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是中国人,在新三年左右,三年中一直是做工,拿过SP,EP,现在又变成SP。老公是新加坡人,和老婆同一公司上班,每月相同收入,三千左右。
刚去注册结婚,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老婆用自己身份申请PR比较好,还是让老公的身份来申请DPR,因为是想要买新的HDB,怕DPR不能买。
大家给出出主意呀,谢谢。
DPR可以买房
就算拿DPR也能买房
觉得你条件都能申下来
谢谢给予回答的同志们,就是说DPR和公民可以联名买新的BTO对吧?
DPR也是PR,可以和公民联名买
公民做工的老婆几率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