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月入3440元 妻要3100元赡养费
丈夫月入3440元,妻子却要求3100元赡养费,法官认为不合理。
法官裁决,两人的房子在6个月内在公开市场上卖掉,丈夫分70%,妻子分30%,其他总值24万余元的婚姻资产同样七三分账,妻子可得5万7207元。
长子归丈夫照顾,次子和小女儿归妻子照顾。房子卖出后,丈夫每月须给妻子1490元赡养费,包括800元租房费用、次子500元和小女儿190元赡养费。
妻子不服所判,要求房子和其他婚姻资产五五分账,丈夫每个月给3100元赡养费。
但法官认为,妻子可以找到月薪800元的工作。
新加坡 妻不洗衣煮饭 夫要离婚获准 (新加坡)联合晚报 管倩莹 报道 (2010-07-08)
妻子不肯洗衣煮饭,还向丈夫要更多金钱和珠宝,搞到丈夫得向亲友借钱满足她,丈夫最后忍无可忍申请离婚,法官获准。
根据初庭法官发表的判词,这对怨偶结婚19年,育有15岁和13岁儿子及3岁女儿。丈夫43岁,理工学院毕业;妻子41岁,中学毕业,婚后当家庭主妇。
根据男方的宣誓书,妻子自2004年就常向他索取金钱和首饰,他负担不了,两人经常吵架。
2008年,妻子不肯为丈夫洗衣煮饭,丈夫下班后还得做家务,于是在09年4月以妻子行为不合理申请离婚,同年9月获批。
随后,丈夫和长子搬出去租房子住。长子在宣誓书中表示,他想和父亲一起住,因为母亲很少煮饭给他吃。
网址:http://www.zaobao.com/wencui/2010/07/lhwb100708a.shtml
结婚19年,生了3个孩子,没有积蓄的家庭妇女,被老公抛弃了,分得30%的财产。
谁说新加坡法律是保护妇女的?
女人早点醒吧,赶紧存点私房钱!
:lol
从这个案例也可以看出新加坡法律是偏向妇女的啊~~~~
真的偏向,就55分了。
LZ,你是男的还是女的。
有点纳闷?
我是听说那个女的,是被男的甩了。不是那么差劲的。含辛茹苦带大孩子,3个孩子,老了,丑了,老公“借故”抛弃了她。
说不煮饭,这个理由不是理由。因为新加坡很多家庭,都是“不煮饭”的。吃外面。(中国人都有不少随乡入俗,来了新加坡不煮饭了,吃外面了。)
那也要看具体情况的.
这样已经很偏向女方了,估计买房的钱都是男方的.
听说,按正常情况应该是五五.
至于要钱,是“要的家用”。3个孩子,应该要用不少钱,对吧?没有养孩子的,当然不知道奶粉钱尿布钱托儿所费啥的。。。。只有养孩子的,带孩子的,才知道有多累有多花钱。
我觉得法官还是判得很公正的
嗨,我是听我的同事们说的。同事们在议论这个事情。
女的都说判得公正,我就没有话说了。:shutup:
哪个女同胞能嫁给楼主,可真幸福啊~~~~
联合晚报… 看看就好
是女的,就要认为全判给女方才公正?
如果真如报道所说,男的勤勤恳恳养家糊口,做家务,女的好吃懒做,不顾实际状况,爱慕虚荣,这种判法已经是偏向于女方了。
如果是男的耍手段,有了新欢,抛弃发妻,又是另当别论了。
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钱,本来就很惨了,如果再被抛弃,还人到中年了,不是更惨?!存点私房钱万一被抛弃了,没有了人,还有点钱嘛。不会那么悲惨。
据我的同事的内部八卦,我在7楼,9楼已经说过了。
如果象报纸说的,女人已经多得了。如果有内情,可以找证据,上诉,女人懂得自己的权益,但也不能滥用。将近20年,做家务带孩子,贡献很大,没有老婆在家,老公怎么出去赚钱,即使房子的钱都是老公出,老婆也是有份的。
有多大头就该戴多大帽子,这夫妇家庭月收入才3440,还生3个小孩。。。杯具啊~~
也难怪女方要求财产分配高,这一把年纪了才离婚,带着2小孩,近20年没工作过,早跟社会脱节,想找好工作怕是轮不到她了。。。呜呼~~女人当自强啊,婚要结,工作可不能丢
你的回复是最好的了。
吼吼。。。领表扬咯
说不煮饭,这个理由不是理由。因为新加坡很多家庭,都是“不煮饭”的。吃外面。(中国人都有不少随乡入俗,来了新加坡不煮饭了,吃外面了。)
旺旺饼干 发表于 8-7-2010 23:36 [/quote]
同意,这理由也要看是哪个时间段,他们的小女儿才三岁,要是这三年来没有请女佣帮忙,一个当 妈 的 要照顾婴孩又要做家务,哪来的时间做饭,在外面吃当然很正常了,他们的老大应该也是吃惯了妈妈煮的饭菜才会不喜欢外面的食物,或许这可以说明以前还没有老三的时候,当 妈 的还是经常在家开伙食的,把老大的胃肠给惯坏了.
长子归丈夫照顾,次子和小女儿归妻子照顾。房子卖出后,丈夫每月须给妻子1490元赡养费,包括800元租房费用、次子500元和小女儿190元赡养费。
小女儿才3岁,给190元的赡养费,哪里够?
如果妈妈要出去做工赚钱养家,势必把小女儿送到托儿所去。还是全天性质的。全天的Full day托儿费,少说也要550元,(多的就是1200元)。
如果妈妈不把小女儿送去全天的托儿所,她怎么做工呢?不做工,3张嘴吃饭都成问题了。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从这个简单报道的表面,背后有多少文章呢?我们不知道~~~~
无论怎么说,新加坡有明确法律规定,离婚后男方有一半财产需要支付给女方来看,就是维护妇女权利的一个很好的证明。
女方太惨了,20年没工作,低学历,还要照顾2个儿女,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呀?
同情中———-
看来还是嫁给中国男人好阿
这个破地方,不待了
两个孩子这么年幼,钱又不够用。。。。一个没有学历的母亲是要如何处理啊?
把孩子全放弃得了。。。。虽然残酷。。。但是这样的情况实在让人过不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