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即将2年的国际唱片协会诉百度MP3侵权一案终于有了结果。昨天,记者从百度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宣布了该案的判决结果,法院判定百度MP3搜索合法,并驳回包括环球唱片、索尼BMG(香港)及华纳唱片3家国际唱片公司对百度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国际唱片协会再次败诉。
据了解,MP3搜索是百度最受用户欢迎的产品之一,在中国互联网音乐搜索中占有超过8成的市场份额,不过因为百度提供国内外大量音乐的搜索和下载引导功能,惹得国际唱片协会两次均以侵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2005年6月,国际唱片协会首次以百度MP3侵权为由,将百度诉上法庭,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国际唱片协会败诉。2008年2月,国际唱片协会收集了新的证据后,再度将百度告上法庭,不过这次仍然以败诉收场。
法院判决认为,百度向网民提供的是搜索引擎服务而非侵权MP3音乐,因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孙彦律师表示,国际唱片协会对百度之所以连续两次在本案中败诉,在于其没有找到互联网数字音乐侵权的真正主体。
神奇的天朝,前几天还在大张旗鼓的指责 Google,非要让 Google为搜寻结果中的黄色内容负责,现在脸一变,又替自家那个靠模仿起家的百度找说词了。真是千变万变,不如 gcd 变得快。
按照这个判例,海盗湾开在中国就不会被关啦,可惜中国不是判例制,同样性质的案子可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判决。
法律顶个球,gcd 说了算。
宪法顶个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