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是新加坡公民,老婆是PR,小孩有中国和新加坡两本护照(也就是双重国籍或者说国籍未定),然后朋友的父母亲是5年期的LTVP.
朋友在国内房产证上没名字;他老婆在国内的两套房产上有名字(一套只有他老婆一个人的名字,另一套是他老婆和他岳母的名字);朋友母亲也是在国内的房产证上没名字。
他们现在在新加坡是租房,想BTO政府的HDB,不知道有没有资格?
请大家讨论讨论,有没有这个可能。
你朋友可以和孩子组成核心,家庭申请BTO!
当然这也剥夺了孩子第一次申请BTO的权利!
最好方式是:老婆是PR,把国内的房子转给岳母岳父,然后和你朋友一起申请BTO!
多谢!
把房子转给朋友老婆的父母,这种可能他去打听过;是可以转,但费用相当高,不是几万RMB可以搞定的。。。
和孩子组成核心家庭,这个法子好象也行;不过,他的孩子以后不准备保留新加坡国籍,不知道和孩子一起申请,等孩子退新加坡国籍时,会不会出来很多麻烦?
真纠结!!
国内抢钱,去问了转个名或者加个名很贵很贵。后来说那就做个房子评估先,只给个说明市值房子大小,居然也要几千新币!
过户给父母等于正常买卖,没什么简单的办法,或者遵守这里的法律,卖掉中国的房子,或者赌新加坡政府查不到
用 赠与 很便宜
不影响孩子第一次申请BTO的权利。
魔鬼在细节中。本以为很熟悉HDB的各种规则。但这个具体个案看前面回答似对非对的,我也拿不准。还是老办法,到HDB网站上找答案。
Family Nucleus
You must form a family nucleus under one of the following schemes:
SchemeFamily Nucleus PublicYou, the applicant and;
– your spouse, and children (if any)
– your parents, and siblings (if any)
– your children under your legal custody, care and control (for widowed/ divorced)Fiance/Fiancee
Additional InformationYou, the applicant and your fiance/fianceeOrphan
Additional InformationYou, the applicant and your unmarried siblings
上面看到public scheme中,可以两代组合买BTO只有两种情况:满21岁子女作为主申请者和父母,或者单亲父母作为主申请者和受其监护的子女。
所以,你朋友的小孩未满21岁的话是不能和你朋友一起合买BTO的。那么唯一可能的组合只有你朋友和他老婆一起申请。但是按规定,他老婆要把国内房产卖掉之后30个月后才可以申请BTO。
我来纠正一下:
楼主(公民)可以自己作为屋主申请BTO,太太和孩子放在居住者栏目。我的一位朋友就是这么拿到房子的。
所以,将来孩子第一次申请BTO的权利不会影响到。
是吗?
如果把父母接过来长期“居住”,父母也得卖掉海外房产了?
对的,没有矛盾呀。一个owner是可以的。其他家庭成员放为co-applicant即owner还是occupier都没问题,只要可以按public scheme组成family nucleus就行。
当一个family nucleus中有一个前owner,那么他们的申请会被当做second timer。夫妻加小孩一起申请,小孩不是owner,将来没有问题。
一对夫妻即可组成family来申请,不需要把父母放到occupier里。硬在申请时把有房产的父母放进去,那结果就没有申请资格了。
父母到子女已经申请到的房子里“居住”和申请时把父母放到“居住者/occupier”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前者是动词;后者是名词表身份表示和房子的关系。简单讲就是,“居住”的人不必须是“居住者/occupier”,和房子没任何关系的非“居住者/occupier”比如租客或亲威是完全可以合法的到这个房子里去“居住”的。
楼主是想不和太太联名BTO,看了你的贴,会让人以为一定得联名,所以我要纠正一下。
居住者没有房产权,不算联名。
如果#11楼说的属实,我就没话说了。
第二个回答不是对你说的。
好像不对吧,长期在组屋里住的人,不管是屋主,居住者,还是租客,都得有个名份的,母亲当年长期住我家,就被要求把她放入我家的居住者栏目。
查了一下是这样的。occupier可加可减,但是当初申请时为符合申请资格而必须加入的essential occupier是不能减的。
申请BTO时所有在申请表格内的applicant, co-applicant, occupier都不可以在申请前30个月之内拥有私宅(含海外)。
而申请到之后,所新加入的occupier则无规定说不可以过去\现在\未来拥有私宅。
可以申请,但国内房产要评估公证,并提供给HDB,他们审核通过会给你一封信去申请HDB,如果没做这个动作,新加坡政府发现海外有房产会无条件收回,我们刚哪到去申请EC,可私聊qq 79126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