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就有一个,干掉2个陪读妈妈和一个小女孩。然后,辩称他不是有意这么做的。。。
律师一点会要求什么精神鉴定。
不杀也得 终身 监禁。。。
个人认为,人道毁灭 算了。 对他的慈善就是对大众的残忍。
吃了多少钱的螃蟹都说的清清楚楚,有这样的精神病吗
一出人命就有精神病的。。。。。
法律上来说。。。精神病是可以当成脱罪理由的。。。。。不过要专家鉴定。。。。
当然,犯人也可以说他是在案发时收到外来刺激导致暂时性精神失常。。。
反正有好几种可以用精神病脱罪的方法就是了~
放心吧。。。。法律治不了他,良心也饶不了他。。。。。。
不可以杀精神病人。老白那么坏,我们也没杀
以我多年的精神病的经验~~此人是冒充我辈~ 不可留活口~~先斩双手~再砍脚~~再挖心~~~[和尚教我的]~喃莫喃莫~~
关起来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