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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

求问一个关于加occupier的问题

夫妻两人共有一套HDB(无其他房产),夫妻是屋主,一公民,一PR,HDB没有住满五年,想把丈夫的爸爸(中国籍,他在中国有房产,在坡无房产)的名字加到我们HDB里,做为occupier,这样我们夫妻离开新加坡,父亲住HDB一间,另外出租一间,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真是异想天开,


直接出租也是可以的吧?


父亲住HDB一间,另外出租一间

没理由不可以啊

至于父亲放occupier 问一下HDB吧,有LTVP应该是可以的。


对,父亲有五年的LTVP,主要是屋子还有贷款,想出租一间还贷款


因为屋子未满五年Mop,不能整间出租,听说也不能自己不住,锁一间,出租另一间,才想把父亲加为occupier,住一间,出租一间,这样合法吗?


1. 只要父亲是LTVP是可以加的,但是需要处理掉他中国的房产先。当然,你们可以说他中国没房产,但HDB一定会要他签个声明,说中国没房产。所以,最好还是要遵守法规。因为,在小概率事件上,hdb有可能会查到。
2. 如果没有屋主住在没有MOP的HDB内,锁一间出租一间一定是违法的,HDB有权收回你的房子。而且,组屋的任何形式的出租,一定要先向HDB申请或是在规定期限内向他们报备。
3。 实际情况上,还是有些人做些不规范的事,而且侥幸没查到。但倒霉的就查到了,损失惨重。所以,我不建议你们冒这个风险。
4。最好的方法是直接和HDB联系,确保100%理解他们的政策。他们网站有电话和邮箱。


嗯合法。下面的晓林理解,还请专家更正。问题是加入occupier,是不是等同出售部分产权给他? 需要按市场手续进行,缴纳外国人购屋税收,才可加入呢?


据我理解,恳请指证。
Occupier不是屋主,不算转部分产权。只要屋主用Singpass登录HDB网站,找到屋主的房产信息,那里就有个增加Occupier的按钮,估计可以自己增加。我没点开过,不知点开后会出现什么,可能是填很多表格,上传文件等。


如果这样,Occupier不能算屋子的真正拥有者,和出租条例的限制无关。否则hdb的出租条例虚设。


我觉得给父亲住算自用,应该不算违法,也不用加occupier


多谢各位的解答


LOGIN to MYHDB page, 就可以加了。
似乎没啥问题。
至于出租房间,应该问题也不大吧。只要在HDB网站上申报了租客信息的。


可以自己操作,刚刚加了我公婆的在我家的,20分钟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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