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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做一回“恶房东”?与租客发生超小额租金纠纷–已解决

来说个真实的故事。

先声明,我是一个很讲究合同,按合同办事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学过的专业的原因,我的出租房子合同很多页,比较详细。

目前我有个男租客的合同在本月底到期,他即将要退房。他与我签订的合同是三个月,从2012年4月1日到2012年6月30日。

他是回中国工作了一段时间的PR,3月底飞回新加坡,4月1号下午3点搬入我家,之前看房是通过他女朋友。

此租客在5月27日短信通知我,他6月底搬走不续约,我同意了。
他又在6月22日口头通知我,他要7月1日早上再搬走,我可以多收他一天的钱,我也同意了。按照合同,我也有理由多收他一天的钱,我认为。

昨晚,此租客短信我问我最后会退他多少押金。我算了算,扣除一些杂费,加上之前说好的多住一天的钱25元,给他说了一个最后的总数。并说明了如果到时候退房时家具等无损坏,不需要另外请人打扫,就是退这么多。

租客回我短信:我1号早上搬算多一晚?
我本着双方签订的合同回:对的,你的合约是到6月底,1号是7月了,30号12点前搬走不多收钱,不过你要先跟我确定好时间。

然后因为这多住一晚的钱要不要收,我的租客直接怒了,回了我两条很粗鄙的短信:
1,算了,你这么缺钱押金我不要了,我也不缺这几百块,送你好了。
2,顺便送你一句,如果缺钱门窗关好,以免失窃。

我直接很无语。如果他好好跟我说就多住一晚,就不要收钱了行吗,我会同意的,不是很大不了的事情。之前几个月每个月水电费都超支非常多,我都没有额外跟他收钱,只是提醒了他说请注意一下节约水电。这态度,让我直接火大了,不过我没有发火,但是我真不想给他白住了,哪怕多一小时也不想。

我跟他说了我只是想按照合同办事,我觉得我没有错,该退的钱我会退给他的。没想到他回我电话说,他是4月1号下午才搬进来的,上午半天没住在这,如果我要多收一晚钱,那我就该退他那半天的钱。我觉得很不讲道理,租约是从4月1号开始的,我并没有限制他说只能下午才搬入,他少住半天,是我的责任?我给他延后多住一晚,是我的义务吗?

然后此哥很牛逼的说:“你要是不退我这一晚的押金,我就不还你钥匙,我们直接小额法庭见!” 啪,挂电话了。

我觉得无语至极,上法庭,我不怕,我有合同在手。我想我作为屋主,我也可以自行给家里换锁。我想简单处理,但是一口气咽不下,不仅仅是25块钱的问题,这叫什么事。租过房子给10几个租客,也不是没有通融过,我包水电的合同,有人回国一个月,我还自动退相应的水电费。傲客只遇到过两个,这是第二个。

如果是你遇到这样的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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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

事情已解决,算是大家各退一步。

其实我也不知道实际的原因是什么,我的房客突然就在一个小时内从强硬坚持改变为柔软态度了。

我节选一段短信的对话展示一下,如果当事人看到了,觉得我侵犯了你的隐私,请与我联系我,我会删除。不过我并不会透露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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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产生后,昨晚我先给了租客我处理方式的通知。)
我:X先生,鉴于你的较真,我也配合着不草率处理我们之间关于租房的小纠纷了。今天我花时间详细咨询了HDB,警察和我的法学教授,大家一致的意见是按合同办事。所以请你6月30日晚上12点前连人带物搬离我家,你退钥匙。如果没有再增加必要的费用,我会如数退你该退的钱共XXX元,开成支票,或者当场银行转帐,或者给你现金,你签收条。这样我们双方都有凭证。鉴于你威胁我说我家可能失窃,加上你弄丢过我家钥匙,基于安全考虑,30号晚上12点我会换锁,请保证那时你已搬离,否则人或物被困不是我的责任。法律顾问的意见是,你的短信威胁已经对我的家人及财产安全导致影响,我保留追责的权利。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对退房经济纠纷的事情时候你要去小额法庭什么的,我愿意出庭处理,依法办事。总结一下,基于你对我的态度,我作为房东,不愿意让你在合同期满后多住一晚,不管你多给钱还是不给钱,我没有这个义务。基于我私人感情说一句,你要是真的如你所说很有钱,为什么非要在我家僵着赖一晚,好聚好散,你可以去你女友那凑合一晚,也可求你的新房东让你提早一晚入住,也可住酒店。这是我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另外你想要人家与你方便,态度最好客气点,相信你是读书人,该明白其中道理。钱是小事,大家都是争一口气。我的处理方式是这样,你要如何随便你,必要的时候我会采取必要的措施。谢谢。
你也不必太生气,反正我们不太熟,可能以后一辈子都不再见。不如就公事公办,按合同写的日期,该退房的时候退房。以免你觉得我贪你一点小钱,我也觉得我的好意没有用对地方。不是说我的房子空着我就有义务让你多住或者你愿意给钱多住我就必须同意,希望你能理解。如果当初你不口出恶言,你能跟我好好谈,我让你免费多住几日也未尝不可。事已至此,我只好冷漠处理了,请别怪我不尽人情。可能和你一样,我这人向来吃软不吃硬,不好意思了。
X先生:如果你觉得我有威胁你的意思,你可以报警或者告我,我没问题。
我:如果你按合同和谐处理,我当然会息事宁人,好聚好散,你出了我家门我们谁都不认识谁,我最多是花钱把锁全换一遍。如果你非要不讲理,用你自己的道理非要在合同外在我家多呆一晚或不还我钥匙什么的,我想我也只好报警处理了。道理讲不通也就没什么好讲的了。
X先生:可以,我们警局见。
我:不用,我会在30号晚上12点叫警察来我家里的,如果那时候你还坚持不要搬走的话。
X先生:我没问题。
我:行,那么请你注意不要故意丢失或损坏我家里的任何东西,以免到时候纠纷更严重。另外请告知我你的银行帐号,我会退该退的钱给你。还有,我不要再看到你女朋友出现在我家。我家也没有义务招待你的客人。之前我是出于好意同意的,现在我觉得根本没有必要。请你注意。
(一小时后。。。。。。。。)
X先生:我7月1日早上8点搬,请你到时准时来查房。
我:我按照合同30号晚上12点收房。反正你也同意报警,当然你是否同意不能左右我的决定。如果你要是想从现在开始重新好好商量,请表明你的态度,我可以既往不咎重新妥善处理。否则我没有必要再被你侮辱和恐吓了之后还允许你多住8小时,凭什么?谁都不缺25块,别说25,就是2万5这口气我都咽不下。
X先生:什么事情都可以好好商量,我在这里住了这么久也没有什么不愉快,我也不想到最后大家不欢而散,能不能请求你让我1号早上搬
我:你要是早态度是这样,我们又何必搞到这样?你说。你商量也不跟我打一句,也不问一句免费多住一晚可以吗,就恶言相向。如果你平时都是这样跟人相处,我真担心。世界不是围着你转的,如果你请人帮忙,不说要放低身段,至少要礼貌一点客气一点态度好点吧。什么说人家缺钱怎样怎样,我要缺钱又不包容,在你没打招呼就带女友来住的那几次,我就可以抓你现行,然后当场以违约为由赶你出去也不退你押金了。不知你是否能理解。
X先生:那你能否大人大量让我早上搬呢?
我:你也不必请求我,不用那么重。只要你知道我让你多住,不管多久,收钱还是不收钱,都只是基于好意,不是我的义务就行了。你可以多住一天,我也不需要多收你的钱。那天我短信你算钱的东西,是因为之前你自己口头跟我说你多住一天我可以多收你一天钱,然后你又要我算清楚,我才避免遗漏算清楚的。我并不知道你自己又更改主意说认为不该多给钱了。还没跟你商量清楚,你态度就不好了,你也不要跟我当面谈,我只能跟你死磕了。我觉得是你自己的问题,心急又态度不好。
X先生:既然说清楚了就好,无论怎么样,谢谢你帮忙
我:不用谢,还是那句,好聚好散。做不成朋友没有关系,但是我不想多个仇人。熟人之间可以商量,不太熟的人之间要想处理好事情更应该好好商量,而不是用发火来解决。
(这件事情就算完了,希望到了退房那天不要再出什么纰漏了)


就法庭见呗~这种人,不是押金都不要了么,不是话说得很大么,吹牛逼谁不会阿~我觉得你做得没什么错~


我也是这样想的,我实在觉得太无语了。都说上海男人脾气好,这人怎么这么凶?

好好说话都不会的,不知道什么叫打商量?!


既然要短兵相见了  也就无谓合约了


上海男人啊~~那我就更理解了,不是说上海男的很会精打细算么,体现的太淋漓尽致~~


到了日期直接换锁。不还钥匙那就押金里扣。不服就让他去法庭告吧。谁怕谁呀。


我也不怕拔刀相向,虽然我内心十分不想这样。

他搬走,我少退他25,然后我们法庭来争个说法,我无所谓。

我现在只有一个顾虑,他要赖着不走,我怎么处理?换锁然后把他的东西扔出去?他要是故意破坏我家的东西我该怎么处理?报警?

他要是不还我钥匙我怎么处理?


请问楼主有没人租房合同的范本,传一份给我好吗?因为我也出租房子,愁哪有中英文版的合同呢?


我本身没有什么地域歧视,但是这件事让我对上海人产生了一些排斥心理,以后租房的对象多少注意一点是哪里人

我也有上海邻居,常常来往,不是这样的啊,说话都轻声细语的好客气


赖在你家不走就报警。警察会赶他走。他走了最多破坏你家房门外的东西。不放心就买个电眼按上。只要是他搞破坏立马报警别客气。


我的只是中文的,自己写的,不想外借,因为怕有失误之处给别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不好意思啊

你自己去网上下载一个吧,很多的


短兵相向 贵在速, 今就请警察帮你赶走,剩下的法庭见。


那我直接让他30号搬走我也不多收钱了,对吧?


等到合同到期的那天晚上12点再请警察?

人生第一次请警察。。。好激动


如果不想太恶,就等到最一晚,如果不能再忍,现在就可以打电话了。把钱退给他,


那是整套的吧?

房间出租HDB提供1个月到3年的选项的,申报的时候


住旅馆是中午退房的吧。。


其实他有违约行为的,在租房期间。

我合同上明确写了,看房的时候也一再强调了,不能给外人留宿。但是他总是带他女朋友来住,周末的时候。

头两次他知会了我,我勉强同意了,但是我表示太频繁了不好。后来他直接不通知我了,半夜往家里带,鞋子收进房,早上又默默溜出去。

我觉得这样无法制止,我也不想恶语相向,就跟他说以后再往家里带,收额外10块钱一晚,但是最好不带人留宿,他也同意了。

而且此哥每天半夜洗衣服,手洗机洗一起上,一边洗还要一边放歌听。手洗差不多每天半个多小时,机洗每天就两件衣服的量洗一个多小时。我都没说什么,只是隔壁另外一个女租客抗议声响太大被打扰了休息我才跟他提了一下。

他也常常走过路过开了灯就忘了关,我顺手帮他关了好多次,有好几次是早上才发现阳台灯还开着。我就前两天跟他提了一下要注意顺手关灯。他女朋友说我很无聊,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两人的说词都差不多一样:“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不同,我的习惯就是这样,我每天都这样洗衣服。我开灯开整晚也无所谓,不在乎那点电费。”可是尼玛,这不是你家,电费是我在出的好吗!!!

我能忍得都忍了,他还觉得不满意,觉得管束太多了。嫌管束多干吗租房间呢,租一整套自己爱怎么整怎么整啊。


我不是开旅馆的哎。。。要是有旅馆那么高的利润,我也愿意啊


好象过中午十二点就算多一天了


唉,虽然明白你一口认真的气咽不下,但是,还是要劝你算了,为了这点钱这点事较真把自己气坏了真心划不来。

说两句狠话最后给钱轰人得了,反正一辈子也不会再见面,别较劲了。


旅馆是12点退房没有错,旅馆有旅馆的规矩。

但是如果你要前一天12点前就check in, 很少旅馆同意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你是晚上11点才入住,你隔天还是要中午12点就退房,不然就是加多一天的钱。没有道理说你前一天晚上11点入住,我就必须让你住到隔天晚上11点。

这道理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吧?

我出租房子是按日期算的,不是按小时算的。


说什么狠话啊?

新加坡这么小,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比如一直坚持说你要告就告啦,看谁怕谁,我有合同之类,云云

到最后一天装个大度量原谅他,算哒


不是为了钱。

现在我觉得我就这么算了的话,才会真的把自己气死。


无论咋样也就几天了  让他到30号就搬, 对大家都好


哈哈,行不通。丫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不肯跟我正面对峙。我在家他也在家,他就缩在房间不出来。我说有话当面说,他就不要,他要跟我打电话。。。。

所以我也不能没事就打电话跟他说你告吧告吧什么的吧。。。


问题是他非要多睡一晚才搬呢~~!!!


多睡一晚就多睡一晚呗,如果没人急着搬进来那一晚的钱别收就好了,吃点小亏换得宁静我觉得值得。


猫妹子,听哥一句劝,让他多住一晚,不收钱,1日上午立马走人。目的,让他理亏。你就当做了一回善事。别总是合同的,灵活一点,海阔天空。你有理,还能也让他一下,你多伟大啊。

出来混,你就得预备碰到什么样的人。

跟上海不上海人没关系。哪都有这样的人,湖南也有。


要付钱要么赶


爱上美女房东


我要是你就算了,多睡半晚而已,这点小事犯不着把自己今后几个星期都搭进去去纠缠这个 tiny 官司。


我现在觉得我没办法做这善事了,如果他好好跟我说,我又何乐而不为?

他现在觉得我很不讲道理,他很在理,我要是就这样息事宁人,他尾巴就要翘到天上去了

我就算给他多住三晚,他也不会感激我的,反而会觉得我怕了他


也是,让他以伟大的胜利搬走吧


你要是听到他打电话跟你恶狠狠的说那些话,你也还会算了吗?

我觉得简直就是侮辱。

说到打官司,我倒很好奇,很想试试看能不能学以致用。


人家一早就搬走,还要收一晚上的钱,虽说按照合同办事也无可厚非,但是用在这个地方的确很让人恼火。上网发帖的这个功夫,25元钱都挣到了。


哥明白,你不是少那25块,你是咽不下这口气。

你租房子,就得准备对付这种无理取闹的人,就得做到有时必要的让步。难道对付所有的人,你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按合同办事,之后法庭见?你要的是咽下这口气,还是家的和谐,安全?

息事宁人吧。


其实没事

让他觉得你怕了他,他也没多块肉,你也没少块肉


生活中遇到的无赖无理无聊的人和事多得去了,要是每次都去那么较真和争口气,忙都忙不过来。


我说了,他要是好好跟我商量,我肯定不收钱。问题是他直接跳过这个过程了跟我发恶,那我就不让了。

之前的房客本来下订时写定了租期时间,后来因为飞机延误到达,我都在合同上给他们改了推后两天交房。人家都是客客气气的,每天笑脸相迎。

人要讲礼尚往来不是?合同是死的没错,但是人是活的,对于不会好好说话的人,还跟他用活办法?左也是我吃亏,右也是我吃亏,少收点钱无所谓, 但是总要给我想得通一点吧。


主要是房主和租客在住的时候就不愉快,到了要搬走的时候就不好说话了,而且现在租客已经把房主僵住了。

我建议干脆严格按照合同来,30号晚上12点必须搬,也不收那个25元的过夜费了。


我心里少了一块肉


说实话这个确实和哪个地方的人没关系。原先自己租房的时候也遇到过斤斤计较,多个1天半天的也要算的清清楚楚的,虽然没错但给人感觉确实不爽。如果后面有房客马上要搬进来没办法宽容也就算了,后面没有人那么急得搬进来宽容个一天半天的为啥不行呢。搬家本身就是个很烦人上火的事情,一旦那句话说得不合适很容易发飙。出来混社会都不容易,互相体谅宽容一下,海阔天空多好。

既然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也没办法了,喜欢死磕到底还是理解万岁就只能让房东自己决定了


“顺便送你一句,如果缺钱门窗关好,以免失窃”

这句话有威胁恐吓的嫌疑。
我认为可以通知警察了:第一,明显的威胁语气。第二,对方住过你的房子,了解你的情况。第三,对方手上还有你的钥匙。
我认为完全有潜在的危险。
建议通知警察


很多被偷被抢劫绑架案,对方都直接或者间接进入过对方房子的人


我是这样想的。但是如果他就坚决不搬,非要多住一晚也不给钱?什么人。。。。

我大概知道为什么,因为他新租的房子是从7月1号开始算,所以6月30号晚没有地方住!

我自己租房子一般都前后衔接至少1个星期周转,搬家打扫什么的,算得这么精准的我是第一次见,佩服,一晚上都不带多的。


还有一点,之前他说把我家整串的钥匙弄丢了,又拿我的钥匙重新去配了一套。

我觉得这个也很有嫌疑,换锁是一定要的了,安全起见。


熊猫妹,之前没有看清楚你的帖子,你说得对,要是好好商量啥都好说,不能有求于人还态度恶劣,换我也不能接受。

我建议你严格执行合同,30号就让搬出去,如果不搬,报警处理。出示手机短信作为证据,就说人身安全已经受到了威胁,不能容许继续住一晚,哪怕就是一晚。


吃亏我OK,但是不能吃闷亏

我是很好强的人,吃软不吃硬。他要是好好说,要多住三天五天免费,或者杀杀价只给点意思钱,只要后面没人搬进来,我兴许都能同意

像个霸王一样要强行赖在这的话,恕我不伺候


我说呢,怎么跟我一样你这样耿直的人,居然一边倒了。。。。。


态度一定不能比他软,我之前一个房客也是类似情况,态度很强硬,并且威胁报警,然后我很大声的告诉他我家对面警局的直线报警电话,并且欢迎他立即报警,我会恭候警察看谁赢,他自知理亏气焰也就下去了,然后我退款部分是开支票给他,并且告诉他:你违约在先,再无理取闹,我可以在近期随时cancle那张支票。


不要用短信,直接面对面说,如果他气焰还那么嚣张就直接叫警察吧。警察来了你就说这个房客不按合同办事,非要带女朋友来住,到期不肯搬,还不肯付钱。
警察也就记个名字,问几个问题,调节一下。上海有些人就喜欢豁大,其实外强中干不敢来真的。吓唬吓唬他就怕了。


我遇到过这样子的租客。此租客就是咱们论坛的人,一个经常被封ID然后又喊冤的水管电工、电脑维修工、十项全能啥都干的散工,姓Y。老婆说是个教师。夫妻2人,PR,中国北方人。
那时我的整套房快到期了,那旧公寓要整体重建了,就不能再找新的长期租客了。有个租客搬走了,有的租客还住着。就把这空挡拿来租短期的。

此Y姓修理工是住一个星期,因为前面退房了,后面的租房还不能住进去。但是我还是按照月租金的单价乘以7天来算的。(大家都知道,按天租的租金是非常贵的。)他是1号傍晚6点搬进来的,而是7号的早上8点搬走。

在搬走的时候,他跟我说,他没有住到7天,而是6天半。因为住进来是晚上,而搬走是上午,没有对接24小时。说我少退了钱给他。

我当场晕了。

心想难怪别人说中国的租客非常难搞。真是的。

我就说:OK,那么你们继续呆到傍晚6点钟吧,我上班去了。等我放工回来再结账。


对的,合同到了,赶紧赶人,那点钱不赚他的了。


好主意,我也以支票退款,这样就有证据。我还在想如果退现金他会不会赖账,因为他不接受银行转帐。


那个人上不上这个论坛、这个版块?


熊猫妹尽管放心,新加坡作为一个法治社会,最不怕的就是逞凶斗狠,合同规定到30号,那说明30号午夜12点前此人就必须从你家里消失,否则就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建议你明确告诉租客,30号必须搬,不然就报警赶人。


我不知道,上就上呗。最好是来对质,公道自在人心。

我要是理亏,我都不好意思来说。


我是觉得这样的讨论可能会透露很多个人信息,不过那种威胁恐吓是比较恶心的,你留着证据了吗?这样有利于公事公办。


不对,应该是依法办事。


行,晚上我跟他说。明天你们看后续。。。。。

好激动啊,我的天。


我又没写他的名字,他的IC号码,他的照片,他的IC复印件,都没有。

放心,我很注意的。虽然是很气,但是做事还是要跟道理。

证据就是短信啊,留着呢。尼玛这下搞得我不敢换电话也不敢刷新的OS了,真讨厌呀~~!!


都出的什么主意啊,为了25块钱,短刀相见!?


这年头有感恩心态的人越来越少,都感觉别人欠自己的。在公共交通上让个座连个谢都不说的人大有人在。

所以这年头好人做不得,吃亏了还受气,还是以合同为准吧,该咋办就咋办。


对的,所以留住那个短消息,就是证据。


我觉得你的租客还是算自觉的,至少她有想过给你钱,你不要是你自己的事,她谢谢不谢谢这跟规矩就没关系了,只能说不懂礼貌,但是还不至于不讲道理。

我的租客,对于我之前的包容(可能他并不觉得)不感激我我OK,但是还要不讲理我就不干了


“顺便送你一句,如果缺钱门窗关好,以免失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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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的逻辑不通啊,缺钱和以免失窃有关系?不缺钱了难道就可以放开了被偷。

想想怎么对警察描述这句话,即使是懂华语的新加坡人也未必能理解这句不大通顺的话。


熊猫妹妹好可爱哟,赶租客激动,请警察也激动哈哈。

我也同意各位楼上的朋友说的,收不收25块别讨论了。合同到30号就准时30号收房,一天都不让多住。既然这么恶劣的态度,就直接走人。不走人就请警察!

住别人屋檐下,也没要求他低头啊,连基本的做人的道理都不懂了么!


我的理解就是,他言下之意,我的家很容易失窃,或者即将被盗窃

如果我想降低损失,就把门窗关严实点?这样我少被偷点,就省了点钱?

反正我觉得,他威胁我了。不然我家有门有锁,失窃什么?再说就算失窃,管他屁事?


租客回我短信:我1号早上搬算多一晚?
我本着双方签订的合同回:对的,你的合约是到6月底,1号是7月了,30号12点前搬走不多收钱,不过你要先跟我确定好时间。

既然你这句话说得那么明白,我就不觉得你后面的 “如果他好好跟我说就多住一晚,就不要收钱了行吗,我会同意的,不是很大不了的事情。”成立

其实租客的”我1号早上搬算多一晚?” 潜台词就是“我1号早上搬走就别算钱了吧”,真的很明显了。。。

房东相比租客本来就是强势群体,有理,让人,才漂亮,租房合同大多都是保护房东的。


呵呵,没有当作那么正式场面里面的主角么。。。

我压根不想收他25啊,本来想的就是合约到期走人我退钱,很正常么。是他自己商量都不跟我打,就说“我会7月1号早上才搬走。” 真把自己当大爷了。。。。。

大爷就大爷,也就大多一天,我收点钱就过去了。谁知道现在大爷要霸住不想出钱了呢?

什么都是他决定的,奶奶的,这到底是谁的房子。。。。。


你把人理解得太好了,因为他发完那句之后立马打电话跟我说了理由。理由就是他当初搬入的时间是下午,所以我必须让他呆多半天再走也不能收钱。

根本就不是说什么就半天就别收钱算了。

我那句话说得明白本意是想跟他算得清楚点不要有遗漏,因为他自己之前说的他多住一晚,我可以多收他一天钱!!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吗?不愿意拿钱又何必说。


态度,态度是关键

对于吃软不吃硬的人,尤其如此


另外友情提醒一下,搬家的那天晚上,要确保熊猫弟弟也要在,不能光是熊猫妹妹一个人面对,万一租客情绪不稳定。。。


你去查查,百度也好,google也好,多少被偷被绑架案,罪犯都是住过或者帮受害者做过工比如装修之类?
新加坡之前有个洋房一家白天被人直接进去明抢,女主人和孩子被绑,罪犯就是以前进去过那房子的工人。

我向来主张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本来这点小纠纷,是我就算了,一开始就不计较一天两天的事情。
但现在已经不是25块钱的事情了。对方已经在威胁了。
如果是我,直接报警。看警察怎么说再说。反正报警又不花钱。。。。


如果想第二天早上搬又不想多出钱,至少应该说,我的新住处要1号才能搬进去,我想多住一晚,早上一早就搬出,可以吗?


放心,我爸妈在,老公不在家,出外干活去了


我靠,你弄得我好害怕啊,呵呵

没事,大不了死磕,我家也没啥好被偷的,小电视机,一点旧家具,旧电脑。

也没孩子,难不成绑我?哈哈

自认为新加坡我还是混得比较熟的,我不怕


还是听哥的,别那么叫真。也别叫警察,惊动左邻右舍。钱赚到了,可以了,别什么都要坚持。那些鼓动你硬干的,是等着看热闹的心理,反正不是他们自己家。如果事情闹大了,上了晚报,大家看笑话。

你把他找出来,亲自跟他讲,他多睡一晚,本该收钱,他愿意给,就给,不愿意,就当做不图回报的慈善,但是他1日一大早赶紧走人,否则就报警。


我觉得这么理解不对。

按照合同,按照一般情况来说,多住一天是应该收钱的。如果租客有合理理由,并且用很好的态度预期商量的话,那处理起来就可以讲人情,而不是完完全全按照合同规定来处理了。

比如说熊猫这个case,如果租客打电话,态度很好的说,哦,真的很不好意思,因为那边的房子1号才能搬进去,而且因为交了第一个月房租和押金的问题,经济有点困难,是否可以通融一下多住一晚不收钱?拜托了。

我想不单是熊猫妹妹,大多数的房东都会心软答应的。

有求于人,就应该用求人的态度。

态度这么嚣张,就算本来有想答应的心,都不想去做了,又不是欠他的!


妹子,你就安合同三十号让他搬走,对人不要太好心,其实我以前对上海人印象挺好,因为交往过一个男朋友是真的对我好,我吃穿用全帮我打点好,他也很会挣钱,连我出门和朋友怎么说话都帮我想好了,最终受不了这种没有自我的生活放弃这段感情,但还是感觉上海男人心细,来了新家坡有一次也是租给上海人,让我彻底对上海人失望,不说在我家住了一年给我惹多少麻烦,就说最后她搬家是妈妈从中国来帮搬家,大大小小四五十个箱子,又不肯多出钱,只出五十元车费,要自己搬,到搬家时间也没找到搬家公司,我和新的房客也订好时间了,没办法我找朋友车并且朋友还帮搬上搬下,结果她妈妈没谢谢我,还说丢了个电饭锅,一直说就在我家,我让她来找也不来,就发信息说我贪她锅,我的妈呀,我家电饭锅四五个,都没地方放,我现在房客刚搬来要去买电饭锅,我说用我的,别浪费钱,用坏也不用你们赔,她却说我黑她的锅,气的我让她报警,她在没下文了,其实那的有好人和坏人,现在我感觉尽到本分就好,帮人不如帮己,有些人真的不值得可怜,同情你


就是,这样说不是舒服多了吗?哪怕他之前说了愿意给钱后来又不愿给钱了,也就是20几块钱的事。第二天早上搬还是晚上搬,其实也不差那点。

最重要的是态度啊!想要人家与以方便还来凶狠的,这不是脑子不好使吗?


哦,那这样我就大概理解了我的租客说的 “以免失窃”的意思了。


什么叫看热闹?
你看之前那些论坛那些纠纷贴,我都是主张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息事宁人的。我也租过房,明白租房的难处。
像楼主这种事情,换了是我,根本不计较,让他晚搬几天都没事。别说25块了。我之前租房子给朋友,白住了n多天我都没计较。

但现在这个事情不是25块钱,也不是早晚一两天的事情,这是“威胁恐吓”了,明白吗?
本来是小纠纷,现在问题是小纠纷导致的“威胁恐吓”事件了,事情的性质已经变了。

我是说真的, 作为一家之主,我平时是忍气吞声少惹麻烦。别的都好说,但任何人要威胁恐吓我的家庭安全,新加坡是法治社会,我让他试试法律的制裁。


其实我根本没跟他怎么计较25块钱,问题是他都没跟我商量可不可以不要给这25块钱就直接开骂了

我只是说按合同他该给我这25块钱。

他要真不想给,可以说话,我可以亏一点,耍赖算是怎么一回事,大老爷们的。

还说我缺钱,这到底是谁缺钱。。。。


我声明一下,本人虽拿着上海户口,但不是在上海长大,不是在上海受教育。我在上海生活7年,对上海人,无论男人女人,大人小孩,有一定的发言权。对上海总体印象是中间,但偏好。他们办事认真,坚守承诺,值得全中国人学习!

看上海人戴着有色眼镜的人,请你们看看易中天写的关于上海和上海人的书吧!

无论哪个地方都有你讨厌,不喜欢的人,请各位别再拿地域说事!我们都是中国人!


虽说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不过有些人给些教训才能帮助他成长….

熊猫mm你是房东,又是老新加坡了,怎么开整心里清楚的很,分分钟就可以把他撵出去….

先礼后兵吧,个他一个好聚好散的机会,不从就咔嚓了…


我觉得这也不是什么有色眼镜,只是每个地方的人都有每个地方的习惯和习俗

比如说东北人很能喝酒,广东人很爱吃野味,新疆人很爱跳舞,上海人很爱算钱

自己要是认为自己被歧视了就没办法了


哪都有好人和缺德之人

还是尽量别整成地域贴


首先建议楼主去辨别一下那个人到底是“上海人”还是“新上海人”,或者是“靠近上海的人”及“从上海出发的人”,这些都会成为“上海人”
本人在新加坡遇到“老乡”无数,欣喜上去套近乎后失望而归。。。

因为我有看到说洗澡喜欢开着手机放音乐这条,顿生此疑问,无地域!本人好兄弟朋友五湖四海~!

但如果真是上海人,那楼主不要太过于担心,所谓的“威胁”也就是说说而已,就和前面一位大嫂说得上海妈妈说她贪了个电饭煲,但不来找一样。
小额法庭他也不会去,也是说说而已。

分割线

攻击本人者,地域分子!

回复楼下的评论

国籍可以改,家乡不可变,出生长大在哪,一辈子就是哪里人。对家乡的热爱高于国家是人之常情。


妹子,哥没被歧视。哥只是觉得你提醒大家这个上海人脾气如何。我觉你这话说的对上海人不公平,挺身为上海人讲句公道话。就好像你讲上海人爱算钱,难道其他人不是吗?你不算计吗?

其实你还年轻,经历很有限,所以你才有这样的说法。等你的房客多了,你的阅历多了,你会改变你的印象的。

大家都远离家乡,就别提籍贯了。都是中国人多好。


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纯正上海人,反正就是说上海话

不过打扮也像上海人倒是,就是一定要穿大牌子,大老爷们拿个Gucci包包,boss衬衣那一类的

开口闭口不在乎钱,那怎么不去租一套住。。。还跟女朋友分开租一间一间的。当然这我管不着啦。

就是鉴于你的疑问,我觉得像是纯正上海人

以前总听说上海人必须买名牌,但是不介意穿着睡意拎着LV寄公交,我看着像吧

我不地域歧视,别拍我。这也算不上歧视,这是仰视,上海人都是全身名牌,牛逼行了吧~!

另外,我丝毫不担心他去小额法庭还是什么法庭的,奉陪到底。


有些话不可乱说,也不是说说而已

参看我在楼上的回复。这种以财产损失来威胁对方,是犯法的。很多人觉得没什么,说明大家不了解这个事情的严重。正如在新加坡最近闹得很大的那些什么雏记,即使对方是自愿的,和低于一定年龄的@@什么***就是违法的。又比如开车违规,不过是扣点分,但试图给钱给-警–察,那性质就变了,贿赂-警-察 罪名很大,即使钱很小。

楼主的这个事情,别是25块钱的纠纷,就是2500块钱,也不过是小事。但一旦涉及到威胁恐吓,那性质就变了。这里是新加坡,别拿国内那一套说什么都是小事。这个事情我认为不是小事。我不是开玩笑,谁跟我发这样的短信,我立马打电话给我律师或者报警。


提醒一下屋主,HDB明文规定短期出租不可以少过6个月。


这事儿还就是针尖对针尖了,如果我是那房客我不会计较那点儿钱,如果我是房东我也不会算计那点儿钱,所以房东房客是同类人,
必然出现这种结果。
这个例子我觉得,做人都应该小让一步,与人于己都顺利!
花小钱买大顺嘛!到这地步,就互相整呗。
换做是我,就不会为25元小钱,搞到这样难受。
现在的局面,我看着就难受。


所以我说是习惯问题,在我印象中,上海人脾气都是很好的,这是我的好的印象,不是说我不喜欢上海人,其实我喜欢

我只是说这人是个特例。

就像我也可以说我妈,是个湖南人但是却怕辣。这也不叫什么对哪里的人公平不公平吧

我也算计钱,但是没有非常爱。如果是我租房呢,我就不会说几点搬进几点搬出该算到精确到小时什么的,我压根想不到有这一出。我的理解就是几号到几号,半夜12点到半夜12点,算在那个日子里面,正常的,按日历来,就这样。


我今天打电话问了HDB了,说时间长短他们不管,反正就是每次收20块钱,然后租客的信息要对,虽然我不知道从哪里收了我20块钱。

再说申报的时候,HDB页面提供的选择时间最短的有1个月的,最长的3年。如果不能低于半年,那就是HDB网站有bug。


“我丝毫不担心他去小额法庭还是什么法庭的,奉陪到底。”

还在谈什么小额法庭?我上面给了链接了律师是怎么建议的?如果威胁恐吓罪名成立,会坐牢的。
Criminal intimidation – Whoever threatens another with any injury to his or her person, reputation or property, or to the person or reputation of any one in whom that person is interested, with intent to cause alarm to that person, or to cause that person to do any act which he or she is not legally bound to do, or to omit to do any act which that person is legally entitled to do, as the means of avoiding the execution of such threat, commits criminal intimidation.[114] The penalty is imprisonment of up to two years, or with a fine, or with both.

也顺便奉劝这边的中国同胞,东西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这种拿对方财产来威胁的话,不止在新加坡,在西方国家基本都是违法的。


嘿嘿,看到这么多”恶”房东跑出来,觉得自己真的像天使,
每次房客延个几天退房,我一毛钱都未收,看来要写律师
信去追钱了。。。


你当时由申报吗?如果批准了,那当然没有问题了。时间长短他们不管的?那么就是说可以当旅馆短期住了?


这是两回事吧?

他还是可以去小额法庭起诉我,我也可以去民事法庭起诉他?

互相不耽误啊,哈哈。不过万一他蹲进去了,就耽误了他自己告我了。。。呵呵


所以啊,妹子,就别那么厉害了。大钱赚到了,就大功告成。不就多一晚吗?你也是从租房过来的。你那个房客他肯定不对,没理,但就是这样,你还让了他,你不更显得高大了吗?你一定要教训他,你出了气,赢了(你肯定最终会赢),但多树了个仇人,值吗?

其实,就像眼镜嫂讲的,你俩个平时就不待见,矛盾积累多了,最后总爆发。你要回头想,你敢把房间租出来给陌生人,你的承受能力是多少?碰到小无赖,你的办法是什么?因为只要你继续出租房子,这样的事,还会发生等。

和气生财。。。


真的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房东,房客彼此彼此,旗鼓相当。


这个哥们实在是不会做人,本来是想多住半天,好好商量一下未尝不可接受,非要先说算钱,等熊猫妹报价之后又说要用晚搬进来的半天抵消掉。占了便宜还想用道理压倒人。

这样的人,你就是给他多住半个月一个月,他也绝不会感激你,搬走之后还会在背后说你是sb。所以,支持强硬处理。


哪有这种事? 找明文出来看看…

在新加坡,屋主有绝对权力在任何时间驱逐屋内任何人,甚至连非共同拥有人的夫/妻都可以…

不信问问…


那你的房客是好好跟你说的?还是狠狠跟你说的?


申报了也批准了。HDB的人是这么跟我说的。但是最短的选项是1个月,所以也不能短到哪里去吧


我和租客关于搬家时间也遇到过不愉快,我没有放狠话,可是租客反而放狠话了,我也是很气。我跟我的boss商量——by the way,她也是一个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她也是说,这样的房客一天也不要让她呆了,打电话叫警察立马赶走才行,因为她影响了你的安全。

可是这时候房客因为担心我扣她的押金,找来了她的亲戚,她的亲戚来了,我以为是帮腔的,没想到他千般万般地跟我打招呼,说是了解他的亲戚的脾气(人说了这么一句话:他家是五房式的组屋,要是亲戚好,能让出来租房子住吗),知道她做得不够好,希望我看他们的面子谅解,谈了很多。那个亲戚跟我谈完又跟租客谈,然后那个亲戚态度就变了,好了很多,最后是和和气气地搬了家。

其实这个时候,有个人打个圆场,双方都和和气气地好说好散是最好的。


我平时和他其实没有什么矛盾。根据他女朋友所说,是因为平时他隔壁的女房客投诉他这个那个,我转告了他,他就迁怒于我了。觉得被管束得太多。

我觉得我这个夹心饼真冤枉,不过我既然是房东,我也就担了这个担子。

我转达消息从来说的都是大家相互让一让体谅一下不要吵架,另外因为最近政府连涨了两次水电,我负担加重,但是不跟你们多收钱,只希望你们尽量节约点,开空调时关好门窗。这也好生气?

说实话他搬进来之前,我的房客们住在一起从来没有矛盾,还常常聚在一起吃饭。是这个爷们和大家不合群。


其实多住一晚上也不是什么问题,不必那么小气。

不过,两个脾气暴躁的人讲话,会有什么结果呢?一个是“直接怒了”,一个是“直接火大了”。

各50大板。


明显两派:一派主战(到期走人,否则报警),一派主和(房东退一步,息事宁人)。

可行性:主战(到期走人,否则报警);一定能成功,警察只会保护房东;风险:大吵大嚷,互骂,可能拉拉扯扯,肢体冲突,警察上门,惊动四邻,东西堆到门口
        主和(房东退一步,息事宁人)。一定能成功;无风险;但房东咽不下这口恶气

猫妹子你自己掂量吧。


他怒了是对我发了,我火大了我可没跟他发出来OK,我只是怪自己遇人不淑恼火!


我总觉得有些人过于强势了,为25块,非得弄个两败俱伤,大伙就别在火上浇油了。


我不是律师,不过可以简单翻译一下:
任何人以任何伤害他或她的人身,名誉或财产来威胁对方或跟对方有关系的人,意图引起对方恐慌,或导致对方去进行对方按法律不需要采取的行为,或者导致对方无法进行应该进行的行为,以避免该威胁得以执行,会形成刑事恐吓罪名。

在楼主这个事情,对方威胁你要关好门窗以免失窃,假如造成楼主心理恐慌,楼主要去采取行动比如换门锁啊或者要留人看家之类,即符合恐吓罪的定义。罪名成立,可判坐牢最多两年或者罚款,或者并罚。

就算情节不严重,只是罚个小钱,关键是罪名成立有了案底,足够让对方被移民厅取消签证被踢回中国了。


其实我也想过这个问题,说我计较,我还让他女朋友来我家住,即使是违约的行为。

然后她就几乎每周末都来。我就想既然我这么不好说话,像他们说的别的房东都超级好说话,他怎么不去他女朋友租的房子那里过周末呢?

头几次都是人都到了楼下了才问我说能不能来过夜,说人已经在楼下了。这赶鸭子上架的,我好意思说我不同意吗?

可能欺负我已经成了习惯了


啊 万恶房东被你延续了。。。呵呵,我现在已经从万恶房东华丽丽的变身成优秀房东了。不过我的新房客都是同学,或者同学的同事这种的 呵呵 昨晚老公还在跟房客玩dota到将近12点,他们还要相互开着房间门眉来眼去的玩,搞得我洗澡也不行,睡觉也不行,看鳄鱼剥皮看到12点。。。囧~
我觉得你也不要想他恶狠狠还是好好说,不要理他咯,反正离6月底也没几天了,坚持一下,就说新房客月底搬,要他当天搬,然后钱正常算他就好了。你也别吃亏,也别少算他钱,和平得分道扬镳。。。


其实有合同在,那就不怕,到点赶人,不走报警。我也是那种吃软不吃硬的人。


我承认我强势,但是我不是为了25块。如果他现在能消失,我愿意按天算退钱给他,我宁愿把房子空着。


想起来有个案例,大概是一个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大学因为不满校方某些做法放了狠话,结果被校方以恐怖威胁罪告上法庭,吃了好长时间官司,后来貌似驱逐出境。在法制国家千万不能逞一时口舌之快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楼主说了 每个地方的人都有每个地方的习惯和习俗,比如说东北人很能喝酒,广东人很爱吃野味,新疆人很爱跳舞,上海人很爱算钱

湘妹子爱吃辣,脾气暴,64楼都难掩激动的心情了。

结局应该是朝第二种方向发展了,对于无理取闹的“上海人”,支持让他们吃点苦头


其实,作为房东,我觉得不要随便扣房客的押金,当你开口扣押金的时候,别人已经瞧不起你了,所以才敢开口出粗话,
我每次房客走时都把押金当面现金原数奉还,一句话也不多说,做最后的好人。
能从房客眼中看出来他的尊敬感激的神态,自己的感觉也是很棒,再说房东没什么理由
扣押金嘛,就是房子不出租也一样有折旧,卫生也是要打扫的。
其实大家有些矛盾是互相引起的,也不是一方的错。
我没说房东不好,只是觉得大家还是都大度一点就好了,大家都不容易嘛!
希望房东们有所感触。当然了,非常低素质的房客除外。


以下这个也才80块。关键是性质,1块钱也是贿赂。钱多少是判刑轻重差别。
为了一百万威胁人是恐吓罪,为了25块也是恐吓罪。别说25块,没有钱,纯粹因为别的原因比如为了抢女人为了面子,恐吓对方也是罪。

早报(2012-05-10)

涉酒驾贿警 男子被逮捕 

  一名涉嫌酒后驾驶的司机被警员发现后,竟然想贿赂警员,但被警员坚决回绝,并将该他逮捕。

  上星期四(本月3日)清晨约6时,法德力赛夫丁警曹和黄振兴二划警员在泛岛高速公路开往武吉巴督路方向出口处的叉路,发现停有一辆白色汽车。两名警员在车内驾驶座位上看到一名男子正在睡觉。叫醒他后,闻到很重酒味的警员用测醉器检验男子,检验结果显示他有饮酒。

  男子向警方求情,并企图用80元现金贿赂警员。但两名警员当即回绝,并将嫌犯以酒驾和企图贿赂罪名逮捕。

  交通警局局长郑敬强助理警察总监赞扬两名警员所表现出的正直和专业精神。


估计就算好好说,楼主也不会放弃原则的。。。


我没有随便要扣房客的押金,我也想全额退给他。
但是请租客也不要随便强行留下不按时搬走好吗。。。。。。

谁瞧不起谁呢这是,都闹上了还要非要多住一晚,要是我宁愿多花点钱去住酒店了


我觉得还应该有个中间派,熊猫妹妹也不吃亏,也不给房客行方便。。
按照合同,白纸黑字,到日子该搬就搬,钱照常算。。。熊猫妹妹也不吃亏,房客也不方便。
这样看来其实房客吃亏,因为差一天往往很麻烦,那么熊猫也能咽下这口气了呀~


骂粗话跟威胁恐吓不同。
不过对女人说某种粗话,在新加坡也会触犯侮辱女性的罪名。


我会的,这样的事情又不是没有过。

别说给租客晚搬走过,过年我还请租客吃饭,买柑给他们拜年,打红包。 租客回家度假超过一个月我都退相应的水电费,虽然我也没有义务这么做。

我认为只要大家都客客气气好好说话,规矩之外不外乎人情是很正常的。

不好好说话,就一起死磕。


既然这种房客这么难弄,让他早点走,永不见面才是上策。
这个房东还偏要和他较劲,即使赢了又如何?我没看到任何好处,还浪费大量时间,金钱,就为了所谓的出口气,我认为很不值,即使赢了也没啥意思。


主和,主和,受这么一点小气闹上法庭不值得啊,虽说原则要坚持,但为人还是退后一步海阔天空。

也和租客有过不愉快的所谓的“恶房东”瓢过。


haha~~~怎么就看你在搬弄着楼主去打官司呢?


终于有人认识到事情的严重。
在法治国家别拿国内的那一套来用,以为发发短信骂骂人逞口舌之快,不知道后果严重。
也就是碰上楼主这种刀子嘴豆腐心,换了我,直接去找警察了。
提醒大家,骂粗话可以(当然我不鼓励大家骂粗话),别涉及到威胁(威胁恐吓罪),别骂女人(侮辱女性罪)。


“republic  别跟我扯这些不相干的,两码事,有法还有情呢,息事宁人有什么不好。考搞事赚钱,人在做,天在看。”

法盲真可怕。。。。


又不是与日本鬼子拚刺刀,别死磕。

劝猫妹子,累!今天最后一句:和为贵!


这个神贴啊,才4个小时就给翻了14页,马上就15页了!

拜神拜佛不如顶神贴!!


这不是打官司。
那种经济纠纷之类的民事案件才需要去打官司。
直接报警就行,警察如果认为对方确实有威胁恐吓行为,自己会立案。是公诉行为。


我觉得你在这贴里有些较真了

楼主也就发个牢骚,而且也知道该怎么做,还没上升到因感到威胁而来求助大家。


我也支持W版的观点,法治社会就要按照法治社会的规则来,发短信威胁别人就别怪别人把你告上法庭。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得饶人处且饶人那是姑息养奸。过两天这个哥们又搬去别的地方害人。


同一个事情,看的角度不同。
有人在乎地域之说,
有人认为是态度问题,
有人认为楼主态度强硬

我看到了威胁恐吓。钱财的事情都是小事,别说25块,即使是2百50万的纠纷,最多只能上法庭。威胁恐吓不是小事。


他要是知道自己差一天很麻烦就该好言请我协助解决,而不是逼我让他留下!


不用把一句气话放这么大来看吧?这不是楼主发帖的重点。


你应该从另一个角度看:
多少人根本不认识到这个事情的严重?
我较真是给大家一个提醒,新加坡法治社会,有的事情你认为是小事,其实一点都不小。乱说话是有后果的,楼主可以不计较,哪天碰到计较的,立马完蛋。

新加坡那个什么杂货店少东,就是以为和女人#¥%上—床—是小事。他帅嘛。遇到一个较真的,立马人生毁了。其实那种事肯定不是第一回


我还没刀上呢。。。想想再刀


我觉得你过于纠结某些语句了,明明知道这人说话做事都不怎么合群,就当他性格使然说话不经大脑好了,何必再去深究他说这话是有意还是无意。


我也觉得是,中国人就爱不分是非息事宁人。送地送钱免债,都搞习惯了。我很痛恨这个!


话是不能乱说的。

要说小事,陈关西拍照片,修理电脑也是小事啊。后果?


这叫什么事?我被他一通鄙视,说我缺钱咋样咋样,我还要热脸贴冷屁股说好吧你住吧住吧住得舒服点我不收钱?

我就不让他住了,我自己的房子,我宁愿拿来养狗


我觉得你是抬杠+转移焦点。你要是想讨论“一条短信背后的法律意义”,可以另开一帖,但跟楼主这件事本身没关系。

那人要是没这么“威胁的”对楼主说,换个语气但是也是很强硬,事情也是现在这个状态。


唉,我不是劝你吗,理在你这边,但是值不值得额外的花时间花精力,应该要考虑一下。实在要争这口气,那也没办法了。


不知是不是我搞错了,不是几号搬进来,就几号搬走,这样才是整个月吗? 如果这样的话,房客30/6搬走,熊猫妹妹不是要退房客一天的房租吗?如果他1/4搬进来, 并交了三个月的房租的话。如果说得不对的话,请指正。


可惜他真的威胁到我了,我是肯定会换锁的


我同意way版的说法。可以算是恶意恐吓,完全可以直接报警或是直接请律师发信了。


我觉得分为两步走,第一步告诉他30号必须搬走交钥匙,如果能够做到,退押金,这事都这么过去了。

如果非要整什么幺蛾子,那就直接报警并且出示短信作为恐吓的证据,法庭上见。

有些人给脸不要脸,非要自己把脸往地上摔,那就让他彻底摔个痛快。


这个事情如果没有那个短信,管他是一天半天,还是一个月两个月的钱,即使是一亿元,充其量是经济纠纷。经济纠纷是小事。只要不是故意欺诈,多少钱的经济纠纷都没事。
看事情不是看钱的多少。看性质。
美国那边还有的案例是因为给小孩刮痧出事的呢。
出了国门,要按当地的法律做事。不能拿国内的标准来衡量事情的轻重。
再举一个例子,最近那个国大中国来的副教授,出事了被学校调查了不是?乱说话。 孙刚的事情才过,这个教授不会用脑啊?


有人认为我是小题大作。该讲的道理我讲了,例子也举了很多。最后只提醒大家:
祸从口出,话(短信)不可乱说。在法治国家,请以法律为准。


威版也是好心提醒一下我们。在新加坡和西方的法制社会的确不易说带有威胁性的话。有个朋友讲的案例。一个新加坡人因为看不惯朋友的女朋友的一些做法,以开玩笑的口吻说了句重话。朋友的女朋友觉得自己被威胁了报警了。结果那个新加坡人罪名成立,坐牢了。这个在中国可能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是我们入乡要随俗,不要呈口舌之快。


很简单就能明白,你算算看你的月薪是从几号算到几号就知道了


我是东北的,有什么不敢说啊,你要打架啊?我在上面回帖是时也说过那里都有好人和坏人,我们东北也有不好的人,只是我没遇到了,我是实话实说,因为我也出租房间,其它地方人还都和的来,只有这个上海房客给我找了很多麻烦,为了她做错事,我提醒她很多次屡教不改,我还是让她按合同定的住满一年啊,我感觉出门在外都不容易,但也因此为她住在我家,和老公吵了很多次,到最后我的宽容换来只是她说我偷她电饭锅,将心比心


还有我声明我没搞分裂啊,我只是就事论事,也因为碰到上海的住客给我惹麻烦,大家都是中国人,但我希望大家都把好的一面展现出来,不要做一些让别人瞧不起的事,不是说你,是说那些自己是中国人害中国人的人,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他没发这个短信,但是仍然坚持不多给钱,你还会发帖问应该怎么办吗?


熊猫妹妹发帖必火


晕死!
这么好的房东还欺负呀?。。。。

我住了3年半,想多住一天(给钱的)房东都不肯。。。。


我会的,只要是我认为他的短信对我造成了人身攻击,侮辱等任何不适性质的言辞,我都会来寻求意见看如何处理比较妥当,因为我怕我一气之下闹得很翻。

当然他如果不是说话那么无理的话,这件事情也许早就好好解决了。我自认为我自己脾气也很爆,但是还不至于如某些人一般对人不对事,说话不经过大脑。


住了那么久那一定和房东相处融洽?这样还不肯是有点不近人情,不过他有他的理由吗?

我租房这么多年,好的坏的房客都见过,这个也不是最恶劣的。好的也有很好的,搬走了还来给我拜年的,过生日我还记得给他们送礼物的,还有回国后给我寄东西的和介绍朋友来住我家的,都有。

一样米养百样人,但是我只会一种对人方法,就是:你客气我也客气,你对我好我对你更好。你要是跟我杠上我就不顾一切死磕,但是我不会发横。不讲道理的都是动物。


其实北方人根本分不清楚上海话,上海本地话,苏州话,绍兴话等上海周边城市的方言。我老公跟我结婚这么多年了,压根分不出上海话和苏州话有什么区别。况且一种米养百样人,人品跟地域其实没有关系。我见过打女朋友的哈尔滨人,也看过对女朋友温柔体贴,工作认真负责的哈尔滨同事。难到就凭一次看到哈尔滨人打人我就认为哈尔滨人都是坏人?话不能这么讲吧


我发短信跟他如是说了,他回我:觉得我威胁就去报警,我们警局见。

牛逼哄哄的


应该以过夜为准吧,如果房客1/4搬进来,应该住到30/4并过夜,次日离开,才算一个月吧。不然的话,假设一个房客每个月都搬家,尽管他一年交了12月的房租, 应该有几天没地方住吧。


我从厦门飞到了重庆,你们还在扯这个问题。
大家淡定吧。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算了吧。
房客太计较,咱不跟着计较,大度点,又不少一块肉。


都说了我没有地域歧视了,我也分不清楚。只是讨论一下,我也不想歪我自己的楼。


我这不刚看了前面还没来的急看后面嘛。。。你多包涵。呵呵


我是没听说过这种说法,我的合同也是写的4月1日到6月30日。我也没见过搬家把时间掐得那么死的。我倒是有过租客11点提着行李来我家等着前一位房客12点前把房腾出来的。

如果我和别人签了下一份合同是从7月1号开始,人家要1号零点搬进来,你说我如何是好?


如果我碰见这样的,我一定会采取措施。
要么马上报警,要么咨询律师发信。(反正律师费是输家付,这种情况Y必输)
人生不就是为了争口气。
我绝对相信熊猫妹妹也不是在乎这么点小钱,不就是被Y弄得不爽嘛

要是就这么顺着他依了他,一辈子想起这事情都憋屈。

我也碰过两次极品租客,第一次想想算了,不情愿地就答应了对方要求。时候想想对方那德行那态度,多年不能释怀。
第二次再遇极品住户,报了警,警察不管民事纠纷。(我不像lz受到威胁短信)
最后发了律师信,对方吓着了,事情解决了。从那时起睡觉那个香!!!


没事啊,我又没怪你、只是多解释一次。


就是!没事,律师信也就500一封,我都问好了。


既然如此,那我觉得你有必要人争一口气,非要把这个家伙赶走不可,6月30日那天晚上如果不走果断报警,非要给这个家伙一个教训不可。


我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觉得自己是天王老子全世界都要围着他转,难怪总说他上班很累,想必是和同事相处也是如此。他刚莫名其妙的短信我:我7月1号早上8点搬,请到时准时来查房。

变成直接给我下命令了


才不呢!
我房东就说31号必须搬走,因为合约上是按月算的,所以不按照过夜的算法。
到1号就要收下个月的租金!


几十块的小钱就算了,不跟这种人计较,以后总有他吃亏的时候!

哎,想想我三千多押金在房东手里,能还回我2/3我就谢天地了。。。。


以前看过一个事例印象深刻,房客逾期不交租金,房东讨要的时候房客说,大哥你缺钱?

熊猫妹你遇到的这个事情和上面这个很像,这属于赤裸裸的挑衅,支持你和这种垃圾斗争到底。从法律角度你占绝对主动,而且还保留控告他恐吓的权利,30号又是周六,这一仗只许赢不许输啊。退押金准备好支票而不是现金以防赖账。

我估计这个哥们签的下家是从1号开始,那按照他的理论,1号凌晨0点合约就生效了,这个时候就可以搬进去了。


我的中介还跟我说在新加坡,遇到无赖房客,房东没法赶他走的,必须要申请驱赶他,批准了才可以……晕死!


哦,对了,最好是明天就发短信给他,明确提出说必须30号晚上12点之前搬走,保留这条短信作为证据。相当于在合同结束的至少4天前就已经通知了房客,而不是突然发难。


劝楼主给这个家伙多8个小时又何妨,退一步海阔天空,心情会自然不一样。。。

自己要拿定主意,不要听路人起哄,报警,警察上门,惊动邻居未必是好事。。

发律师信劳民又伤财。。。结果未必可知。。。:P


大家都知道,宾馆是中午12点(有的是下午3点check in)到中午12点算一天。

租房子是怎么算的, 中午12点到中午12点? 还是半夜12点到半夜12点算一天吗?还是8点到8点….??  这是谁的约定俗成?

假如一个房客每个月都搬家,房租也都是交1号到30号(每天都交房租),但是他每个月都要有一晚露宿街头,这也不合理啊。


我之前看到本版有合同到期当天报警赶人的,并且成功赶走的。

设想一下,一个无赖赖在你家里,都已经是无赖了,那就很有可能做出更加无赖的事情,这种情况下双方同在一个屋檐下就更加危险,等申请驱赶批准,那保不准要发生些可怕的事情。

何况本案中熊猫妹妹握有被威胁的证据,到时候告诉警察说我不能允许一个曾经威胁过我的人在我家里逾期停留,警察要是说要先申请批准那才是脑子进了水了。


各位,事情突然有了戏剧化的变化,牛逼哥突然服软了,请求我让他多住一晚,我同意了。

细节明来揭晓,大家先洗洗睡吧


我是会让人家零点搬入的,一号开始的合同,上个月最后一天半夜12点可以搬入。一般是前一个人什么时候搬走,下一个人就能进来,或者先进来,等上个人搬走。


不会吧,即使会,也应该让他1号下午搬来。现在的房客1号上午搬走,这样不就结了吗。没什么大不了的。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和气生财嘛。他实际上已经交了六月三十日的房钱,却要去其他的地方过夜,还要交多一次6月30日的房钱给下一个房东,实际上是DOUBLE了,他可能也是这么想的,这样矛盾就产生了。


如果4月12号搬进来,7月12号搬走,算3个月还是3个月+1天?


应该算三个月吧。


前面有人说我看热闹,你说我抬杠,我只能说如果这事发生在我身上:1)25块钱,或者差一两天搬走,我不会介意。对方感激,我多了一个朋友,对方不懂感激,我当做少树立一个敌人。别说25块,2500块钱。甚至25000我也忍了。当做化财消灾。

2)前面说我不会为了小事得罪人,但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也许不是我自己可能是我家人得罪的。然后对方给发了这样的短信。ok,我立马报警,不是开玩笑。
     该宽容就得宽容,该保护自己就得保护自己。前面我说的意思是尽量不要树立敌人,但如果敌人都已经树立了,那就没什么话说了。法律是干嘛用的?就是为了保护市民的。这个时候就是行使法律权利的时候了。

总结:25块钱我认为是小事,我建议楼主可以算了,息事宁人。
          威胁短信我认为不是小事。但如果楼主认为这是小事,那就算了。我只是说出我的看法,并不敢要求楼主同意。

以上就是我的意见。我平时超宽容的,但如果有任何对我以及我家庭的威胁,那可绝对不客气。报警咋了,一个普通人的正当权利!!!行使正当权利咋不合情理了?


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真有一个人要半夜零点搬入,估计楼主又要开帖说人家计较算计了。。。


4月1号下午搬入,7月1号上午搬出,本来就是3个月。 就好象4月12号下午搬入,7月12号上午搬出就是3个月一样。

楼主没什么好火大的,也不要觉得即使让他住是你的仁慈,因为房客的要求是合理的,

态度是态度,规矩是规矩,楼住一直强调房客态度差,所以不让他住到1号,不合理。


短信这么明确的把柄抓在你手上,对方不服软都不行

国人在新加坡乱说话的下场,已经有几个活生生的例子。比如某某哥,比如孙刚。
还是那句话:话不可以乱说…


终于有人看清楚看明白我说的话了,说明这世上还是慧眼的人多啊,哈


是没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是他先得给我和气,大家才能生财。我说了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处理,反正别人从1号开始交钱,30晚上就能来我家睡


我认为都可以算小事也都可以不算小事,重点是在态度。我也认为他不会吃饱了撑的真的来盗窃我家,他要真来了,他一辈子就毁了,我其实还能赚钱,我买了保险。所以他跟我服了软,我就算了,让他多住一晚,本来就没什么大不了。


我估计牛逼哥的朋友或牛逼哥本人看了这个帖子


而事实上我家真的有这样的情况,还有凌晨搬入的。我的租客常常是下飞机就直接搬入的,飞机晚点我就等着不睡,我觉得没什么,这是在人家权利范围内,我只是需要行个方便,这也是我收钱后的义务。


我不觉得他的要求合理,你可以说他的请求还算合理,我该考虑帮忙。但我实在没啥好被他要求的,合同到期后,朋友都不是,干嘛还住在我家。


那样也好,识时务者为俊杰。


其实对我来说重点不在这,没有什么必要大肆讨论这个时间点。这恐怕只有合同法才能给个明确答复。不过按我对法规的了解,在合同没有明确指出时间起始点的话,按自然时间算。所以旅馆的公共条约里才会强调他们的时间是不同于自然日期时间的中午12点到12点,还有些酒店的入住时间规定为下午2点,退房一样是隔天12点。这样22小时也算你一天的钱。你觉得公平吗?事实上就是你签字交钱了就是同意了,最好不要事后觉得不爽又来吵。有意见还能给Feedback,但是处理与否的主动权绝对是在对方手里。

对我我的这个事情,其实租客要认为他到底是该多住一天还是不该但是想多住一天,只要他能好好跟我解释,我都可以接受,反正结果都一样。如果不好好说,其实说白了,根据他的违约行为,我早就能赶他出去收房了,我只是没那么做,根本都不差这合同里剩下的几天。

请抓重点,不过我不介意你讨论你感兴趣的点啦。


再强调一次好了,我认为时间不是这么算的。而且合同写得清楚,没有出现7月1日,所以他也不该1号出现在我家。

所以没有理由给他住,态度不好,更不能给他住。


看来很多人对这个租房起始的时间点很有争议,我下次要把具体时间也加进去合同里,以免再次发生纠纷。


我来回复一个关于危险恐吓的真实案例吧。

我有一个朋友和男朋友分手,结果那臭男人气不过,写了一封邮件给她,和她说如果不答应复合,就要整合她以前做过的所有见不得人的事情(其实我朋友也不知道是什么事),全部公布到网上,发给她老板,客户及所有朋友。坚决搞臭她。

这肯定是威胁恐吓吧?

我朋友拿着白纸黑字去警察局报警,警察就做了下记录。说,现在我们只能帮你建个记录,因为他没有具体去实施去做,所以不能take any action。但是接下来一旦发现那男人真的有去做,那连记录都不要做了,直接逮捕。

这是近期发生在新加坡,而且我好朋友的真实事情,所以危险恐吓这种东西,不到具体实施阶段,警察也做不了什么。可是真的那臭男人要实施了,要警察有个P用啊?

所以Waynewei版,报警其实效果有限。结局并不如你想象的那样。


我觉得你不必要跟这种人计较。天底下什么样的人都有,有些人不要招惹他们。不是怕他们,而是为了25块钱不值。有些人就喜欢骂大街,你不可能总是跟他们对骂

让他30好搬走。实在1号也可以。大家给个方便。和气生财、忍一步海阔天空。

我的合同2号到期,但我们双方同意1号搬,这样大家方便嘛


真实案例是,到人家里把人捅了。这在新加坡发生过很多次。

还有过一次把冲锋枪偷出军营,准备到前女友家中扫射。好在先到积怨睡了一晚之后出去逛街,还没动手就被警察抓了。

所以,要识人为先


这就更让我看不起牛逼哥了,有本事就一直牛下去,先是恶狠狠,后来一看遇到不好惹的了,又怂了,啥玩意。


我不是要跟他计较,这样的人就是不讲理霸道惯了,可能走到哪里人家都是采取鸵鸟政策躲着他不惹他就算了。但是总要有人出来收拾一下的,碰巧我就是那个不驼鸟的人。

我不会跟他对骂,但是我会实实在在的用正当的方法收拾。

不过既然他现在能正确看待问题了,我当然也就不计前嫌算了。至于他以后还要不要如此对待别人,我管不着了。


不一样的,你举的这个例子只是说要曝光别人的所谓的见不得人的事情,含含糊糊的谁知到是啥事情。警察也不能用莫须有去抓人吧。

但是如果你威胁说要杀了别人,偷了别人,你看看警察会不会管。


没错,要识人为先,我承认这是我的疏忽。

当初这位先生在国内,没有亲自来看房,我是通过他国内的手机号码与他联系,然后他委托他女朋友来看房的。

看房的时候我看他女朋友很和善很好说话,她也把男朋友说得如何如何好。我心想女友这样,男友想必也不错,所以我跟她签了协议收了押金。男生下飞机入住时才与我签了正式合同。

我认为以后还是要看到本人才决定租不租房给他:她,不过有时候仅靠一两面也很难看透。


呵呵呵呵,这样的人在新加坡可不在少数,我见得可多了。估计像我这种打算真干架不想多啰嗦的人比较少。

有两把刷子就拿出来亮亮,老站在远处吼算什么爷们。那天他缩在房间打电话凶我却不敢出来当面跟我说的时候,我就已经瞧不起他了。


所以我说楼主和房客都是脾气暴躁的人,人其实都并不坏,但一暴躁再怎么小的事也搞大了,这事就这么简单。


突然转变的原因,自己想通了变得讲道理了的可能性不大,看到了这个帖子的可能性倒是很大。这种人欺软怕硬,遇到硬茬了自然就低头做孙子了,但是要是以后遇到好欺负的房东,那他又变成爷了。


我脾气是暴躁,但是一般不发脾气。如果遇到对我用暴躁来发脾气的人,我就拿出来用用。就像国家持有核武器一样,目的不是要拿出来打别人,但是想告诉别人,谁TM都不是好惹的。所以有事发生,大家最好和平谈判,不要亮武器。


那我就真管不着了,如果真是这样,我对下一个也许好欺负的房东表示深刻的同情。


“我脾气是暴躁”

结了。没那么多但是,把责任都推给外部原因,还是多看看自己的问题比较好。


实际上,你这个问题的发生恰恰就是这一天之争。实际上大可不必加什么具体时间在合同里, 当然也不必象酒店那样精确到几点CHECK-IN ,几点CHECK-OUT. 刚刚从欧洲旅行归来, 28/5 到达巴黎, 下午入住酒店, 30/5 上午CHECK-OUT 去法国南部, 酒店是收我两天的费用, 即28/5 & 29/5, 尽管我30/5早上还在该酒店, 可酒店不会收我30/5的费用. 人们租房子还是入住酒店, 最主要的功能应该是过夜吧, 所以入住的当天的夜晚应该是属于入住者的. 睡到午夜让人家起来, 那个有点不合常理吧.
当然你说的1/7号入住的人, 你会给他30/6晚上就入住, 如果这个房间空着, 实际上就无所谓了, 房客早点入住, 晚点入住都没什么. 大可不必象酒店那么精确.
而现在的情况 恰恰就是30/6晚上之争, 是应该给1/7号交钱的人住呢, 还是给30/6晚上交钱的人住哪, 按照入住酒店的例子, 结论是显而易见的.
这个问题和几号到几号发薪, 以及更换护照的日期并不冲突, 发薪更换护照没有人要在半夜吧, 应该没有人一过午夜12点就去领薪水吧, 可入住酒店或租房子,  大部分人午夜都在睡觉吧, 没有理由睡到午夜叫人起来吧. 再说了那种午夜拎包入住的, 我是不会给他入住的, 太扰民了吧, 因为我也要睡觉, 他大可以在机场或那里等到天亮再入住吧.
声明一下啊, 我不是房客, 但十年以前是. 我只是就事论事, 如果楼主也能这样想的话, 也就不会那么生气了, 消消气吧.


就为了你们两个的暴躁脾气,昨天多少人花了多少时间在这个事上?什么事呢?我看啥事都没有!连鸡毛蒜皮的事都算不上!


那是你的看法。

我本人,只要别人不是不讲道理的故意把我惹毛,我根本不会发脾气。外人也不会觉得我是个脾气暴躁的人。

如果别人故意惹上门,我还不来脾气,也许你能做到,但我不能。我认为那是愚蠢的做法,我不是菩萨,我没那么高深大度。我不会人家骂我我还陪笑脸。

个人有个人的活法,每个人有每个人能承受的程度。你觉得我暴躁,我OK。但是我也可以不接受你的建议,按我自己的方式处理。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建议。


你朋友的案例,对方只是说要把以前的事情说出来。这跟威胁恐吓的定义不符合。就名誉损失来说,还得看对方说的是否事实。如果对方说的不是事实,可造成诽谤,如果说的是事实,虽然这种行为很恶劣,但你朋友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别说对方只是说说而已,即使那男人真的做了,也不是违法。

所以还是要按照法律看。有些事情很恶劣,但不违法。你最多以道德良心来谴责。有些事情看起来小,可是违法。再举一例,比如体罚学生。这在以前是常见,家长在家里这么做,老师在学校也这么做过。现在体罚就是违法的,即使你出发点是为了教育好孩子。

退一步说,有这个警局记录就足够了。我前面只是说有犯罪嫌疑,犯罪嫌疑不等于罪名成立。有了记录,下次家里被偷,第一嫌疑人就是他。而且以后出远门,可以打电话给警局,说由于这个事情,家里被盗的风险很大,让警察加强巡逻。


我没强迫大家说话吧?我绑着别人回我帖子了吗?我浪费你的时间了吗?你要是觉得浪费你时间了,你可以绕道啊。

请不要让我觉得你也不讲理哦。


但是请律师告可以。blackmailing可以定罪。
我认识的人里有这么做的。


针尖对麦芒时,总得有人退一步

这事就算翻过篇了


我不是律师,不过这种应该涉及是是否诽谤或者侵犯隐私,这种官司很难打
还是尽量避免打官司,费钱费力费时间。

报警不等于打官司。当然要看警察怎么说。如果警察立案的话,那是公诉,由公诉人提出控诉。不是当事人上法庭打官司,当事人是作为证人。而且报警也不花钱,大不了警察不立案。找律师要花钱的。


我觉得发脾气不是什么武器。除非是周星驰《功夫》里的包租婆的狮吼功。。。。。。
法治社会下,小市民最好的武器是寻求警察的帮助
国人习惯什么事情都私了,觉得找警察什么的是把事情搞大。其实这在法治社会很正常。美国那边,找警察解决问题是常见的。
当然,这次既然对方服软,那就算了。


事情圆满解决了就好。


房东,房客彼此彼此


确实,打官司是来得麻烦些。但这种case律师信一发出来一般都是庭外和解的。律师费也会是对方承担。
不过,万一对方一根筋非要闹上庭,时间精力金钱都会有支出。(金钱方面胜诉的话不是问题)
不适合怕麻烦的人,呵呵。。。


你也太夸张了,普法不是这么个普的,一点小争执,纠纷就闹到警察、法庭上,警察,律师有那么闲吗?


http://bbs.sgchinese.net/thread-3043990-1-1.html

【原创】诚意呈献给所有房客和房东—全新出击

这个贴子,本人觉得不错,一直珍藏。。。。。。


哎呀,我都说了快100遍了,我生气的原因不是纠结在时间点的问题。

当然这个矛盾的产生也是因为双方对市场行规没有达成共识,所以我按照合同来算时间,我认为没错,起码我有本可依。他最多可以说我是不近人情,但是我不犯规。

你住酒店下午入住早上退房很正常,因为酒店的规矩就是这样。但是我出租房子的规矩不是这样,所以我不跟酒店的规矩,可以吗?我的房子我做主,有错吗?觉得不合适的人,可以不租,我不强迫。觉得搬出时间是在半夜前不合适的,可以在签约前甚至签约后,快要搬走前跟我协商,这样还不OK吗?

住酒店大家没有异议,是因为大家都对酒店的行规非常了解了,自觉的在中午12点前就退房。如果酒店不是在公共合同里明确指明了时间,你看看会不会有人钻空子说日期写的就是这天,我就可以住到晚上12点前再退房?!而且酒店也明确规定了入住的当天早上12点前不可以check in, 除非个别酒店有空房的时候会提前给钥匙,但是这是goodwill,不是义务。但是如果我出租房子,我说你交房租开始的那天的上午12点前不能搬来,你看租客愿意不?人家要是半夜到达机场,难道在机场坐一上午?所以不可混为一谈,大家各自有各自的规矩,合同双方同意就行。

我之前的租客都很自觉的在月底的那天下午或者晚上就自动把房子打扫好交房给我,也没有提出过疑问。人家也是即刻入住下家,我相信很多人的合约也是从下个1号开始的。我认为不管是基于行规,还是合同,都是这样处理的。

当然不管是租房子还是住酒店,你有异议,你有额外要求,你可以提,大家可以协商解决。但是你想在酒店超过中午12点退房,难道你的做法不是打电话去前台问可不可以给我免费延长一点时间退房,而是去恐吓别人说你要是不让我延迟你就小心你酒店财产的安全??!! 你看酒店会立马叫保安把你架出去不,试试看。

我没有立刻把他赶出家门,我觉得我已经够容忍了。


呵呵,我宁可不发生这样的粑粑事情呀,开开心心发帖聊点别的什么不好呢


我个人觉得熊猫妹妹这个贴非常有意义。(除了创造发帖量)

前几天看报纸,新加坡有个议员(大概意思的)提到说,新移民选择新加坡的一个原因是法律严明,可是有事情发生的时候,又不习惯通过法律解决了。
这个贴让我看到了有人以为发短信威胁不是啥大事,有人根本不知道威胁恐吓这件事,有人以为找警察等于自己去打官司。最搞笑的是有人以为我故意搞大事情来赚钱,且不说报警不用钱,打官司是律师赚钱,我不是律师我能从这赚什么钱?

我觉得,新移民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当然,不限于新移民,从近来的热点新闻来看,本地人很多也是法律意识薄弱。


所以我也没跟他发火啊,要是发火,我还不去拍门把他揪出来理论?我还让他在我家大摇大摆进进出出?

我本来也就是打算合同到期的时候他要是还耍赖,我就报警,我也跟他说了。

我这次发脾气是发给我自己的,一是自己没有在看房的时候谨慎一点,二是遇人不淑,三是合同还是写得不够详细,让人去钻所谓的空子。


那熊猫妹妹就再发一个开心的帖子,发越多越好


主要是最近黑哥和刚需妹很少光临


我是支持你的观点的,不仅仅是因为在这件事情上报官对我比较有利。

我认为处理事情必须客观合法,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或造成了矛盾,就该通过仲裁的中间机构解决。

由一方委屈而私了习惯了过后造成的影响就是姑息养奸。

我是认为大家都应该有强大的法律意识,必要的时候可以拿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要或不要,或者什么时候才采取借助法律来行动,这个也是个人的选择。我不会因为Way版的“怂恿”由本来不打算报警而改成去报警,也不会在某些主张息事宁人的情况下轻易放弃我自己的原则。当然,大家从不同的方面给我的好的建议我都认真考虑了,不管是主张公了还是私了的,我都分析了,谢谢大家。


这个我前面解释过,也许你没看到:钱财纠纷是小事,短信威胁是大事。看事情是看性质。要说小事找警察,美国那边比这个更小的事情都有人找警察,比如邻居的树长到自己的院子。我不是律师,没资格普法,我只是指出这个事情涉及的法律层面。我个人觉得这种看法一点不夸张。当然,不要求你同意我的看法。


万一遇到对方是死硬的就麻烦了。事情会拖很久。时间精力耗损不说,而且万一上法庭,对方律师可能问事主一些很不堪的问题。然后媒体会报道出来。。
何况,你认为一定会赢,其实没有100%稳赢的官司。
我是认为尽量不要打官司的。前面有人以为我提到什么威胁恐吓就是主张打官司。其实报警(或者好听点说是寻求警力的帮助)跟打官司不是一回事。而且我也不主张盲目地报警,要看事情的性质,比如如果是那种纯粹钱财方面之类的民事纠纷,找警察也没有用。


我在解决的细节放在首页主帖了。

这个帖子大家看看差不多就可以沉了。

再次谢谢大家的帮忙!


我看过这个,谢谢

我已经很退让了,就这一条我的房客都屡禁不止的违约,我都没怎么样他,既没赶人也没有不退钱:

3.房客违约:房东如果发现居住在里面的房客人数和人员与“租屋合约”里面所登记的不符合时,一经发现或证实,房东有权最快可以在24小时内把房客签约人轰出去,因为房客签约人的失信,之前所交的押金和所交的租金则全数自动转为“违约金”而不退回给房客。


“亲爱宝贝  这叫滥用社会资源。发生纠纷可以调解解决的,有必要上升到那么高的高度吗?”
调解才是浪费时间和人力资源。
报警(或者说寻求警力的帮助)是正当行为,怎么就是成了“那么高的高度”了?我又不是主张盲目地报警,前面我一直再说钱财纠纷是小事(哪怕是2亿的纠纷)不需要报警。这次的性质是“威胁恐吓”,而且有实在的证据。钱财纠纷是起因而已。短信威胁不严重?那么某某哥孙刚这些人在网上发点气话,那就严重了?结果呢? 再说一次,看事情看的是性质。


其实调解也是警察的工作之一

我的警察朋友常跟我说一句话:出警调解虽然麻烦,但是好过驳火啊。况且警务人员的口粮本来就是来自纳税人的钱,做该做的事情很正常。什么都大家自己私下乱乱解决,那警察去做什么哦?要失业了啦。

所以出警调解,不是为了威慑住哪一方,警方到场一般也都是先试着 resolve on the spot。

这是我朋友昨天跟我说的原话。


+++1
我认为请求警察的帮助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是正当的,应该的行为,是普通市民保护自己最好的途径。

不过看来很多人不这么认为,这我可以理解,习惯了人治社会的规矩,认为“报警=打官司,或=事情搞大,或=很高的高度”。其实法治社会,公权力是为市民服务,是基本的功能。该寻求帮助的时候,就该寻求帮助。至于警方的看法,是调解,是记录,是立案,还是觉得什么都不用做,那是警方的事情。

我理解大家的不同看法,也不强求同意我的看法。求同存异。话不要乱说,这点估计大部分人还是同意的。

我同意熊猫妹妹的话,这事就这样了。


没有啦,没有啦。我说的是那个谈对象的。

普通租户,没法识别的。我租了不少,有的看起来不错的,反而。。。

山水有相逢,要是我,无所谓的。以前租了一个月,说不好,要搬走,就让他们去了。不用为这些烦心,好在他们也改变立场了,好


夕阳妹妹一叫我就来了。。。

还没看全, 貌似小罗根房东杠起来了。。

先说我的

我也是30号这个周末收房子

阿三的合约5月31号完。我4月问他的时候他说老婆有BB了要回去阿三国。 但是央我让他住到30/06

我心软就亏钱同意了 –按原价延一个月。 现在我说你什么时候搬他说老婆的飞机是30号21点
让我6点去交接。 我说你住哪里当晚。 他说自己能搞定。 我说好吧。

主要是我想利用礼拜天把房子清理一下 一股阿三味道。 另外一些家具要放进去。

新客人暂定 7月7号入住。是个三个月短约,价格你猜不到的好 我决定一试。

大概看了一下小罗处理的算很理性 碰上不合作的也只能自然倒霉了。 很遗憾,同情小罗一哈。

我的建议只有一点。 大家说话都不要太满了。 否则不好收场。 比如报警上法庭什么的 即便你很有道理和证据
他要是跟你死磕,你不嫌累啊 ?  

另外有的时候不必那么爱惜面子和羽毛。 比如你跟他坚持30 号 就是为了不放软。
其实你让他到1号也是没问题的不让就是为了面子上下不来 ?不要退缩么。  其实你都说了以后谁也见不到谁了都。
就算最后一刻他无赖了。 哥给你这里铺个台阶。你就下来得了让他住1号又如何?

你没有任何物质损失的。而那个为面子煎熬争到的东西,比你这几天日夜盘算他到底到时后会怎样的精神损失
要划不来的多。 一句话不值得!

take it easy   , just remember you are enjoying  a much better life then him … dont  put yourself to the lower level as   him…  cheers.


你来太迟了,错过高潮,对方已经服软


黑哥来得真快哈:P


好像没有全软 有点半软不硬的样子..


抱抱。。。 偶天天在, 就是偶没房可出租。。。 没经验呀


都冒头了瓦


就是就是我也在阿只是被小鼠锁在帖子里头了 出不来了:(


相当A 。 A+ 了都。。。

你又开始受苦了没有阿?


哪方面?


小罗同学不是已经解决此事了吗?自己能很好解决的事,大肆利用公器就是滥用,浪费社会资源,警察确实是我们纳税人养的,我家贡献不少,所以觉得为这点小事大动干戈,浪费我们纳税人的钱就是不妥。


跟我们一样  给人家打工阿:)


他要是要杠到底我就奉陪到底,我绝对不嫌累。我平时就上个班,没啥事了。如果打官司我还很高兴,电视就看得多了,实际体验还没有过。为了这么一点小事情可以去体验一下法庭一较高下,没有什么太大伤害,我喜欢这个机会。这哥们是新工作,买了房子,正在准备搞装修,七七八八的事情,这样他都不嫌烦说要去跟我打官司,我还说我嫌烦就这么算了,不是太矫情了嘛,呵呵。

你说的没错,我是可以在他摆正态度后继续坚持要他6月30号搬,既然已经闹到这样了。

为什么我也同意让他1号再搬呢?是因为前不久我在这个版看到某个姐姐写的一个帖子,我记得她实在忍不住把她的一个女学生房客在半夜12点赶出去了,其中一句话大概是这样:看到她一个女孩子半夜提着个大箱子出去我心里其实也不舒服,我扪心自问我自己,她是很错,但我作为房东是不是真的不能让她天亮了再走呢?

我反复想了这个很久很多次,我的租客虽然没有弱小女学生那么可怜,但是如果我真的报警赶人,结果也是他半夜提着大箱子不知去哪好。

所以只要他在道理上服了软,没有不断践踏我的底线,我并不想在实际行动上去“惩罚”他。人不是在什么时候都必须争个面子,但是在某些时候就只是为了争个面子。很多人打官司索赔也只是为了面子不是真的为了得到赔款。我既然得到了我想要的说法,我就也可以让他免费住到1号。从一开始我就说了,我不是为了那25块钱。


一开始就好好的,就不至于现在这样了。
不过还是好聚好散的好。


不用也怪可惜的。 

哥这些年交的税都能买好几辆汽车了。养的警却一回都没用过。

这次就让给小罗用上一回吧。 不过分,只是不值得费那个劲:)


是啊,人活在世上就是来卖身的,卖了这家卖那家….


luguo1986 你都收人家额外10块钱了,就别说房客违约了吧

那是在他总是偷偷摸摸半夜带人来住之后。不然我怎么处理好呢?赶他出去吗?跟他说了不要带人了不要带人了他也不听。他继续带,难道我打他?我不想动粗,但是心里也很不舒服。

除了赶他出去,我就只能把它合理化收一点钱,并且我说了,虽然我决定收钱,但是我希望我收不到这个钱,你最好别带人来。

不然要怎样?如果你是房东。 别告诉我你就会让他带人住也不收钱了,那才叫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我真的不管,估计他女朋友就不是来我家度周末而是天天住了。

不知道你做过房东否,能否看到房东的难做之处。他违约就是违约,我收他钱也是无奈,10块钱这个数我还想了蛮久,如果我说高了,人家肯定会说我掉钱眼里了什么的,说低了,几块钱,买碗面的价格能起什么作用?不管是5块还是10块还是20块额外一天,在少一个人住和多收一点钱里面选,我绝对选前者。如果我要多钱,我就不会坚持限制只租给一个人,我可以抬高租金租给两个人,那样更好租我也赚更多。


谁说事情完了我来迟了。  没看到吗小罗依然气不打一处来。。。么:)
我觉得我来的正是时候


我自己解决了,也取决于对方的态度啦。

如果对方还是继续粗鲁强硬态度不改变,那这纳税人的钱我可能还真的不好意思要用上了。

解决事情要靠双方合作,一方合作一方作乱的话,我觉得利用公器是个好方法,不算浪费。


“哥这些年交的税都能买好几辆汽车”

车是法拉利的?


你当面背后都说我坏话。


ZRHEIHEI 但是如果我真的报警赶人,结果也是他半夜提着大箱子不知去哪好 –警察来了还真不一定就帮你撵人。坡县的警察不干这个可能只是劝你俩商量着办 发表于 6 分钟前

goldenstar 瞧您兴奋的,还真不能惹到你 发表于 10 分钟前

黑哥:我应该这样说,事情到了那天,在警察的劝说下他要是还不服软,我自己会把他撵出去。他要是不服去告我,我都奉陪了。那怕法庭判我输,该我赔钱还是怎样,我都认了。

金星哥:你说对了。我平时都尽量注意不要去不小心惹到别人,别人最好也不要来惹我。如果惹到我了,得好好解决问题,不然就来各种过招。


哇靠,一年交半辆车也是5万的税啊….

高山仰止


凸显了哥哥我的正直品格。。

我是怕你 , 在小鼠你的正义凛然 面前 敢怒不敢言。 瑟瑟发抖:)

只好嘴里MURMUR 两句


忽然服软,可能是自己醒悟,也可能是看到本帖
在本帖的各种软硬兼策略下不得不低头


你别搅了。
剑拔弩张、针尖对麦芒,没什么好处。


我在上面劝了 你都不表扬我。。。

好吧,我也劝累了。。。  看来小罗是打定主意了

你们继续把。。


我觉得还是你说的可以控告恐吓彻底吓坏了牛逼哥。


我没有气不打一处来,我只是对于大家从各处都有不同意见积极的就我的观点来回答而已

要说气,也是气一气某些租客在租房时的不合理行为,不过那也没有非常气,我都自己解决了


ZRHEIHEI  不含COE  干脆 我收回。。我收回 。。 咋都是这样儿呢。 说话可得小心:)  发表于 3 分钟前

哈哈,不过偶毛估估,2万应该是有的… 搜肠刮肚找避税方法吧…


以德服人以德服人。


香港电影里怎么说的:

退一步海阔天空。。。

有这功夫干啥不好。给自己增压,真的不值得。


哥个告诉你个办法

给父母CPF里塞钱两位老人7000块一年。 够两人来回国内机票各一张。


俺家老人哪有cpf…


老人有PR 就可以开CPF帐号 填进去的钱立刻逐月拿出来。


收回也没有用
全论坛都知道黑哥有米
这次不过是提供了更多的证据说明而已


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

胆这么小当初就不该放狠话。

这是谁吓谁呢,他自己被他自己给吓住了。


姐告诉你,重庆的房价开始降了,你要不要入手?今天上午我去看了一个高级的楼盘,送大修基金、契税50%优惠、还85折。


黑哥这是那朝福利,现在不少人LTSVP都没拿到,偶看PR应该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


狮城论坛威武!


哈哈哈,然后再加上问你饿不饿,我给你下碗面好吧?

香港电影里的东西多哦,一言不合就砍死人的也多。。。警察办案,法庭激辩的片子也多。

我不走很怂的路线,也不走很野蛮的路线。折中一下求助警察叔叔和法官叔叔,我觉得没啥不好。


他的话你都信?新政府是千方百计地削弱PR的福利、增加PR的义务。


不过只要有PR,开cpf户头却没问题的。


你不是刚冒出来吗?怎么就累了?
虽然我不在新加坡,可是论坛的事我清楚得很。


甚好。 再探再报。 收集及全资料

你一回来咱们就开恳谈会。。。。这事情要抓紧哦


第一步,我不是探到一个【社保和医保】的问题吗?新加坡没有退休金,看到国内的人翘着脚每月拿退休金到死羡慕不?你倒是也去帖子里面表达一下你的高见呀。


恩条件是PR。 

我以为这个以前这里有人讨论过。 父母公积金填补计划 一个老人3500填的钱数额可以扣税
老人够年纪就能每月往外提。循环往复。。


CPF是没有问题,那个机票就有问题。


帖子在哪里? 我去学习学习


怎么就有问题了? 一点问题木有


你们在国内买社保没有?
http://bbs.sgchinese.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603682&fromuid=108420


买什么社保阿我不是已经归顺坡县政府多年了么。。。


提醒一下,遗嘱要先写好。否则公积金是归政府的。


没有遗嘱的有受益人顺序

政府接受 是针对孤寡无后的情况。

开完帐号作个指定受益人的动作就好了


楼上几位应该重新开贴,这楼歪到重庆去了


要填张cpf受益人表格,包括你自己和这里每个人,要不cpf里面的钱别人是拿不出来的。


那就是银行实际上准点执行了操作,只是信息还没有Update到你的网银呗

我也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工资到账了,钱多了,但是statement里面没有显示这一笔数的记录。


噢,钱先到了然后记录后更新,我咋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我每次都是登进去看看没有记录就撤了,从来没有关注过是不是余额已经增加了。


额,这只能说明墨镜嫂你银行钱太多了,基本上月薪的增加看不出啥大区别


没看完,但是我觉得都是同胞,何必这么计较,多一天就多让他住一天呗
我现在也是把房子租给别人,以前别人提前搬进来一个礼拜我也没觉得怎样。。。无所谓吧


一般都和屋主讲好 比如行李先进来几天 人后进什么的 一天两天的一般都算了.


要是都按讲好的来做,就不会发生这件事情了。

问题就是我的这位租客总是私自更改讲好的东西。


说句实话 不讲什么同胞不同胞的 我要租房子 会首选马来西亚人 行为习惯卫生方面还是不同的..


我看错了,看成发工资也有七月的,吓我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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