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先因为在上海工作,户口落成上海的集体户口了。 现在麻烦的是所有的户籍证明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开,公安局开的户籍证明上都会显示一行字:有效期30天。我问过公安局这行字是电脑自动生成的,没得改。问过落户口的街道办事处,他们说存在他们那儿的集体户口的那张纸也不可以给我副本。
我拿公安局这个证明等做好翻译,预约好提交材料的时间早过30天了。不知道新加坡政府会不会因为这个拒收材料?
谁有类似情况的可以给点建议怎么解决?
申请PR需要户籍证明吗?
我只是做了出生公证,证明我在哪里什么时间出生的,父母亲是谁,这个应该足够了,新加坡才不管你户籍是什么。西藏也好,上海也好,和他有关系吗?反正都是中国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