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一家工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今年三月底合同期满,因公司待遇不好想换工作,所以在二月中旬交了辞职,写明做到三月底,算是在合同期满离职的.但公司却说他违约,要在合同期过了才能交辞职,因为公司是从交辞职书的那一天算起的.请大家帮帮忙,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是从交辞职书的那一天算起的吗?还是必须要等到合同满了后才能交辞职书.在这先谢谢了!!
关系搞到这样啊?明摆着是公司欺负人。你朋友是什么准证?
是PR呀!他平时在公司人际关系挺好的,但就在最后离职一刻,公司却……他也受到打击呀!不知道公司这么没人性呀!
通常都是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信,问问你朋友合同里有什么特殊条款。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投诉公司。
Ministry of Manpower 64385122先询问下吧。
合同只写没履行完就要赔款,提前一个月辞职,可以在期满前一个月吗?投诉公司到哪里去投诉呀?
可以告诉怎么去备案吗?手续繁吗?
要想办法跟职员、经理通话,应该有这个选项。
Ministry of Manpower 64385122先询问下吧。电话里是语音,提示有关合同问题到网上查,但网上并没有写明履行合同日期是算在从交辞职信那天,还是工作的最后一天,公司到底是对还是错?
人力部让去网上查,但网上也没说明这一点呀!
8am to 1pm (Saturday),选了华语2,雇用法4,与服务人员交谈*0。
可能是今天休息吧!
到处查也没查到相关条款说明这件事呀?真是急呀!如果不给公司钱,公司会不会起诉呀?
打电话给人力部了吗?
十分感谢!
表客气。其实你不用担心的,他们只是吓唬你。真敢扣钱的话,人力部会解决的。他们很怕MOM的。哈哈。
唉!打给MOM了,他们说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交辞职是违约的,要赔钱的,。赔一个多月的薪水呢!!这个没人性的公司,也没说明这一点呀!
这样子?
新加坡的法律在合同方面都是维护公司的利益,我们只能吸取教训了,怪我们缺乏这方面的了解.在这只能提醒大家,谨慎的签订合同.也谢谢朋友们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