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老公PR 4年多,月薪2k多,2010年11月结婚半年且本人无工作时附属老公申请PR, 2011年11月收到拒绝信。目前情况:老公依旧月薪2k多,本人EP 9个月,月薪2500, 无税单,公司实力雄厚。问题:如今结婚2年,我应该是继续附属老公申请PR,还是自己以EP的资格申请呢?
自己申请了,但感觉薪水可能有些低,除非你是本地学校毕业的,否则真的很难说。不过无论如何,试一下没有什么的,就像有人说的,说不定就是你了,好运!!
如果可以,先自己申请,DPR跟PR,在为父母申请LTVP上终究有区别。。。
如果杯具,那就附属老公再次申请。。。
谢谢 因为觉得老公的薪水太低了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