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下来后,外国人买房要另外征10%的税.
请问,一个PR和持EP的人合买公寓,是否也要征这10%的税? 请高人指点
我是sc跟pr的搭配
昨天中介跟我说,房子放我的名下,我老公做担保人,这样就不需要多缴税,而我老公在房子上也有权利的意思。
但是如果是兄弟呢?
应该也是一样的操作吧,反正私宅不管两人的关系的。担保人也不管这些的。
如果你的兄弟信得过你,他不必做担保人也可以,房产证上只写你的名字就可以不用额外缴税了
貌似couples的取最低税率,不是couples的取最高税率吧? 最近也在看iras网站研究这个问题,而且这个税是要先付再refund呢,还是直接免掉了?
对于couples, 这个网站是很直观的解释 http://www.iras.gov.sg/irasHome/page.aspx?id=12846
应该是按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