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的出入境管理法今年6·30全国人大通过,明年7·1开始实行。新的出入境管理法对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出入境有了新的规定,如果需要回国居住要向居住所在地的省一级公安机关申请或者侨务部门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居住地的父母,兄弟姐妹申请)。不知道这个问题对我们pr身份的有什么影响??难道以后回国也得办签证不成???
可查全国人大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6·30审议通过,2013·7·1起实行。有公安部的官员解释,但看不明白······。求解!
申请中华民国护照?
如果真有这么大的影响,估计大家早就都知道了。我想应该不会的
定居国外的公民回国定居前需要申请在老的出入境管理法里也有,只是新法案里改成可以向当地侨务部门申请。新法案里增加了一条是定居国外的公民可以用护照证明身份。如果你的户口还在的话新法案没有任何影响。
以下是新华网的说明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2-06/30/c_112326668_3.htm
问:华侨是重要的出入境群体,《出境入境管理法》对华侨出入境管理有无调整和改革?
答:《出境入境管理法》积极回应了广大华侨的现实需求,对华侨出入境管理作了两方面较大的调整和改革:
一是改革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制度。根据《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华侨在境内申请回国定居,向拟定居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省级公安机关核发回国定居证明。考虑到侨务部门是华侨事务的专门管理机构,由其负责受理审核华侨回国定居申请,能够较好地把握侨务政策,且便于华侨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出入境管理法》规定: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是明确了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由于华侨在国内无户口和居民身份证,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其在国内工作、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时受到一定影响。为解决华侨证明身份难的问题,《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其实《出入境管理法》有些变化,不过,变化是指“回国定居”的。因此,等于没有变化!
只有那些要回国定居的,才有影响,而且跟“出入境”没有关系,是在国内、且变好
主要是争对那些国内无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的。。
而且,他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定居??
如果你在国内有户口,有身份证,怕什么呢?没影响嘛
就是,不折腾
感觉影响蛮大的啊,是不是意味着,即使你国籍没有改变,只要你拿了pr,回国定居就要打申请了?变相的逼着大家都入籍了
说的很清楚,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需要办理申请。如果是已经加入外国籍那就不能称呼为中国公民了吧···
中国出的这些政策好坑爹
这是弥补国内没有户口和身份证的华侨落户的手续的政策 以前就有 不是新条例 跟国内有户口和身份证的华侨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