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请教一下如果我开了一家泰式的FOOT SPA, 现在有两个PR的员工,一个马来西亚WP, 我听说聘请马来西亚员工跟本地PR/SC员工是1.5:1?
那我有2个 PR, 可以加上我自己SC再申请多一个马拉西亚WP么?
希望知情的大大不吝赐教,感激不尽!!!没人知道么?不可以.米版,我自己是SC, 加上我的2个PR员工,每个月3人都有缴纳公积金,这样也不能申请2个马来西亚WP么? QQ你可以找持长期准证的公民PR配偶阿.不好找啊,难得找到一个马来西亚的合适的…老板本身不算的。我是制造业的,只要有还CPF的都算本地员工,照算的。服务业的不知道一样吗?你是否可以上MOM ONLINE去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