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整套房,签的合约是租期一年,押金是一个月。现在我住了半年多了,想提前终止合同,应该怎么办?我咨询中介,中介跟我说除了押金要不回,甚至房东可以索取另外剩下的合约期限的房租,我觉得这不合理,中介说签的一年合约就是这么处理。真是这样么?我看合同上好像并没有这个条款。
我的理解应该是我押金不要,我可以随时告诉房东就离开,不知法理上是支持我的理解还是中介的说法。谢谢!
按合同为准。有的合同会写明说。如果你不住满一年。房东有权要求你还剩下的房租。如果没写。就扣掉押金
谢谢您,想要确认下合同里没有特别说明,是不是说我不要押金的话,我就没有义务提前告诉房东?
因为我也不知道哪天会搬走,有可能今天决定重新找房,明天后天就找到要搬了。谢谢。
提前说下是应该的!大概的时间!
谢谢了
你的房子在哪里,最好的方法是转租,但是要经过屋主同意。
看你合同,如果是二房东,那合同没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