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准证

【求助】关于办理PR时候的出生证明

我现在遇到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就是办不了出生证明。情况是这样的。
我出生于83年A市。
户口入籍在83年的B市。
02年进入大学的时候户口迁到了C市。
06年毕业的时候,由于工作关系,户口又迁到了D市。
现在户口就在D市的某集体户口上。

我打电话给D市的派出所,他们叫我去入户籍的地方办理。
(这点和论坛里的帖子【问题信息大全上讲的一致】,ps:非常不错的帖子,楼主辛苦了。)
我打电话回B市的派出所,他们说叫我去A市医院办。还给我讲1996年前的人都没有出生证明。
A市那个医院早都没了。

天朝的制度确实让人非常费解。
请问论坛里的各位大侠,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出生证明啊?
不甚感激。


不管迁了几次,最后你是落户在D市的啊。前几天我刚刚办过,我是A市出生,户口落在B市。所以直接在B市办理的。并没有去医院,而是首先在街道办事处开一个证明允许办理出生公证,然后就去的市里公证处,就OK了。仅供参考噢,不知道是不是各个城市不太相同。


这个公证办理完之后 还要在新加坡高等法院翻译吗?


我觉得你可能问错地方了 派出所啦 医院啦 都不管这个的 可能他们也不懂
应该是到当地公证处办
我当时是拿着户口本去公证处 人家二话没说就给办了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