了。
凭什么讲人家视生命为儿戏?人家非常郑重其事提地醒赵女士:快上车不要视生命为儿戏。
我最希望看到一个什么结果?
我希望看到:人们能从别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慎重行事。相关单位慎重批准一些具有危险性旅游项目。
如果要我直接点:
那么就是不要姑息那些犯错者,应该给予相应的罚款或相关惩处。
对动物园重新审核,对于有漏洞的地方,给予最高的惩罚。
对于这场官司,希望看到,司法是用来保护守法的民众,而不是被利用成转嫁代价的工具。
没有足够安全措施,公然无视国家多项法令法规,经营高度危险的自驾游项目,不是拿人命当儿戏又是啥? 什么叫没有虎患? 仅在这家动物园,猛兽伤人的事件就不下六起。就是在同样的地点,2012年就曾经发生过游客误以为已经出了虎园而下车小便,结果被老虎咬伤的事件。
出了事情,不在自身管理上找漏洞,反而一味地中伤抹黑受害人。而负有监管责任的怀柔区政府,不知回避,还主动牵头搞事故调查。即使在事故报告中明确存在缺乏风险评估,无有效安全预案和安全配备,缺乏安全演练,部分演练记录丢失种种重大问题下,硬是把责任完全推给受害人,得出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荒谬结论。正是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官商一体,包庇纵容的社会现状,才助长了不法经营者的气焰。如此下去,还谈什么保护公众?
看问题要全面。不能因为一方有错,就错到一无是处。连人家行使合法权利都被你鄙视。
司法不是利用来转嫁代价的工具,普遍上讲上这句话没毛病。可是放在这个语境里,说明你还是认为赵家在讹诈。
一个人犯了错,不等于她就失去了基本的权利。十年前,新加坡一个大耳隆跑腿被判五下鞭刑,结果因为法庭书记官的疏忽,记成八下。最后罪犯多挨了三鞭。这件事后犯人家属要求300万的赔偿。最后双方和解,具体赔偿数目保密。你可以认为犯人是狮子大张口,但你也要看到,一个小小的疏漏,可能带来的可怕后果。连一个在押犯人都能要求公平公正,赵女士为什么不能?
呵呵
和你辩论这些,真心觉得浪费流量。
我请你来了吗?你自便。
这个犯人挨多三鞭是书记的疏忽,赵女下车,造成她妈的死是谁的疏忽?
我没说过鄙视赵女行使合法权益,我只说过鄙视那些犯错却想方设法让别人为她的错买单的人。
这话说的,论坛感情成你家的了。
起因是赵女的疏忽,过程是动物园的举手无措。不是赵女士把责任推给动物园,而是法律把责任判给了动物园。
2010年,香港20多名游客,在菲律宾被绑架。在全世界众目睽睽之下,警察用大锤一下一下砸巴士车窗。可是车上的人质早已被杀光。事后菲律宾警方负责人抱怨,我们没有防爆设备,我们没有资源,我们没有这方面训练,我们没有。。。总之就是没有责任。可是全世界都不会原谅菲律宾。
面对老虎,仅仅轰油门按喇叭管用吗?这跟抡大锤砸车有什么区别?你没这个没那个,早干什么去了?
是你要辩的,吭哧瘪肚半天,一句整话都说不出来,完事说浪费时间。那你在这墨迹啥呀?
菲律宾这个事情的确警方责任不大,缺乏经费的情况下,无法有效的进行反恐训练,实战的时候表现拙劣那是顺理成章的。
警方责任不大? 罪犯本人就是警察,警察总长在救援最紧张的时候去喝咖啡聊天,派去谈判的人是罪犯的弟弟,还给罪犯传话不能投降。有无数狙杀罪犯的机会却没人下命令。当着罪犯的面逮捕他弟弟,刺激罪犯杀人,再加上无比笨拙的砸车,你说菲律宾警方责任不大? 警察直接把那八个人杀了,责任才大?
非要换个例子,咱就按你说的,菲律宾警察激怒犯人,动物园也是因为老虎手上有人质啊,激怒老虎那可是三只啊,击倒一只还有两只同伙啊。
投虎忌赵啊。
你这是什么逻辑? 动物园要向菲律宾警察看齐? 为了不激怒老虎,先尽着老虎吃饱? 麻醉qiang又打不死人,有啥可忌赵的?
我反倒是想知道,如果动物园不投虎忌赵,在现有的条件下,他们还有啥招没使出来?
按照你的例子列出的逻辑,不是动物园要向菲律宾警察看齐,而是把老虎向菲律宾嫌犯看齐了。
是你在这里说,麻罪枪打不死人没关系,谁知道当事人会不会认为有关系?
十秒之内,虎口叼着个人,还有两只老虎在旁边,试问,你认为动物园该使用什么绝招?
我看来看去,也不知道你到底想表达什么。反正就是动物园没错呗。
不过老虎咬人的过程不是十秒,是二十多分钟。在这二十多分钟里,动物园什么也做不了。这正是因为没有危机预案,没有必须的安全配备,没有演练的必然后果。这就跟菲律宾经常面对绑票的表现一样,我的逻辑有问题吗?
同样的话前边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不想再重复。
我想表达什么已经在前面nn帖子里就很清楚了。
我说的十秒后叼在口里了。二十分钟里能够救出来两个完整的身体,已经是够机警了。
你反正是那种引火烧身的没错,救火的倒是可以指责出个一二三四来。
行了,你表达的够清楚了。一开始动物园没错,后来是错了可以罚但不能赔,再后来是对方赢了也是钻法律漏洞,现在又啥错都没有了。咱就到这行不?
这傻逼需要骂它几句才能炸出来,呵呵
蔚然516,要不人家说,不要跟女人讲道理,我算是领教了。我都关了两次贴你还没完。
说来说去,你无非就是说赵女找死,所以不能赔。赔不赔法院判,还有别的吗?你表达完就算了,还非得说你赢了才完事?
我关贴无非是不耐烦跟你说车轱辘话。我有啥理亏的?有啥越描越黑的? 有啥可找台阶的? 流量和时间我有的是,你要想辩咱就继续呗。
省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