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按常理怎么处理:
房客发现空调坏了,请人来查看并维修,事前事后都没有告知房东。
2个月后在房东联系他们讨论其它事情的时候才提出这事,并且说花了近500维修费,把账单发给房东要求房东补还交的维修费。
房东人在海外,但走之前怕电话联系不方便就将各种网络联系方式告诉过房客,并再三强调有什么事就联系房东。
签的合同是标准的新加坡中介公司使用的合同,上面有关于空调维护和屋子里东西维修的条款。要求房客作airco maintenance 2次, 关于维修,条款对房客的要求是To be responsible for all minor repairs and routine maintenance of the premises not exceeding S$150.00 (per item) throughout the term of the said lease. The amounts in excess of the S$l50.00 per item per repair will then be borne by the Landlord. (少于150 每项的小修房客自己负责,大于150每项的多出150部分房东补贴)
房客提供的账单有两份,两个时间(间隔2周)找两家公司做的维修。每张单子上有两项收费。
账单一:
1. 更换主机风扇电机 $180.00
2. 主人房空调压缩机加氟 $30
账单二:
1. Provide labour and supply to check lead gas & top-up gas R-22. $180.00.
2. Welding condenses unit at outdoor. $100.00
现在房客的意思:这些都算是空调维修项目,一起算490,即便按照合同房东也要出490-150=340。
房东的意思:首先,没有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收到这么一笔账单,并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空调被大修有些气愤。维修公司及维修费用都是事后很久才知道。房客的理由:房东不在没法立即联系到。可是前后两次维修也间隔2周了,不能打电话即时通告发信也早收到了阿。或者他们当初就觉得没有告诉房东的必要,反正超过150了房东得负责了。之前有花过几十块小修水龙头房东没给报。
然后,既然钱已经付了,再去追究是不是合适的维修、合理的价格也没什么意思了。气愤之余还是得按合同算。至少账单一和账单二应该是分开的项目,帐单一、1换零件姑且算是维修项目,2加氟不是平常的aircon maintenance么? (总共只要求做2次aircon maintenance, 第一次是在房东在场的监督下做的,第二次则是告诉房东以上两个账单之后被房东询问了一下立马补做的,用了账单二同一家公司)。 账单二、1是空调检查和人工费,2是焊接,姑且也都算是维修项目。但超过150的只是第1项。 所以,房东认为只负责帐单一的1,和账单二的1。出60
双方都希望按规定办事。但双方标准不一,
请教专业人士,这种账单按常规对合同的理解应该是怎么算呢?
老弟 和约上关键字是 “每项”
账单一:
1. 更换主机风扇电机 $180.00 房客付$150 房东付$30
2. 主人房空调压缩机加氟 $30 房客付$30
账单二:
1. Provide labour and supply to check lead gas & top-up gas R-22. $180.00. 房客付$150 房东付$30
2. Welding condenses unit at outdoor. $100.00 房客付$100
终结 房客要付 $150+$30+$150+$100=$430
房东要付 $30+$30=$60
这个合同跟我以前租房子签的合同不一样,我们的合同没有这个Per Item的东东。
账单一:
1. 更换主机风扇电机 $180.00
2. 主人房空调压缩机加氟 $30
账单二:
1. Provide labour and supply to check lead gas & top-up gas R-22. $180.00.
2. Welding condenses unit at outdoor. $100.00
我是认为
账单1:$180的部分,房东应该按合同应该出$30,$150由房客负担。
$30加氟不算维修。
账单2:共计$280,房东$130,房客$150。
房东共付$160,房客$330。
原因:per item,一件家具或是一台电器,而不是象某人说的那样分类的。
ps:房东最后书面告知房客,如果再有类似事情,必须事先通知房东,并征得同意。如果再自行修理,一切费用由房客承担。
总数除以二,一人一半啊。。。然后说明白下次一定要预先通知房东。。。
斤斤计较的话,可以不付钱,因为要房东付钱的话,在修理之前,房东有知情权。
好来好去的话,比较合理就采用2楼的意见(然后必需有4楼的PS)
让步的话就采用4楼的意见.
5楼的话,就是大大的让步了。
哎。。。我算是个老实人,不管多狠心都别房客占便宜。
每次最憋屈的是反过来他们都变受害者了。。。。
等老子有钱了,房子多数钱都不往出租。宁可闲着。。。
兄弟,小事情。不要跟钱过不去,做工也不是为了赚钱,你移民来新加坡有移民去别的国家也不是为了赚钱,每一种收获都要付出的。自己看了,如果你的屋租比较满意,就好来好去了,如果屋租便宜的话,这一次就小气一些,你可以找新的租户的。
哎。。。生活呀。。。。。难呢。。。本想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搞些外快。几年下来租金最多也就够个装修钱。。。。。当时买房时,小心脏激动了一下、花了些心思装修。。。。这回我可是下决心了,租约一到期我就把房子卖了,死活都不租了。伤不起呀。。。每次出租时房子我都找人弄的美美,墙壁还都从新粉刷。。。。可每次收房的时候。。。。我的妈呀。。。。居然还说找人打扫过,如果我觉得脏,那一定是脏到夸张的那种。。。真不明不。。。那些人在自己家也这样。。。还是本身你就生长在猪窝里。。。。
uglysise 哈哈,等老子有钱了, 前半夜睡一间, 后半夜睡另一间…就不出租! 发表于 1 小时前
高见。。。。。。
呵呵 还不错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