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pr的时候手上拿的是EP, approved 的时候Spass, 会不会有问题?
申请的时候要求有任何status change必须notify ICA。所以换成SP以后要通知ICA,否则属于隐瞒不报。
但是已经Approved, 怎么办?现在去交会不会太迟?
怎么个情况,详细说下。
如果换卡是在approve之后那应该没事,如果是之前,但是时间比较短,比如一周,应该也还好。
四月申请, 五月换证,昨天approved
四月申请, 五月换证, 昨天网上查approved
这就纯粹看人品了。ICA想撤销也完全有理由。楼主也是不想被拒所以隐瞒没报吧。去领卡试试,回来分享下。
应该问题不大吧。
应该会有点小问题,那就是为何不及时更新你的个人资料,提前想好怎么回答。。。
因为我不知道这个需要通知他们, 申请的时候officer 只提到换公司和地址需要通知他们而已。
今天去领卡,没问什么, 直接给我Entry Permit 和Re-Entry Permit, 还有一张取IC的纸条。
其实ICA肯定知道PR申请人的签证状态的。。大家多虑了。。
啊? 这样也行..我听说的一个case上次approve了也被reject to issue
ICA说approve的时候是base on EP的..然后她拿SP去换..就不给了..
那我真的运气太好了,要杀鸡还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