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刚拿到PR,自己有一份固定工作,闲暇时打算做点兼职,请问,这种情况:固定工作的公司已经帮我交了一份CPF,兼职公司可以再给我交一份吗?如果交两份,合法吗?同求个人认为cpf不是啥香饽饽,有人是迫于政府条例不得不交。你倒好,主动找着交。羊毛出在羊身上,直接和第二家商量,体现在报酬里面拿cash不更好?我也不是很清楚目前公司让不让兼职,公司能从我的CPF查到我兼职吗?最好别交,钱在自己手里最好。交了的话,将来这钱还指不定是谁的呢,政策是与时俱进的。楼主可能认为公司的cpf是额外给你的钱。其实这是一个误解。都是你的劳动所得,换了个形式给你而已。钱拿到手里怎么花多自由,非要政府给你管起来,一部分干这个一部分干那个,多不爽。我认识的新加坡人中抱怨话题最多的就是这个cpf。也就是说,不管全职兼职,都要交cpf?
但是我看好多地方招part time的白纸黑字写着不交cpf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