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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新加坡与中国,美国等国出生的孩子之双重国籍和当兵服役状况一览表

   有关新加坡与中国,美国等国出生的孩子之双重国籍和当兵服役状况一览表    父母国籍情况       孩子出生地     可自动获取之国籍    可申办之国籍/ PR     弃新籍留外籍     弃外籍留新籍    男孩强制服兵役二年   1  双方为新加坡人           新加坡                新加坡籍                随父母入外籍               21岁以后              满18岁              17.5岁 ~ 21岁之间 2  双方为新加坡人        外国(美国)            新籍(美籍)               随父母入外籍               21岁以后              满18岁              17.5 岁~ 21岁之间 3  一方为新加坡人            新加坡               新加坡籍                随父母入外籍                21岁以后              满18岁              17.5 岁~ 21岁之间 4  一方中籍一方新籍         新加坡              新加坡籍                 随父母入外籍                21岁以后              满18岁             17.5 岁~ 21岁之间 5  一方中籍一方新籍          中国                  中国籍                随父母拿PR/入新籍         21岁以后             满18岁           外籍可免/ 新籍不可免 6  一方为新加坡人        外国(美国)       不确定(美国籍)            外籍和/ 或新籍              21岁以后             满18岁           外籍可免/ 新籍不可免 7  双方为中籍/ PR           新加坡            中国籍/ PR                   随父母入新籍              21岁以后             满18岁           外籍可免/ 新籍不可免 8  双方为中籍无PR          新加坡           中国籍无PR             随父母拿PR/入新籍         21岁以后             满18岁           外籍可免/ 新籍不可免 9 双方中籍一人PR          新加坡              中国籍                   随父母拿PR/入新籍         21岁以后              满18岁           外籍可免/ 新籍不可免 10 双方为中籍 无PR           美国               美国籍                   随父母拿PR/入新籍         21岁以后             满18岁          外籍可免/ 新籍不可免 11 双方为中籍无PR            中国              中国籍                   随父母拿PR/入新籍          21岁以后             满18岁           外籍可免/ 新籍不可免 备注解释如下:自动获取之国籍:            意指按孩子本身的出生地国家现行国籍法的规定而自然给予孩子的原始国籍。各国法律有只按父母国籍身份给予或只按孩子出生地给予或二者都考虑才给予孩子国籍的。比如不管父母身份如何其孩子出生在美国就自动可以取得美国国籍。 可申办之国籍/ PR     (随父母拿PR/入新籍):         意指孩子出生以后可以在21岁之前经由父母代为申请办理才可能可以拿到的继有国籍或新加坡PR。不过,新加坡政府有时也会直接发PR给外籍高材生(从小学生到高中生都有),条件是该外籍学生日后必须入伍当兵二年。弃新籍留外籍:          意指按新加坡法律规定孩子一旦获取新加坡国籍(无论是原始国国籍或继有国籍)以后必须在21岁长大成年之后才可以宣誓放弃新加坡国籍,正式成为外国公民。弃外籍留新籍:           意指按新加坡法律规定孩子一旦获取新加坡国籍(无论是原始国国籍或继有国籍)以后可以在18岁成年之后选择放弃外国国籍,成为新加坡公民,并在21岁至22岁之间做正式宣誓仪式。男孩强制服兵役二年  (外籍可免/ 新籍不可免):            意指按新加坡法律规定具有新加坡国籍和或第二代PR的外籍男孩必须在17.5岁~21岁之间入伍服兵役二年。因此外籍男孩必须在17.5岁之前放弃PR才可以免服兵役。而且外籍男孩在服役当兵二年后一般可以申办新加坡国籍。但是已经因生在本地而自动获取新加坡原始国籍或经父母代为申请成功获取新加坡国籍的男孩则不可以免服二年兵役。         为了让有需要了解双重国籍情况做参考的网友们更好的明白相关状况,特此制订了以上一览表,希望可以化复杂为简单的对号入座以方便大家。因各国相关政策经常在变更,希望大家也不必轻信网上所见之东东,最好是自己到网下做足功课调查清楚真实现况才能够最后作出合适自家情况的决定。我知道有些人对未成年人具有双重国籍问题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如果我的简单总结一览表有不准确之处,请大家可以继续批评指正。 


什么是国籍? 发布时间[2007-09-23]   国籍是指某个个人所具有的属于某个国家的身份。 什么是国籍的取得? 发布时间[2007-09-23]   国籍的取得是指一个人取得国籍的方式。世界各主权国家都颁布有专门的法律条例,对公民如何取得本国国籍做出规定。 公民取得国籍的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07-09-23]   公民取得国籍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以出生的方式取得国籍, 这种出生国籍也称原始国籍, 也就是说一个人刚刚出生在某国时即具有了某国法律赋予的国籍身份;二是继有国籍, 也就是一个人以申请加入的方式取得某国的国籍。继有国籍的取得方式很多, 如因近亲属关系取得、因婚姻关系取得、因经济关系取得、因收养关系取得等等。 怎样取得继有国籍? 发布时间[2007-09-23]   一个人要想取得继有国籍, 首先要看自己是否具备加入另一国国籍的条件(包括是否有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婚姻关系和经济关系等条件);其次要经过本人亲自申请(须准备个人的有关资料, 如现有国籍的公证文书、亲属关系、婚姻关系、收养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公证文书及原 始资料等);最后报经政府批准(政府移民局或警察局、法务部等)。 什么是国籍的丧失? 发布时间[2007-09-23]   国籍的丧失是指公民丧失国籍而言,一般有主动丧失国籍和被动丧失国籍两种方式。主动丧失国籍,指一个人自动退出原国籍或自动放弃原国籍,而不受任何强制的外来因素影响; 被动丧失国籍,指原具有某国国籍的人,由于本人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而被迫丧失原有国籍,也可以说是被剥夺或开除了原国籍。


以上相关概括总结是根据本人的道听途说和网络资料得来,意在给相关人士做一个常识参考。如有缪误之处敬请提出指正。也请相关人士在作出自己的决定之前要自己做足功课搞清真相,不能够轻信网上任何人的道听途说。以下摘自中国北京政府发布的外事资料美国国籍法规定具备哪些条件可以成为美国国民及美国公民? 发布时间[2007-09-23]   美国国籍法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固有之美国国民及美国公民。 (1)凡出生于美国并受美国法律之管辖者; (2)凡出生于美国境内为印第安人, 爱斯基摩人, 亚留申人或其他土著之子女者; (3)凡非出生于美国及其境外领地而其父母均为美国公民, 且于其出生前其父或母并曾于美国或其境外领地居住者; (4)凡出生于美国及其境外领地而其父母之一为美国公民并于其出生前曾于美国或其境外领地居住, 另一人则虽非美国公民而为美国国民者; (5)凡出生于美国境外领地, 其父或母为美国公民并于其出前曾于美国境外领地居住者; (6)凡发现于美国之子女其父母无可考而未能提出其非出生于美国之反证者, (7)凡非出生于美国及其境外故地, 其父或母为外国人, 而另一为美国公民, 并于子女出生前曾于美国或境外领地居住在10年以上者, 其中至少于5年达16岁以上之年龄者。美国的国籍法对外国人取得美国国籍有哪些规定条件? 发布时间[2007-09-23]   美国的国籍法对外国人取得美国国籍的规定条件有: (1)必须连续在美国居住5年以上, 在5年之中, 每次离开美国不超过30天, 累计不超 过90天; (2)遵守美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掌握美国历史和政府组织常识; (4)具备必要的英语读写说能力; (5)出生在美国本土, 美国领海内及美国领海的外国轮船上, 出生者可以申请取得美国国籍。


我国的国籍法对具有中国国籍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时间[2007-09-23]   我国的国籍法对具有中国国籍的规定是: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 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 本人出生在外国, 具有有中国籍,但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 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 定居在中国, 本人出生在中国, 具有中国国籍。 看来这一条以前并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了并没有被中国驻外使馆严格执行,所以早年有许多中国留学生夫妇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拿美国医院开的出生纸可以先到中国驻美国领事馆给孩子申请中国护照,然后又再取得美国护照。形成事实上的双重国籍身份。如我的几个朋友以前就那样做过。。。。现在最新发布的上述相关法令如果被严格执行的话,虽然美国医院所发的出生纸上面并没有写明小孩子的国籍,但是因为在美国出生的所有孩子都具有原始美国籍,所以大陆夫妇在美国所生的孩子也就很难再拿到中国和美国的双重国籍了。照此办理,一中一新夫妇在新加坡所生的孩子也将因为具有原始新加坡国籍而拿不到中国护照了。如此看来一中一新夫妇要想孩子成为同时拥有中国和新加坡双重国籍的未成年人的话,只能够把孩子生在中国,先为孩子拿到中国护照,然后带孩子到新加坡以后再申请新加坡护照。。。。。可以这么说:一方或双方是中国籍的夫妇如果孩子出生在以出生地为主要考量而将给予孩子原始国籍的国家,今后做父母的就无法再为孩子申请中国护照,而只能够拿外国护照了。。。。看来,我也要改变我的老观点了。。。。因为,我和大家以前看到听到的有关生在美国的一方或双方父母是中国人的孩子或一中一新夫妇而生在新加坡的孩子可以拿双重国籍的事情应该都永远成为过去啦,几乎不可能再重复发生啦。。。。而且,具体事实上,一中一新夫妇在新加坡所生孩子只能够按照原始国籍拿新加坡护照而无法申办中国国籍一事已经有网友遇到过啦:有成功的案例吗?如果一方是新公民一方是中公民,在新加坡生的小孩先拿了中国护照。我尝试过,没有成功。首先出生证自动写明孩子拥有新国籍。我问移民局,他们说只要是有一方是新公民,系统就自动会写上小孩自动拥有新国籍。中国这边也有一关,如果一方是新公民,需要提供证明小孩没有加入新国籍。谁给你证明?出生证上写着你有。别空谈了,希望有成功经验的人士分享经验。其他情况类似的一中一新准父母如果想让孩子拥有中国和新加坡双重国籍的应该吸取这个教训啦。。。。。还是如我所说的,应该走第一条路:赶快回中国生孩子才行啊。因为孩子生在中国就等于拿到的原始国籍是中国籍啊。。。。。呵呵!可别被人误导而延误了孩子的国籍大事就后悔莫及啦。。。。


新移民服兵役 武装部队有“日本兵” (2008-03-07)    小川竜树年幼随母移居新加坡,从小在这里受教育和成长,因此选择参与国民服役。梁麒麟摄   血气方刚的阿兵哥对日本“美眉”情有独钟。在日本出生的小川竜树(Ogawa Ryuju),去年7月受征召进入第二步兵营服役的时候,队友们最想知道,他是否有个漂亮的妹妹。   20岁的小川竜(读音龙)树在日本宇都宮市出生,父亲日本人,母亲是新加坡人。他是独子,年幼随母移居新加坡,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在本地受教育,服兵役两个月后,去年9月获得公民权。   丰加集选区国会议员洪茂诚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国防部预算时指出,我国去年有1万7000多名新公民,其中许多男性被征召入伍。   每年,来自世界各地的新移民成为公民,并在适当年龄参与国民服役,过后成为战备军人。   小川竜树是众多履行国民服役责任的新公民之一,目前在第二步兵营担任步枪手。   他日前受访,被问起为何选择在这里服兵役时,回答说:“我在新加坡长大,多数童年回忆都在这片土地上,母亲和朋友都住在这里,自然选择参加国民服役,为新加坡奉献。”   谈起过去半年在第二步兵营的训练时,小川竜树总是兴致勃勃。他说,军训虽然相当艰苦,但他和队友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珍惜共患难的时间。   不同于同辈的服役青年,小川竜树没有父亲、叔叔或兄弟当过兵,他也不曾在学校参加过学生军或学生警察团。但他说在新加坡这么多年,和同学、朋友交谈,耳濡目染,对军训也略知一二。   新加坡在1942年至1945年曾被日本占领。经历过日据时期的新加坡人,对这段惨痛历史记忆犹新。但小川竜树并没有因为是日本人而受到歧视,或感到尴尬。他说:“过去发生的事情,已不能改变。更重要的是,我已把新加坡当成我的家,尽心尽力为国家效劳。”   他说,营中伙伴对他非常友善,帮助他适应军中生活,并没有因为他是日本人而投以异样目光。   受访时,他微笑着说:“队友知道我是日本人时,问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有没有妹妹’。当他们知道我是个独子时,可能感到有些失望吧。” 感受到社会凝聚力   小川竜树说,新加坡是多元文化社会,队友懂得如何与不同族群的伙伴相处。他说,队友们用华语交谈时,顾及到他听不懂华语,会帮他翻译谈话内容。如果看不懂英文词汇,队友也会不厌其烦地向他解释。   他说,参与国民服役让他感受到新加坡的社会凝聚力。   “我们的生活背景不同,但接受同样训练。面对艰苦的训练时,我们总是互相勉励,一起挑战极限。”   国防部政务部长顾蔡矶副教授最近在国会强调,全体国人必须献身于国家防卫,服役人员在履行国民服役的义务时,家人和社会必须给予支持。   小川竜树的母亲非常支持儿子参与国民服役。她是气球艺术师,在去年的陆军展上主持娱乐节目,折出各种造型的气球玩具赠送给到访者。   小川竜树告诉记者,他完成全职国民服役之后,会修读课程,协助母亲打理生意。他说:“国民服役的训练让我意识到时间多么宝贵,养成守时的习惯。母亲也觉得我变得更成熟,更有纪律,不再像以前那样爱偷懒。” 《联合早报》陈颖佳 


什么是国籍? 发布时间[2007-09-23]   国籍是指某个个人所具有的属于某个国家的身份。  什么是国籍的取得? 发布时间[2007-09-23]   国籍的取得是指一个人取得国籍的方式。世界各主权国家都颁布有专门的法律条例,对公民如何取得本国国籍做出规定。 我国管理国籍申请的机关有哪些? 发布时间[2007-09-23]   我国管理国籍申请的机关, 在国内是市、县公安局;在国外是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 由我国的公安部审核批准。 什么是国籍的丧失? 发布时间[2007-09-23]   国籍的丧失是指公民丧失国籍而言,一般有主动丧失国籍和被动丧失国籍两种方式。主动丧失国籍,指一个人自动退出原国籍或自动放弃原国籍,而不受任何强制的外来因素影响; 被动丧失国籍,指原具有某国国籍的人,由于本人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而被迫丧失原有国籍,也可以说是被剥夺或开除了原国籍。 国籍法的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07-09-23]   世界各国的国籍法的基本内容一般都有三个部分组成, 即国籍的取得部分, 国籍的丧失部分和国籍管理的部分。


日本的国籍法对外国人取得日本国籍的规定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07-09-23]   日本的国籍法规定, 外国人有下列情事之一的可取得日本国籍: (1)为日本人之妻者; (2)为日本人之赘夫者; (3)父或母为日本人, 经其父或母认知者; (4)为日本人之养子者; (5)归化者。  外国人因归化而取得日本国籍须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07-09-23]   外国人因归化而取得日本国籍须具备的条件是: (1)连续5年以上在日本有住所者; (2)满20岁以上而依其本国法有能力者; (3)品行端正者; (4)有经营独立合生之资产或技能者; (5)无国籍或因取得日本籍而失其国籍者; (6)父或母曾为日本人者; (7)妻曾为日本人者; (8)生于日本者。 (9)连续10年以上在日本有居所者; (10)在日本有住所, 且其父或母为日本人者。 如此看来,上述报道当兵的日本男孩应该是在日本出生先拿了日本国籍,然后从小随家人来到新加坡拿PR定居多年。现在是自己放弃了日本国籍并通过当兵服役而申请加入了新加坡国籍的。如果按有些人的说法:在海外出生的一外一新夫妇的孩子也一定会象出生在本地一样自动取得新加坡国籍,不需要再提出申请并批准;显然这个案例就实在是说不通啦。。。。而且,按日本法律,这个日本男孩将来应该也还是可以放弃新籍再入回日籍的吧。。。。 有趣哈。。。。


…..所以,就事论事地讨论一下“逃避兵役”的问题。再说一遍,这顶帽子没理由扣到外国人头上。所谓逃避兵役,应该是指那些由于身份所限必须当兵的人,以种种方式避免服役。而我们PR,一旦决定不服兵役,就一定会先脱离PR!做为一个没有义务当兵的、完全自由的、外国人,逃避一词,根本无从谈起。至于公平就更扯不上了,新加坡人为国当兵不是光荣的事吗?怎么看到外国人不当兵就会觉得不公平呢?补充提醒楼主一下:如果有外国人从小拿了PR,一直得到PR的津贴待遇去上学、看病。。。。还没有为新加坡做什么贡献。。。然后在快要被征召入伍前才放弃PR身份,是肯定会被列入政府的逃避兵役黑名单的。。。。这个话题早已经有议员在报纸上讲过的。。。。我自己也曾经亲耳听到移民厅官员这么说过。。。。。所以我在别的帖子里曾经说过:如果要在17.5岁前打算放弃PR的话,就必须要孩子做好准备以后不再回新加坡工作生活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所以我建议楼主如果不想孩子被列入逃兵名单,最好在你儿子四年级前或还没有领取小学生IC卡之前就赶快放弃PR,否则就多半会被列入政府黑名单,也就可能会影响将来孩子在新加坡做工的前途的。。。。除非楼主不想孩子将来留下或再来新加坡做事了。。。。


其实当兵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是对孩子的一种磨练


如果是婚外的小孩哪?? 哪怎么处理??????????国籍法都只规定说看孩子的父母的国籍吧,没有说看孩子的父母有没有正式结婚吧?!


什么情况下护照和出境、入境证件被吊销或宣布作废? 发布时间[2007-09-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护照、出境、入境证件应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1)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的; (2)公民持护照、证件招摇撞骗的; (3)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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