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是wp,已经提交辞职,但还有一星期年假没有用完,想回国前用掉。公司强制不让休,要求上班,但只按正常薪水折算成钱。请问坛友公司有权利这样做吗,并且据我所知,休息日强制加班也是双倍工资的
这不叫剥夺年假,人给你钱了,这叫encashment。
按照在正常薪水折算是正确的,因为你不可能在休息日拿年假,既然是在工作日拿,那为什么要给你双倍薪水?
至于不让休这一条我觉得合同上面应该是有条款的,我之前就看到过,在notice期间,由于交接问题,公司有权利不批假,但是要用钱来补
楼上正解。这种情况简单的说就是
1. 年假申请未被批准(没有法律规定雇主要无条件批准雇员的年假)
2. 辞职后最后一个月的薪水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
这个可不算剥夺,楼上正解,没毛病
其实换位思考下,你总要给公司时间找人代替你,而且人家也补了钱,好聚好散吧
RE:公司有权利剥夺年假,按正常薪水折算成钱吗
都不容易
还有公司到最后年假都不会给你折算成钱的,比如义顺某国企…
按合同,有者必清,不折现钱
正规公司不太可能,中小企业都不敢这么玩,别说你说的所谓国企,不差这个钱,真不给可以告,一告一个准。。。
要是你听的懂的话,你会知道义顺某国企说的是哪个。这个某国企的人事部我相信是新加坡最烂的人事部。持续触碰国家对员工的福利底线。却从不超越底线,真真正正的不要脸到家
那我是真的听不懂你们所谓的最烂的国企是哪个。。。
年假没办法休,可以用正常薪水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