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八月十六號提交的PR申請,兩個禮拜前有收到補交材料的信(要求填寫家庭成員,最近三個月薪水單)。
因為我在十月初結婚,所以補交材料時候又把我太太的資料填了進去。
今天又收到一封信,ICA要我確認是否給我太太也申請PR。如果申請,需要提交她的材料,如果不申請,要向ICA解釋原因。
我太太只是在六月的時候旅游簽證來過一個禮拜,而且國內有穩定工作。
我想請教我的情況一個人申請比較容易還是一起比較好,一個人申請的話理由很難找。
我的資料:來新3+years, EP三年,最近被renew成SP。薪水4300+,Gross 77K. 國內第十大學本科。
理由就是她那边材料没准备好,你小自己先拿
其实如果材料齐全,一起申请当然更好
两个人和我一个人申请哪种机会比较大呢
如果来信补材料就是希望很大了,我认为两个人申请成功率高些,毕竟有稳定家庭的才好批!我当时报的一家三口批了,有需多朋友报单身就没有批!但是还需要自己拿定主意!
一个人机会大
除非你老婆也在这有稳定工作
看申请PR的动机了。
1.有cpf, 干几年就取消回国。—-一个人申请。
2.为了以后孩子教育,有移民倾向— 一起申请,共进退。
T10的本科都被降S, 太过分了。要是我来做选择,回国发展,而且太太在国内又有不错的稳定工作。
其实我觉得lz刚结婚两个月,申请应该不会有加分 ,不过因为是夫妻同时申请的话会给人比较稳定的感觉。支持ls说的看申请的动机了。
最好不要同时申请。你老婆没在这里长期呆过。然后这边也没有工作。。怎么会批给你。现在这么严格。
一起 加油
lz都被降成sp了 …有点可怕
为什么4300都被降了。。
你这么强的条件都被降成S了,没天理啊。
我也是之前补充结婚的材料过后快一个月收到信问要不要和老婆一起申请,跟你收到的信一样。刚好我老婆也在新加坡工作,我就果断一起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