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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两年合同

求帮助!!!!!!!!!!


不签的话,能继续工作嘛?


合同的事,你签名了就合法了,一个远打一个愿挨,如果你是PR就炒掉老板,如果不是,要么回国要么忍


你看清楚了是说你提前走要交3000,还是说你如果不提前一个月或者两个月通知就走的话要交3000


没有不合法,只是有点霸王条款的味道,对雇员不公平。


这两天新闻也在说这件事, 不独外国人, 本地人也深受其害!


你签了就是合法的。。。


正常。。。大多数小公司都这样
见怪不怪,大不了你提前三个月写辞职信咯


才工作两个月。试用期过了没有呢


MOM是不会承认这种合同的,除非他们花钱把你招来的


签了绝对是合法的,有法律效益的,MOM不可能去推翻。

这种情况在新加坡很常见,比如公司计划在这期间为员工做了一些技术培训,我有个朋友,去培训了什么最尖端的什么什么的,多半个月的时间,培训费就接近1万了,公司把培训费给员工出完了,员工还接近一个月没上班公司还正常给了工资,然后员工拍拍屁股走人了,我想没有哪个老板愿意接受。只是有的老板对自己提供的待遇有信心,不怕员工变心所以就不重签合同,但是没有信心的老板也不再少数。

就算公司没有近期花钱培训员工的计划,光让个老手带新人也是无形成本。没有那个老板想看到把一个员工从新手培训成熟手结果员工就跑路了,只是有实力的老板靠待遇留人,没有实力的只能靠合同留人。


培训之后的bond是不一样的,而且这种bond,产生的原因是受训人本身花了公司的钱,bond是在培训之前才签的,跟工作合同本身无关的。公司不可以在没提供任何培训的前提下,让员工签强制合同的。


偶是最初级的刚过来的菜,肯定不能。刚发生,心里有点儿不平衡。现在好多了,反正也打算在这里多工作几年。我是做技术的,虽然没有花钱的培训,但是一直在学东西。

豆包妈妈,崇拜ing!!!!


公司是不让我们跳槽,所以肯定是提前走赔偿啊啊!


MOM不承认 不代表法庭不受理,如有违约 如果公司告你,公司会赢


别怕,呆子才会为了这个打官司,
可以理解有一些公司这样作,一般也就是用来吓唬人的,


自己看MOM的解释吧,这是合同法,MOM不管的,签了的话公司要告你就去法庭了。

Compensation from employees for terminating a contract

Contracts that require employees to pay a monetary compensation (in addition to notice pay) to the employer for terminating the contract before the completion of a specified period are not covered by the Employment Act. An employee can resign at any time by serving the required notic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in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The terms pertaining to monetary compensation (in addition to the notice pay) for terminating the contract prematurely is a contractual term and not governed by the Employment Act. Where there are disputes, the civil court will have jurisdiction in deciding the outcome.


综上所述,

1 私人合约黑执白字签了就合法的, 这是常识;觉得过分最好不要去也不要乱乱签字; 只是签下去就有效的;
2 您的条款很低, 总共才罚款3000哦, 一般应该赔上未完成合约的月薪;
3 实际操作上面, 一个公司怎么搞一个打工的, 搞赢了他公司有钱拿? 况且你一拍屁股回国了, 他那里捉你, 所以, 大虾说的就是这个理, 他话少, 我帮忙消化, 解释多一些, 便于大家理解吸收:victory:

后记: 几个月的巡贴经验表明, 斑竹大虾那不是盖的, 他精短的回复往往就是标准答案, 只是许多人一时理解不到而已, 谢谢
20111112甲:victory::victory:


什么是“要告你就去法庭了”,一般不会这样的,不用自己吓唬自己了。谁都可以告,但谁也没肯定赢。如果肯定赢,那么我前面说的全是废话

MOM说的很清楚,合法与否,是由法庭判断的!最后那句话说的很清楚,很撇清关系!这是很合理的,所以我不用解释

霸王条款,一般到了法庭那里都是要被否定的。所以,很少有公司会因为霸王条款去搞人的


我觉得大家都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比如我最近跳槽的一个新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很明确的问道你有没有卷入任何官司。为了楼主的前途,最好还是别在新加坡卷入任何官非。楼主也说了,大不了2年不涨工钱吗,你不如利用这2年把你老板的本事都学到手,还怕找不到地方跳槽吗?


对啊,人生地不熟的,还是不要这么狂气了。不过公司又将两年改为四年了。我又经历了一次心理打击。不过四年,应该学很多东西了。只能祝福自己一切顺利。大不了回国,老板允许回国,不允许跳槽,(*^__^*)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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