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一情況 不知合法否 此人持陪讀准證(或家屬准證,具體哪種證不清楚 只知道他孩子是PR) 沒有和任何公司簽約 也沒有work pass,但每週出去做私活 請問這是人力部許可的嗎?算非法做工嗎?
要看陪读妈妈第几年, 第二年的陪读妈妈工作好像就合法了,不管合法不合法, 非但要宽容, 还要尽可能的帮助她们, 这样才可以, 带孩子来这边读书还做兼职本身很不易.
合不合法之前要先考虑和不和人性
可能不合法,他们自己要承担很大风险。。。
非法就得举报 为什么要姑息养奸?
我支持这个,谈道德谈人性之前,先谈法律。
我的理解是:就算是陪读妈妈第二年,甚至第三年,拿着陪读证工作还是不合法的吧?正确做法应该是找到聘请的单位,然后单位给申请工作准证(SP/EP。。。)然后才能工作吧?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