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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关于入籍后在国内领的结婚证

请教一下大家:领证时双方都是中国籍,在国内领的证。后其中一人入籍,现有的手头上的证件除了国内的小红本,就只有一个白皮的国内的公证书。红本和公证书都是以身份证作为证件号码的。感觉以后会涉及很多问题,每次证明婚姻状况都要伴随证明我是“我”这个问题。

请问这样情况下,婚姻关系是中国法律保护的吗?为了不被各种证明困扰,可以在国内补办涉外婚姻吗?或者有没有办法转变为新加坡的结婚证件呢?


好复杂的问题


我朋友问过新加坡婚姻注册局得到的回复是不需要重新在新加坡注册,


有公证书就行了里面有中新两国的双认证。


1,受中国法律保护,新加坡承认经公证的中国结婚证。
2,在ROM再次注册需要未婚或离异宣誓,除非回国内离婚再新加坡结婚,否则涉嫌重婚。


十分感谢回复。我说的公证书,是国内公证处出具的中英文的公证书,也是在入籍前办理的。好像跟您说的不一样。请问你说的这个“中新两国双认证”的公证书是在哪里办呢?


谢谢您回复。
对的,新加坡肯定承认在中国领的证书没错,只不过担心的是领证时的国籍还未变,因此证件是身份证号,不知退籍以后,国内还承认我这个结婚证吗?
还有就是没有打算再去rom一次哈,是重婚的。想问的是有没有在新加坡可以做的公证或者结婚证转换之类的手续?就像驾照一样那种,谢谢!


你看你的公证书有没有新加坡驻中国大使馆的认证贴纸和中国外交部的认证


没有呢,是在换籍以前办理的,就是国内公证处公证了一下,没有任何有关新加坡的信息。因为是入籍前领的证,全是身份证信息,且户口已注销,请问是要去哪里办理公证合适呢?


这就不清楚了!你可以在置顶帖子看看咨询下。


楼主问题解决了吗?

通常情况下,国内公证+翻译足以。哪怕不入籍,如果是用护照登记的,护照号码都是会变的。

保留好户口注销记录(现在国内公安机关也随时可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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