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资料如下:
本人来新7年多,今年是第8个年头,从中学就在这边读书,去年理工毕业,现在在一家中型公司上班,SP准证,薪水2200+。
我太太来新3年半,持WP准证,基本工资不高,才700+,WP的基本工资都不怎么高,国内大专文凭。
这样的情况,是我先申请PR,还是我主申请,附带我太太申请,哪种成功率高。
希望各位大虾支招
你自己申请
坡县有700块的工作?
个人建议你自己先吧
坡县基本700薪水现在还很多。
补充询问个位大虾,我申请PR后是不是可以给太太申请DP,然后怎样才能帮太太申请到PR?谢谢了
申请到PR后可以给太太申请lsvp,她申请pr就不一定这么快了,由你们条件决定。
果断自己申请,poly是自保水平,之前论坛有人带过家属,悲剧了~~