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EP, 老公也是EP, 来新三年了,考虑到发展,准备在新加坡要孩子了。 父母之前来新旅游过一次,这次准备直接接过来,让公司办长期居留证了,之前查过相关的信息,可以办与EP同期限的居留证。 我想请问,我这种情况,由于是公司帮忙申请,所以我是: 1)父母来之前就申请好。 2)先办父母的旅行签证,人到了之后再让公司申请。
这两种情况,哪种比较合适? 谢谢!
还有这种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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