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夫妻两个都来新加坡10年了。男的是PR,女的是DPR。有个女儿刚刚在国内出生,打算等她几个月后就带回来新加坡。现在纠结在给她申请什么。选择一,女儿连同我和太太申请DPR
选择二,女儿和我太太一起去申请CZ。PS:但我太太现在没上班,在中国照顾小孩子。另外就是我是不打算申请CZ。
请问论坛的各位,如果是你们,你们会怎么办?
根据我周边的情况,ICA现在学精了。这种一边保一个的做法被批的几率不是很高。
你自己申请SC,然后女儿申请DPR
楼上的方法的确可以考虑,但是楼主已经很明确他不想申请了,所以只能试试,就知道了
你不打算申请SC,你老婆在本地没有工作,根本没办法带你女儿申请SC,所以这题只有一个给你女儿申请pr的选择。。。
老婆没工作,还带女儿申请公民,看来真的把新加坡公民当白菜了。。。此路不通。
还有就是孩子妈妈生孩子之前在新加坡有没有工作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