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来新加坡,和国内的朋友合开了一个公司,申请了EP,作为新加坡唯一的员工和公司董事。2019年3月公司停止营业,但公司没有注销,想着等找到新工作再注销公司。4月新公司申请SP,两个礼拜后看到状态更新为rejected。求问各位能否帮忙分析一下原因,还有解决办法。其他条件如下,
荷兰本科
工作经验总共十年
EP时期
薪水:5980
公司董事
职位regional manager
SP申请
薪水:3500
职位:senior procurement officer
这薪水跳动的幅度太大了
前公司还没有关掉,是公司唯一驻新加坡员工,会不会对申请SP有影响?谢谢回复
当然新加坡的外来员工怎么可以分身?谁知道谁担保你原来的公司有没有财务纠纷和问题?
解决办法,屁股洗干净,再开始下一个ep申请
前公司还没关掉是停止营业,那你现在的ep是已经割掉还是保持,正常的思路都是工资不断上涨,小幅度的下跌可以接受,虽然新加坡没有最低工资限制,但你这个幅度太大了,而且不管是ep或者sp的申请跟自己的资历还有申请公司的资质都是息息相关的
三角关系
EP还没割掉,本来打算SP下来再割掉。问了HR,当时也说是等收到SP notification再割掉EP。天杀的HR休假去了,现在也不知道拒绝理由到底是什么
拒签的原因只有公司向人力部查询才可以知道,如果新公司有sp的名额而且记录良好的情况下,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你薪水的落差太多,导致人力部怀疑你上一份ep薪水的真实性
赞成上面的
拒绝的原因果然是因为是公司董事,新加坡MOM规定公司董事不可以申请其他工作。withdraw之后再appeal SP,现在已经拿到approval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