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ZB] 很多人抱怨说我们组屋的屋价越炒越高,我没话说。这里要表达的是有关永久居民出租组屋的个人看法。
政府为了吸引外国人才不仅大开门户,同时也让永久居民在转售市场购买组屋,以解决他们的住屋问题。然而,我们有没有正视一个问题,那就是有些永久居民买了组屋不是拿来住,而是将买来的组屋出租赚钱,用租金来抵消房贷。他们滥用了政府的善意,也影响到真正有需要的本国公民。因此我建议建屋局应正视有关永久居民出租组屋的问题。
我的周围有很多来自香港的人士,当年为了逃避九七纷纷申请为我国永久居民。他们当中有很多是专业人士,在香港有很好的收入,有许多一领完居留权后又以“国外公干”为由回去香港工作,把买来的组屋“合法出租”,既留个后备屋子,又有租金来抵消房贷,何乐而不为?
既然他们长期不在新加坡,那么,他们根本就没有燃眉之急,是否应该堵住开给他们赚钱的门路?一来也许有助于抑制房价攀升,二来政府应该优先照顾本国公民,而不是外来的居留者。
另外,我认为政府应灵活地制定政策,正视公民的切身问题。例如有的乐龄人士当年所赚只够维持基本生计,将子女拉扯大已极其不易,哪有能力为自己存老本?有些顶多拥有一间组屋,于是大换小从中套取现款来养老。然而现今百物腾涨,只出不进是件令人心惊胆跳的事。于是有些老人便投靠子女,将组屋出租,除部分自用外也补贴子女的开销。
其实很多老人除非不得已,他们并不喜欢和子女同住看人脸色或为子女做免费佣人。然而因为没有存够养老金,万不得已,才行了这投靠子女的下下之策!
这一群人需要仰赖租金来过活,不得不投靠子女而将组屋出租。那么当局就不该限制他们必须住满三年或五年才能合法出租。有些屋主生病急需租金来救命,你能让他等上三或五年吗?可能他们到时已不在人间了。
经济前景不明朗,大家都战战兢兢。希望我国爱民的政府能体恤民心,在制订政策时多为黎民百姓着想,特别是老弱残疾的一群。
这个问题在大选前就说了很多遍了。。
政府都不管~ 不过现在想管也很难了。。
PR出租组屋的问题,一直是一些坡人不爽的话题。
对在外国公干整间出租,或住公寓长期出租HDB的的同学,应该引起注意。不久的将来或许出租HDB这一块的限制措施出台。面对128,也应该提前想想这一问题。
我觉得,出台限制措施,是早晚的事。
我觉得政府迟早会管这一块
别人(香港来的永久居民)不可以出租赚钱,这条路要堵!:@
他是公民,就又不要准守规则,等上三或五年才整间出租!:L
诶!:Q
老马的政策比较粗;老koh的比较细,从这一次128的措施可以看出。对PR能动的手术已经不多了,整整让人爽不是不可能。
1+1的同学考虑用HDB的租金来养condo的想法,看来不错。但是,如果政府规定出租HDB多少年后必须卖掉HDB或必须住回HDB,否则,就。。。。; 这时候,同学还要或还有能力住在公寓吗?这一问题也得考虑。
cow现在就是在收拾horse的烂摊子~
我看他现在怎么收拾。。都已经烂成这样了
这里我对写这篇帖子的人有话说:别好心办坏事。
组屋出租,无论如何,都是个人减缓经济压力的有效和合理的行为。如今经济局势不明,新加坡消费高涨,薪水上升缓慢,哪样不用钱?有钱人住着公寓豪宅,开着好车,自然看不上这点钱,可是新加坡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人很多,即使是收入还可以的家庭,哪个不是担心着未来是否失业?出现意外?还有孩子的教育费用?自己的养老费用?
不要盯着PR出租房间,人家牺牲了自己的隐私换点钱,怎么了?很多PR福利都在逐渐缩水,人家做了贡献,难道出租个房间还爱你事儿了??再说了,PR已经付了更多的钱来买屋子,配额也限制的死死的,人家租个房间你干嘛那么大仇恨?新加坡人可以出租,为何就不让PR出租??
你说有些PR拿了屋子不是自己住,而是出租?有数据吗?有的个别人派出国公干,整间出租,又怎么了??难道还要空着?有的PR有组屋,也有公寓,于是出租组屋。这毕竟是少数,而且,现在的政策已经大大减少了这样的人再出现的比例,你还要盯着这极少部分人,好像苍蝇一样。你懂不懂新加坡的经济多大幅度上是这些外来的人支持着的??
无论这个作者是哪儿的人,我都严肃的鄙视他/她,有功夫儿干点儿正事去,别在这瞎建议。明知道ZF的暗探整天盯着这里,还在这里FP。
全世界最好的福利,有组屋
很多政策的出台,已然就是源起于这些论坛的讨论了。大家每一点“贡献”,都在不断引发新的政策出台!!如果是好的政策,也好,可是。。。 作为外来的人,PR,也有权利为自己的福利而争取,并不是说,PR们来了就赚了多大的便宜,光赚钱不奉献了。福利的缩水,作为国策,我们可能束手无策,可是,我们也有提出不同声音的权利。我是觉得,只要合法出租,同时合法申报了,也交税了,就不该再把PR和新公民区别对待。此建议中,最烂最可耻的就是“他们滥用了政府的善意,也影响到真正有需要的本国公民。因此我建议建屋局应正视有关永久居民出租组屋的问题。” 还有就是 “既然他们长期不在新加坡,那么,他们根本就没有燃眉之急,是否应该堵住开给他们赚钱的门路?一来也许有助于抑制房价攀升,二来政府应该优先照顾本国公民,而不是外来的居留者。” 其中的丑恶嘴脸,让人生厌。
强烈支持望山同学投稿早报对此文来篇回应。
没觉得他们有什么不爽的啊。说的是那些香港人、没有满足最低居住期限的人。这种人极少、而且特殊,不需要放大了。
即便如此,政府是没有任何办法的:因为过去的政策是不会受新的政策影响的。这从过去推出的各种措施的实施情况可以看出。而且,这么一小小部分,政府真的是不值得考虑的。
最近不是有人说外国人的紧急医护治疗不应该有政府津贴。政府回答,外国人用掉的是$10,000,000,只占政府医疗开支的1%,不予考虑
未雨绸缪,稳扎稳打是理财版里成功人士的做法。多考虑一些负面的影响,想远一点,是可取的。
如果真地出台限制措施:
1.您会继续住公寓而卖组屋?有住公寓能力吗?住回组屋习惯吗?卖了组屋的钱往哪儿放有那么样的回报率?
2.公寓和组屋的价格差,同样屋龄的在同个区域的差价是多少?:2:1?
128之后,如果公寓真地下跌20-30%(本人不那么悲观),现在就卖掉组屋到时再买回公寓是否划算(估计有1+1的同学的组屋贷款还清了或剩不多了,有能力再买降价后的公寓了)?
以上两个问题,已经1+1的,或准1+1的同学,是否应该认真地考虑一下?
希望不要出台什么新的东东。出台=PR空头。这是sg的真理。
新的措施不会影响旧的条规。对的,通常是这样的。
(但不能保证,宪法都有修正案呢。不谈这个,只谈如果。。。)
是个问题 但不是什么燃眉之急的东西 改改只是让坡人更爽罢了.
实际上PR 出租房间同时解决了市面上一部分人的住宿问题,这样实际上帮了政府,不然政府来自住房需求上的压力更大。
已经被踩扁了,还能怎么样?
投稿早报,读者是全岛的范围,引起的纠纷是不必要的。
此次大选后的局势,势必导向未来的大小政策向更地方保护主义的方向而去,因为衡量本国政治需求和外国移民诉求,二者孰重孰轻,一目了然,不必多话。
我反驳的,是其中不合理的过于情绪化的建议;我可悲的,是留岛居住工作的外国移民自我保护和表达的欠缺。作为相当数量的居民群体,PR应该有自己的渠道与政府和当地居民群体多多沟通,表达自己的观点,用合理的协商争取自己利益的最小损失,并且尽量与当地居民在各方面多沟通理解,达成和谐。共同奉献,利益均沾,互惠互利,主次分明,应该是可以做到的。
纵观诸多移民国家,美国是有相当长历史的,各个移民族群都有自己的组织,可以合理的表达自我要求,约束族群行为,更好的保护自我文化的同时,与当地社会融和,共同生存。值得借鉴否?YES。
即使出台所谓政策,也不可能影响PR。因为PR已经没什么可以影响的了。
而且,文中根本就没有提及PR出租房屋的问题,是那些极少数的、不满足MOP的人的问题。大家举举手,有几个人是这种情况?即使出台新政策、即使新政策能够追溯(极不可能)、也不会有多少人受影响
其实那篇文章也就是用香港来的PR的事情做个引子,主要内容在后面呢,而且也是东拉西扯的,完全可以忽略。比如:
于是有些老人便投靠子女,将组屋出租,除部分自用外也补贴子女的开销。
其实很多老人除非不得已,他们并不喜欢和子女同住看人脸色或为子女做免费佣人。
且不说他们被子女瞧不起或给子女当佣人这种不上路子的话,就说出租房子:谁说必须整间组屋出租的?现在的房租价格,租一间房出去就足够生活费了吧?不要跟我们扯一个月非要800以上的生活费!
这一群人需要仰赖租金来过活,不得不投靠子女而将组屋出租。那么当局就不该限制他们必须住满三年或五年才能合法出租。有些屋主生病急需租金来救命,你能让他等上三或五年吗?可能他们到时已不在人间了。
这个也是莫名其妙!都投靠子女了,你的房子才三年或者五年?那自己就是投机客了吧?政府政策制止这种人的行为,我看也有必要!
恕我乌鸦嘴,这篇文章敲醒了一个警钟:未来可能出台的政策可能是,PR购房不得出租整套或者单间,违者警告,进而可能回收组屋。
活不下去就回国,这就是干嘛到现在都不换国籍的原因!
不抖。等两三年房价栽下去的时候,谁还会记得这些
对于已经买了房安了家的人,房价高低已然不太重要,(除非攒够了钱又要投资的暂不论)可能否出租房间,就是头等大事了。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投资股票外汇黄金白银的,很多普通人就是工作的那些工资,唯一可以开源的就是房租了,否则,只能勒紧裤腰带了。所以,真正的小老百姓,很在意这个。
不信,搞个投票,看多少PR在出租房间??
不明白房子为啥紧缺,100W组屋,再加上公寓和排屋,吸纳500W人口还觉得不够?我觉得600W都够了。
买房子的时候见到部分组屋里面住了一家三代,有的甚至是三房式,如果屋主整间出租,则人数更多,四房式最多可以住9个人。
可能有的因素小弟没想到吧,请补充指正。
这种政策要有的话,就把政府的智力看扁了吧。
政府再抑制房市,就提高 出租的所得税。
那您觉得是社会主义天朝好过资本主义国家?
奇怪,刚码了那么多字,不见了。
早报时常登出一些不入流的读者来信。
前半段讲永久居民回国工作,用组屋长期在新加坡收租。这个的现象确实符合实情存在的,其正当性确实可以讨论。(永久居民长期收租其实还面临re-entry permit续期的问题。)
后半段很可能是作者胡编乱造出来的例子,什么大屋换小屋赚了一笔钱后,然后需要整套出租“救急保命”,毫无普遍性可言,甚至其真实性都值得怀疑。如果这样可以都抱怨,那直接向政府抱怨自己很穷,应该允许自己可以贩毒以养活一家大小。
不过有一点政策可以改一下,我觉得大屋换转售的小屋不应该有MOP了,大屋有过MOP,从限制投机的角度新换的小屋没必要再有MOP。当然小屋是BTO的话还是应该有MOP。
失言了。不谈个人政治取向。
PR出租房子关公民什么事?关系大大地,原因可能如下:
1。因为PR赚到钱了,那家伙超级不爽(这年头有太多人对别人赚钱发财那是一万个不爽啊)
2。那家伙自己可能也要出租房间,结果被邻居PR以更低租金把房客抢走了
3。PR 把房间租给大量制造噪音的人,如菲人等,导致鸡飞狗跳,邻里不安
4。PR一买到组屋就出租房间补贴家用,与大量公民抢食,这种PR是新加坡人不欢迎的
当然以上问题也会由于公民租房而产生,那是人民内部矛盾。
LZ有没有看到同一版的右下脚是我发的稿子, 哈哈, 关于托儿所的. 很巧….
拜读了。PR有什么问题要反映,就靠你了!
有关部门有回应吗?
上幼儿园有sc优先吗?
。。。。。折腾,从娃娃开始。。。。。。。。。。。
PR 娃娃上幼儿园,多交三百块先。上小学,退后选校。
Pino 真的很喜欢Party呢 很乐天的一群人
政府已经悄悄的动手了。
以前买组屋,如果没有注满MOP,但是全家出国工作,政府允许整套出租。
现在,政府已经悄悄的把这个条件去掉了。
最近几个类似的客户,以前申请整套2年都批准了。最近申请,被据。这个不论你是PR还是CZ。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